在這裏,決定「什麼值得收藏」、「什麼值得被觀看」的人是「社會群眾」——無論是在館內抑或是館外的人——總之就是那些公立美術館聲稱的服務對象。當然,這些人理應擁有更多權力參與並決定美術館空間的展示內容,甚至他們也應該要求放置服務於他們生活經驗與認同的藝術作品。就這樣,很多佔領的同伴開始進行藝術生產,無論是創作物質化的實體展品,還是行為、概念……有攤檔小販圍坐討論, 年輕的茶餐廳老闆娘在這裏組 band,獨立媒體人坐在一塊看似價值不菲的土耳其掛毯上按下快門。
直到今年十月底,我才明白這可能不是一個夢,而是觸手可及的、不折不扣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