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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黃之鋒、敖卓軒:港澳不算殖民地?1972年聯合國決議的真相

要理解目前香港的自決運動,就必先理解這段不可不知的過去。

44年前的今天,聯合國大會以99票贊成、5票反對,大比數通過第2908號決議。它的客觀效果之一,是導致了香港和澳門從聯合國的殖民地名單中被剔除,直接使兩地人民失去聯合國1960年在《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賦予非自治領土人民自決前途的權利。

上星期,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在《明報》發表文章,把以上事件解讀成有99個委員國認同「將香港排除在殖民地範圍之外」。然而,當時有關的聯合國檔案紀錄卻證明,這種觀點充滿誤導。那到底事情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11月正式入聯後還不足四個月,其駐聯合國大使黃華就急不及待在翌年3月8日去信非殖化特別委員會(檔案 A/AC.109/396),強烈反對港澳被定義為殖民地,而應為「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他單方面宣稱港澳的地位,都屬中國主權範圍內,甚至寫道:「聯合國並沒有權討論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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