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宣誓風波

李芄紫:「支那」說掀起的火,重塑香港的局

有人認為,梁游的宣誓是「中了中央和建制派」的圈套。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的說法。

刊登於 2016-10-21

#立法會#香港#宣誓風波

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場導致流會,令青年新政的梁頌恆,遊蕙禎,以及劉小麗無法宣誓。
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場導致流會,令劉小麗,以及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無法宣誓。

上週三,香港青年新政的兩位候任議員游蕙禎和梁頌恒在就職宣誓過程中,用「支那」兩個字的發音,讀出 "China",前者甚至還將 "Republic" 讀作 "Re-fucking"。此外,兩人都展示了寫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 的橫幅,稱效忠「香港民族」。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為他們監誓。

「支那」一詞承載了二戰時期的慘痛民族記憶,早已被公認為一種對中國的歧視稱呼。梁游二人作為侯任議員,卻選擇在「宣誓」的莊嚴時刻,冒天下之大不韙,採用「支那」這種侮辱言辭;事後更用「口音」這種低劣藉口企圖蒙混,激起社會極大的反彈。建制左派的聲討更是層層加碼,從「譴責」、「要求道歉」,到「要求辭職」、「不允許二次宣誓;立即褫奪議員身份」。

上週三,剛剛就任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就宣布,將在本週三安排再次宣誓。本週二,梁君彥宣布:只要兩人提交書面申請就可以再次宣誓。而政府則在下午出手,向法庭申請頒發緊急禁制令和司法覆核。當晚,法官批准司法覆核,但推遲至11月3日,並拒絕頒發緊急禁制令。本週三,為了阻止梁游二人再次宣誓,建制派議員破天荒使出「流會」的議事程序手段。

在香港,議員的資格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選民的意志;第二,通過宣誓儀式而承諾「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者由下而上,後者由上而下,兩者缺一不可。

《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和《議事規則》都寫明,候任立法會議員必須宣誓,才能行使議員職責。宣誓,並不是無足輕重的儀式。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宣誓儀式都是極為重要的程序。它既顯示就職者是按照正當途徑上任,體現社會對就職者的認可;也同時顯示就職者尊重特定的規則和傳統,體現就職者對社會的認可。而宣誓儀式本身,更表示就職者對本人以後的行為和責任的一種最莊嚴的承諾,意味著「言出必行」。所以,宣誓不是「行禮如儀」,而是一種有實質法律效力的行為。

梁游不是中了圈套

有人認為,梁游的宣誓是「中了中央和建制派」的圈套。這個說法,卻與許多觀察在邏輯上牴觸。

首先,儘管路人皆知,梁游必定會在宣誓時大「玩嘢」(搞花樣),但誰又可能預測到他們會用「支那」?如果沒可能預測,這個套又如何成立呢?

再者,中聯辦和港府事先三令五申,告誡議員「準確宣誓」。如果是要佈局,又何必如此提醒?有人認為這是為了故意刺激梁游的反抗心理,但為何不見同為右翼的鄭松泰過不了關?

第三,無論政府發起司法覆核還是議員流會,顯然都是在極為匆忙下作的決定。有泛民評論人提到,代表政府的律師用的理據,其實和大公文匯社論的論據差不多。如果早有準備,何不包裝得更「專業」一些?又何必倉卒到前一晚才提出申請?

第四,梁君彥是中聯辦花了大力氣捧上去的,如果要佈局,何必讓他做醜人呢?可能有人會認為,那是意在助其建立「秉公辦事的形象」。但從左派輿論對梁君彥的猛烈批評來看,顯然不是這麼一回事。而根據最新的信息,在星期一晚,中聯辦曾經打電話給梁君彥,但無人接聽,令前者大為惱怒。如果梁君彥也是這個連環局中的一環,中聯辦又怎會有此行動?

最後,建制派議員一向反對流會,這次不惜用流會方式,必然要承受一定的政治壓力。而這也恰恰反駁了所謂「佈局」的指控:建制派中有很多人不服梁君彥,又何必承受風險來幫他建立威信呢?

可見,所謂中央和左派佈局,梁游二人中伏一說,是邏輯混亂的陰謀論。

事實上,此事件的脈絡非常清晰:首先是梁游在宣誓過程中故意挑釁,以宣示港獨立場,迎合部分選民。但二人顯然是「一朝得志,忘乎所以」,玩過火而不自知,引發眾怒民憤。政府和大部分建制派開始沒有預料到,此事會在短時間內引發廣闊縱深的民憤眾怒,所以開始僅是譴責,沒考慮到剝奪其議員資格。直至群情洶湧,加上左派輿論、大陸《環球時報》,甚至《人民日報》都層層加碼,才意識到嚴重性。而梁君彥,不知出於何種考慮沒有「跟上節奏」,迫使政府到最後一刻申請司法覆核和禁制令。判決後,建制派議員為阻止梁游二人宣誓,這才緊急流會。

這裡值得思量的,反倒是為什麼各界對此二人的批評譴責,會如滾火球般越滾越大,越燒越旺?其規模之大、政治光譜覆蓋之廣,史無前例。最顯然的,是因為「支那」所冒犯的對象,基本涵蓋了絕大部分的華人;而這種冒犯所傷害的不僅僅是個人尊嚴,更交織著華人在傳統,甚至本能上的家族和宗族血脈情懷。

也因為這樣,民憤激發的另一個火山口,就在梁游二人在事件發生之後「全無悔意,拒絕道歉」的態度——他們公然侮辱華人族群,卻完全不認為有何不妥。

泛民沒譴責港獨不智

《文匯報》在事件發生後,對泛民議員逐一電話訪問,所有回應的泛民議員都沒有譴責梁游,反而一再包庇。有說那是一種「幽默」;有說 China 可以做「瓷器」的解釋;有說自己和他們身份平等,沒有「資格要求他們道歉」,有避重就輕地稱「更重要的是要了解他們這麼說的根源」。前泛民議員湯家驊對這種不能「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極為痛心。

其實,泛民中不少人是左翼,與右翼民族主義分子不是同路人。右翼民族主義者攻擊最多的不是建制派,而是泛民;他們除了要爭奪泛民選票之外,更不滿泛民主張的民主理想與和平抗爭路線,甚至認為(老一輩)泛民是出賣香港人的元兇,認為泛民的「大中華膠」是比建制派更大的港獨絆腳石。

泛民與右翼民族主義分子間的分歧,不一定比建制派和泛民之間的分歧要小。右翼民族主義對泛民攻擊之惡毒,與泛民對右翼民族主義的寬容和包庇,反差之大,令人唏噓。

況且,泛民議員一面倒地包庇和袒護對梁游二人,帶給中央一個明確信息——泛民與港獨惺惺相惜,已經不再是「忠誠的反對派」。很多人努力構建的「倡導本土情懷的真正本土派」、「民主自決」和「內部自決」等努力,很可能會因此一概被視為「港獨」。這對新一代的泛民議員影響更大,因為中央缺乏和他們打交道的經驗,更容易就此對他們產生負面印象,壓縮未來的協商空間。

中央釋法箭在弦上

從立法會選舉報名事件開始,中央的態度就極為明確——港獨支持者不能進入議會。但當時標準仍然寬鬆,梁游兩人以「自決」為口號,沒有明示其港獨的主張,過了提名一關。

在以前和這次宣誓,多名議員都在誓詞中「加料」,即便是「結束一黨專政」和「打倒港共政權」這樣的言辭,都被認爲是針對特定政權的政治理念而給予容忍。可是,梁游二人這次在宣誓時首要表達的是港獨訴求,超越了中央底線。以目前形勢來看,在中央眼中,這兩個港獨分子已經將立法會宣誓變成反華辱國和展示港獨的舞台,若仍有機會進入立法會,往後港獨派的言行只會更加肆無忌憚,把立法會變成向全球展示港獨的直播廳。

因此,如果香港能在內部解決這個問題,中央當然樂見其成。但如果失敗,人大常委釋法就勢在必行。尤其是梁游的所作所為已經引發民憤,為中央的出手奠定了民意。

在宣誓要求上,人大常委將有充分的釋法空間。《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人大首先可以就「就職時」作出明確解釋:「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是一個必須的程序。「就職時」三字已經説明,依法宣誓是就職的必須條件;候任議員在沒有成功宣誓之前,就不能視爲已經就職。這樣做可以繞過「罷免議員需要立法會三分二通過」的關卡。

其次,人大可以對何為「依法宣誓」提供解釋,最重要的是明確宣誓機會只能有一次,就是在就職典禮上的那次。其次,也可以進一步明確宣誓必須真誠,必須「一字不改」。

人大對該條的釋法還可以一併解決何為「擁護《基本法》」,明確說明「主張港獨」屬於「不擁護基本法的行為」,以杜絕一些人把「主張港獨」等同於「不同意基本法的一些條文」。也為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的選舉中封殺「港獨選委」掃平道路。基於這種理由,人大常委在這次司法覆核裁決作出之前主動釋法,也不是全無可能。

有人認為,人大釋法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性。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如此,這也是無論人大還是香港政府和法律界,對這個問題都極爲慎重的原因。但是,人大釋法早有先例,因為邊際效應,其影響不見得比前幾次大。何況事關大是大非,又屬於形勢必須,香港群情洶湧,對中央而言,這正是釋法的好時機。

甚至,由於這次事件,中央和港府要推廣中史教育甚至國民教育科,或者重推23條立法,都可能更有藉口,變得相對容易。

助梁振英連任?

最後,臨近特首選舉,泛民一再主張的「梁振英下台」,也可能在這次事件中成為泡影。梁振英以反港獨立場強硬著稱,而反港獨是中央政府第一要事。梁游事件證實了梁振英所說的港獨勢力嚴重。而泛民議員不但沒有與梁游切割,沒有譴責,反而被所謂「非建制派」這個「虛構的共同體」綁架,一面倒地偏幫和包庇,給了中央「反對派」都是或明或暗的港獨分子的印象。港獨問題再次「沖淡」了可能影響梁振英連任的 UGL 問題和最近的橫洲問題

對中央來説,港獨無法容忍。中國不容許香港分裂,這是無論哪一派當政,都不可能改變的底線。迷信「中南海占星術」,把《成報》「漢江泄」的評論奉為瑰寶,不是合適的思考方法。

即便承認「中央不給民主」是港獨思潮成形的關鍵因素,但到現在,哪怕中央立即給予民主,也不一定能解決港獨的問題。對中央來說,對付港獨無非「剿」與「撫」兩種選擇。眼見梁游此等港獨派越來越明目張膽,而泛民主派依舊「溫情脈脈」,中央又如何能相信主「撫」的思路行得通?如若捨「撫」用「剿」,又有誰會比梁振英更得心應手呢?

(李芄紫,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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