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辭掉工作吧,沒理由待至得知患上精神病後才離職。」丈夫從香港回到日本花了三個多月才找到的工作,八個月後,我們討論了兩星期,我提出這個建議。那天是他去醫院作檢查的日子,回家後他告訴我醫生轉介他到精神科作進一步檢查。
我們計算一下兩個人的積蓄,討論今後的未來計劃,就在我努力撥開他臉上的烏雲時,突然想起自己曾跟朋友說過:「在日本生活,的確是比在香港輕鬆的。」腳下土地雖實實在在,與異鄉人的心靈卻距離好遠,腳步懸浮在半天,喜怒哀樂都輕飄飄。此時丈夫臉色沉重如鉛,慢慢將我拉回地上來。
日本職場真實面目
在日本生活,的確是比在香港輕鬆的。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丈夫公司的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上司卻規定每天早上8時開早會。因家離公司的車程需個多小時,丈夫每天5時45分起床,下班回到家則已晚上11時,很多時候還會帶回未完成的工作。每星期總有一兩晚跟同事聚餐喝酒。香港的職場文化是,因為大家感情不錯,下班後相約吃飯,日本的文化卻正好相反,同事為了建立良好關係得不時聚餐。工作加上應酬,他每天只能睡三個多小時,假日時亦埋首在工作堆裡,臉色一天比一天憔悴,即使休息時也常因壓力而氣喘。日本對於超時工作有明確的指引,一般公司於一個月內不能讓員工超時工作45小時,若超過80小時,員工必須往醫院檢查身體情況,再判斷是否需要接受任何治療。我們都覺得沒必要等待精神科的檢查報告,離職是最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