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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驊:在梁彼得案餘波中,思考歧視

梁彼得案的震盪,逼着我們許多人回到自己的生命經驗中,思考歧視的本質。

刊登於 2016-05-08

2015年2月11日,紐約市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聽審後被護送離開法庭。攝:Spencer Platt/GETTY
2015年2月11日,紐約市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聽審後被護送離開法庭。

2014 年 11 月,紐約華裔警察梁彼得在巡邏時槍枝走火,誤傷了非裔青年 Akai Gurley,又沒及時搶救,導致Gurley 傷重不治。梁彼得被起訴二級誤殺罪等五項罪名。2016年2月,陪審團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梁最高可能面臨十五年徒刑;這在華裔美人社群引起極大反彈。

許多人質疑,為何白人警察過去誤殺非裔美人都被判無罪,而偏偏這次是華裔警察有罪?在許多華裔美人的眼中,梁彼得是美國主流社會給非裔美人的「交代」,以迴避系統性的警察暴力與種族歧視。換句話說,梁彼得成為美國警察暴力的替罪羔羊。

2016 年 4 月初,法官宣判本案前夕,傳出可能「從輕量刑」的風聲,導致紐約州眾議員 Charles Barron 揚言癱瘓紐約。紐約華人社區甚至呼籲:華人餐館在宣判日歇業一日,免得若真的輕判,成為暴力示威下的犧牲品。結果 4 月 19 日宣判,梁彼得被判定成立的二級誤殺罪因罪證不足,減輕為刑事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判處五年緩刑和 800 小時社區服務,無需入獄。判決結果造成非裔美人強烈不滿,認為整個司法系統避重就輕,高舉輕放。

面對判決結果,亞裔美人出現兩極反應。一些人為梁彼得輕判而鬆了一口氣;另一群人則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亞裔美人應與非裔美人站上同一陣線,對抗系統性的警察暴力。本案表面上是非裔美人和亞裔美人的衝突,背後卻是非裔美人長期以來,對主流社會積累的不滿和憤怒。其提醒過去在種族議題上沈默的華裔美人,族群對立的社會中,沒有任何一個族裔可以永久迴避。

宣判兩天後,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的亞裔教授 Claire Kim 在洛杉磯時報撰文,認為梁彼得案挑戰所有亞裔美國人,是否能跳出以自身利益為中心的思維模式,站出來挑戰美國社會對黑人和其他族裔的歧視。

梁彼得案的震盪,逼着我們許多人回到自己的生命經驗中,思考歧視的本質。

陌生帶來的猜忌

今年初我到紐約開會,在 Bronx 區下榻,那是全美最窮的社區之一,也是嘻哈文化的發源地。我走在路上,看着街上遊民、戴着耳機口中哼着 hip hop 的年輕男子、穿着大衣身材壯碩的大漢,每個和我擦肩而過的人都讓我緊張。以前也曾走在台灣幫派猖獗的地區,但從沒那麼焦慮。

那天在旅館安頓後,卻發現地鐵停開,於是我跟同行友人試着搭 Uber 到聯合國大廈參加下午活動。不知為什麼,連續被幾個司機放鴿子;而就在快遲到之際,一位年輕黑人男子忽然停下車,問我們要不要搭。時間緊迫下,我們別無選擇。

一路上,這位黑人男子用我聽不懂的語言講電話,我心中則開始忐忑,擔心該不會遇到幫派(可能看太多好萊塢電影)要把我們帶到某處洗劫。我一路用手機地圖確認位置,經過 40 分鐘的內心煎熬,終於抵達目的地。

我為何緊張?後來反躬自省:原因是我不熟習這裏的文化,無法從細微表現判斷對方意圖。糟的是,不安全感高漲之際,特別容易因恐懼而負面解讀他人言行。

黑人的刻板印象

那次會議有場主題座談,關於近來美國掀起浪潮的社會運動 "Black Lives Matter”(黑人命也是命)。主辦者邀請五位與談人,包括非裔學者與投入運動的要角;其中某位學者提到:這場運動,源於美國社會長期不重視非裔美人的生命。

例如,在場的社運領袖 Darnell Moore 提到, 數年前他在報社上班,常報導黑人被槍殺的新聞,稀鬆平常。直到有次兩位白人女性被槍殺,整個報社氣氛凝重,總編還特別安慰同仁,反而讓Moore 感到受傷和憤怒。黑人生命的價值,難道和白人生命這麼不同?

另一方面,Leah Francis 教授則談到美國社會對黑人的刻板印象,使白人警察對黑人充滿恐懼。而美國主流社會似乎也接受,以「恐懼」合理化對黑人使用防衛性暴力。例如2014 年 8 月 9 日,18 歲的青少年 Michael Brown 在被白人警察誤殺。在庭審記錄中,和死者身材一樣高大的肇事警察說到,「當他(Brown)轉身向我走來時,我感到非常害怕」,之後就朝對方連開十幾槍。陪審團似乎認為,這位白人警察的恐懼是合理的;最終該警獲判無罪。

我捫心自問,自己是否也受到美國主流敘事的影響,在內心深處認定:在一般情況下,年輕的黑人男子是危險的?如果那天開車載我的是白人,不是黑人,說的是我聽不懂的法文,而不是某一種非洲語言,或許我非但不會害怕,還會享受紐約這種「多元文化」或「異國風情」的氛圍。

結構暴力與文化暴力

挪威社會學家 Johann Galtung 研究人類社會的衝突與暴力,把暴力區分為「直接暴力」(direct violence)、「結構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和「文化暴力」(cultural violence)。

「直接暴力」指的是有明確的施暴者所施加的暴力行為;而在「結構暴力」中則沒有特定的施暴者,暴力是由整體社會結構所造成的;「文化暴力」則是指社會中,被用來合理化結構暴力和直接暴力的意識形態或符號。結構暴力和文化暴力支持直接暴力的使用,而直接暴力加深社會中的結構暴力和文化暴力。

例如,美西華人普遍歧視墨西哥裔移民,認為他們就是懶惰和不負責任,才會造成許多人活在貧窮中(文化暴力)。按照統計,墨裔移民較多的區域的犯罪率的確較高(直接暴力)。然而我們是否願意誠實問自己,為何那麼多的墨裔移民會陷在貧窮中?為何他們居住的區域幫派猖獗?這個國家的法律和社會結構是否是幫兇(結構暴力)?

又如梁彼得案,非裔美人和華裔美人間張力(直接暴力)的背後,絕不是「白人找代罪羔羊,黑人不講理,華人被欺負」這樣簡單道理能解釋的。要理解非裔美人的不滿,則須正視美國社會在不同族裔之間資源分配的落差(結構暴力),以及主流社會對黑人的敘事(文化暴力)。

在台灣,許多人聘請東南亞勞工。他們常常薪資低、工時長、工作內容也常不符合合約;甚至有些僱主會因擔心她與同鄉串聯,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直接暴力)。但更深一層,我們還需追問:台灣對東南亞勞工的法律,是否在無形中壓迫他們的工作權益(結構暴力)?三不五時關於東南亞勞工的新聞報導,是否間接強化本地人對他們的擔心和不信任?我們是否正用某種敘事,來合理化對東南亞勞工的剝削和壓榨(文化暴力)?

文化暴力,總是牽涉到我們相信什麼樣的「故事」。

活在宏大敘事中

我們需要新的故事,來重新理解群體之間的關係,並想像共同的未來。

Jacques Derrida 在《Of Grammatology》中論證,人類對真實世界的理解,都是透過詮釋。整個世界是一個需要被詮釋的文本,我們不可能客觀中立的描述所在的世界,因此提出「文本以外無一物」。我們詮釋這世界的方式,則是透過某種「敘事」。而那些宣稱能以理性來支持自己的敘事,則稱為「宏大敘事」。

另一位法國後現代哲學家 Jean-Francois Lyotard 繼而揭露:人類在啟蒙運動中透過主體性原則(principle of subjectivity)建立起的各式各樣世界觀,其實都是某種宏大敘事。例如消費主義是一種宏大敘事, 資本主義也是一種宏大敘事,而我們每個人,每天都活在某個宏大敘事中。 Lyotard 反對的不是宏大敘事本身,而是宏大敘事不承認自己的神話基礎,宣稱自己看法建立在普遍理性和科學準則上。

Alasdair MacIntyre 在《After Virtue》中進一步指出每個人都活在一個或多個故事中;這些故事影響了我們看事情的角度,塑造我們如何理解自己的生命。社會科學已普遍意識到,這世上沒有所謂中立不帶有成見的判斷。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透過與外界的互動,發展出自身的身份認同和世界觀。

我們所相信的故事影響了我們怎麼看自己和他人,使我們在深入認識他人之前,就產生某些成見。偏見正是在沒有真正認識他人的前提下,就以先入為主的成見來對待他人。這些成見並沒有實際的證據,而是建立在主流社會的敘事上。歧視,則是偏見的具體化表現。

學習新的故事

幾年前,我在學校中認識了一對夫婦──先生是拉丁裔美人,光頭,身材矮小壯碩;太太是韓裔美人,年輕美麗精明,而當時她才剛懷孕。而早幾年前,他們才放棄了居住在治安良好的區域,搬到洛杉磯一個貧窮的社區居住。當時我簡直不敢相信:一個即將生產的亞裔媽媽,竟然會住在一個治安和學區都極差的社區?

某次聚會中這對夫婦提到:有次他們聽到隔壁傳來槍聲,但太太沒有選擇躲起來,反而衝到鄰居住所,發現倒在血泊中的鄰居。她一邊抱着倒地傷者,一邊安撫鄰居孩子。他說:「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但至少能在悲劇發生當下,陪伴鄰居的孩子。」

我問自己,為何這對夫婦能做到?是什麼支撐他們對貧窮者和其他族裔的愛?我想,是因為他們活在一個不同的「故事」中:他們是基督徒,活在上帝救贖人類的故事裏。因此,即便是在貧窮和暴力猖狂的社區中,仍能選擇堅定地去愛他們的鄰舍。

面對族群衝突,許多人所深信的故事,可能加深族群間的裂痕。如果要面對族群間的張力,光是修法解決社會中的結構暴力,或執法來限制直接暴力,都不夠。只要人們心中持續活在彼此對抗和競爭的「故事」,文化暴力就會持續存留,合理化我們對他人的暴力。

最終,我們相信的「故事」決定了我們的行動,面對種族的對立和歧視,我們不只需要透過訂立和執行法律來解決,更需要有新的「故事」。梁彼得案雖發生在美國,卻給全世界的華人一個機會,重新檢視在多元社會中我們相信什麼樣的故事,並透過聆聽其他的故事,重構我們的故事。

要正面迎擊文化暴力,我們需要學習活在新的故事裏。

(董家驊,美國富樂神學院神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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