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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對精障嫌犯的理解,還有大片的空白待填補

若社會在關心生命權喪失的重大刑案時,只看見悲痛與可惡,焦躁地期以刑罰彰顯正義,類似悲劇恐比以往更加頻繁發生。

記者手記:對精障嫌犯的理解,還有大片的空白待填補
台南方姓男童遭割喉案,曾文欽判無期徒刑。方童的姑姑(左)聆聽判決後十分失落。

台南湯姆熊隨機殺人事件犯人曾文欽的更一審判決出爐後,受害人方小弟的姑姑對媒體痛陳:「司法早就死了,我早就沒期待了。」對於承審法官選擇不相信檢方主張的「曾文欽裝病說」,方姑姑不接受;對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了對曾文欽缺乏社會系統支持的理解與同情,方姑姑更是憤憤不平。

家屬的悲痛,經過媒體傳播,不僅使精神疾患被更加污名,也使社會只看得見悲痛與「可惡的凶嫌」,而難以清楚認知重大刑案的發生結構。在隨機殺人案比以往愈來愈頻繁發生的此刻,透過曾文欽案去透視此間糾結,是台灣社會的當務之急。

事實上,這樣的對立不只存在於受害者家屬和承審法官之間。即使同屬司法人員,在法官和檢察官;甚或不同法官之間對曾文欽的個人際遇、精神病史和行凶動機之間的關聯度的見解都不同。從這個角度出發,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歷年來審判此案的法官,對曾文欽的判決會出現這麼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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