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巴拿馬文件

楊孝先:ICIJ與蘋果,兩種掌聲下的矛盾

即便目的正當,例如稅務機關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也必須留意隱私與其他社會價值的維護,隱私的妥協需要權衡。

刊登於 2016-04-12

#巴拿馬文件

「巴拿馬文件」觸發冰島總理貢u001b勞u001b格松u001b請辭。圖為一u001b名政府職員在冰島雷u001b克雅未克的國會大樓內走過。攝:Spencer Platt/GETTY
「巴拿馬文件」觸發冰島總理貢勞格松請辭。圖為一名政府職員在冰島雷克雅未克的國會大樓內走過。

不同於台灣的報導,「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說故事的序曲很不一樣。

ICIJ 簡介巴拿馬文件的影片,由敘利亞內戰揭開序幕,被強姦而販運的俄羅斯孤女(由配音員讀出)接續陳述悲慘經過,烏干達政府透過訴訟追討油田稅金的同時,醫療保健的匱乏導致該國產婦、嬰幼兒死亡率居高不下,「在追究陰暗世界的責任之前,國際罪犯活動、避稅,轟炸都會持續⋯⋯」離岸產業順理成章地被扣上協助可疑活動的大帽子。

除了片尾字幕打出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公司的說法,聲稱絕不會故意讓敘利亞相關人士使用其服務、會迅速通報可疑活動、總是配合主管機關,並未提供意圖藏匿非法行為的解決方案外,影片沒有來自離岸產業的平衡報導。在情感被撩撥起來之後,不假太多思索,你我都很容易加入聲討撻伐的正義之師。

且讓我們在悲憤沉重之餘喘口氣,將場景搬到兩週前的加州。當時,另一個英雄事蹟正在上演。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在特別活動的開場,就針對拒絕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解開 iPhone 的爭議表示:「我們並未料想到站在我們政府的對立面,但我們深信我們有責任協助你保護你的資料、你的隱私。這是一個影響所有人的議題,而我們不會在這個責任上退縮。」這番話不只受到現場觀眾歡呼,螢幕前許多人也同聲喝采。

以上看似不相關的事件,卻有着環繞核心問題的幽微連結。在支持吶喊之後,我發現自己並沒有辦法同時支持 ICIJ 與蘋果,卻又毫無違和感。

在隱私保障與公共問責間權衡

仔細觀察這兩者,前者或許能讓部分政治人物(共140位)因政治責任而下台(例如前冰島總理),但非法情事仍待確認。出現在名單中不代表有避稅或逃稅,不知是否涉及違法,日後法律責任陸續出爐,違法公司可能僅佔總數(214000家)微小的比例。

以台灣為例,除了沒有政治人物涉入,參與調查的《天下雜誌》也認為,與公眾利益有關的發現已於網站發布,記者也回應外界期待,稱「資料新聞學有時候可能沒那麼多收穫」。至於蘋果拒絕破解的手機,則屬於加州聖伯納迪諾槍擊案被擊斃的現行犯之一,其行為違法是鐵一般的事實。

其次,儘管前者資料量龐大(1150萬筆共2.6 TB)橫跨40年,文件類型卻主要是電子郵件、PDF 檔案、照片,以及資料庫摘錄,並非金融交易資料,外部入侵的說法應屬可信,但無論是內部流出或是系統被駭,都屬非法手段取得殆無疑義。反觀蘋果拒絕 FBI 的重要原因,即在於避免設下先例。果不其然,雖然前案 FBI 因獲得外部協助而落幕,日前再次就他案要求蘋果加以解鎖。問題是,美國國內仍對是否及如何強制科技公司配合破解加密高度分歧,連草案都尚未出爐(預計本週),遑論執法依據。

各國立法與執法多少受到毒樹果實理論(證據的非法來源為「毒樹」,基於該違法取得的證據再以合法手段間接取得的其他證據,則如從毒樹長出來的「毒果」,亦不可使用)的影響,且 ICIJ 不會移交原始資料給政府,各國所能做的是延續原先的作為,另為調查及/或啟動立法程序,一方面追查逃稅,也試圖對避稅做更嚴格的規範。

比方說,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已於前年實施,鼓勵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披露美國投資者身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也將於明年推動國際資料分享的共同申報準則(CRS);台灣立法院也將重新審議反避稅條款

問題是,最重要的稅務原則之一是效率原則,要能正當化稅務行政成本。因此這些法規的施行成效,與資料取得及解讀息息相關;不能期待常在路上撿到資料,更沒有無限量供應的工人智慧(巴拿馬文件即耗費三百多位資料記者超過一年時間)。各國間的租稅協議(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只能解決部分問題,但也會增加其他問題,因實行上還要靠人民給予政府取得更多個人資料授權。

對我們的隱私,政府應有多少權力?

說到這裏,有個稅務透明度的觀念需要釐清,這種透明,跟「開放政府」談的透明原則是兩回事。前者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內,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人民交付給政府);而後者則涉及政府資料對人民開放,伴隨的重要原則之一是依隱私而設計(privacy-by-design)。這也是為何 ICIJ 並不會如 WikiLeaks 般公開原始資料的原因。

檢視相關論述,當個人資料成為數位時代下政府資料的一部分,政府得以輕易監控人民,關鍵在於要「注意這些注視者(watch the watchers)」(Brin 1998)。即便目的正當,例如稅務機關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也必須留意隱私與其他社會價值的維護,隱私的妥協需要權衡(Peled 2014)。荷蘭甚至具有獨立的資料保護局(DPA)保障隱私。

況且,不是只有想要將犯罪者繩之以法的駭客,也有極端主義與從事犯罪的駭客。本來是一國國內依特定目的蒐集、利用的個人資料,在各國政府間分享而結合成一整體時,入侵風險也隨之提升。

避免視野被相對剝奪感遮蔽,而給予兩件事截然不同的評價與情感反應,我們應該回頭檢視的是:「對於我們的資料與隱私,政府該擁有多少權力?」

2016年4月10日,馬爾他政府兩名官員捲入「巴拿馬文件」醜聞,有示威者聚集於總理辦公室u001b外u001b要求總理約瑟夫·穆斯卡特下台。攝:Darrin Zammit Lupi/REUTERS
2016年4月10日,馬爾他政府兩名官員捲入「巴拿馬文件」醜聞,有示威者聚集於總理辦公室外要求總理約瑟夫·穆斯卡特下台。

信任政府的兩難

「避稅」最大的危害是什麼?減少國家稅收外,也違反公平原則。這些弊害的彌補是否能凌駕於隱私之上,攸關人民要讓渡多少權力給政府。問題的答案並非顯而易見,要知道,經濟學派爭論數十年的議題之一,甚至是國家發行貨幣的權力,奧地利學派在其主張之中,明白地將政府歸咎於通貨膨脹的元凶,更是各國政府的合謀,造成金本位脫鉤與多次貨幣制度崩解。若接受其論述,則政府貨幣政策之弊(影響所有人)顯然大於少數人避稅。

將重要的事託付給政府,奠基在於對政府的信任,但漸漸地我們也發現這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辦法,畢竟,就算政府公信力持續減損,我們也很拿找到更值得信任的對象。正因巴拿馬文件的開放程度無法滿足所有人(比如認為應該更加開放),ICIJ 現在也面臨了許多批評、質疑,與陰謀論。可說只要是人組成的單位,基本上就無法逃脫人性的缺陷,特定單位才有權力,爭議將無可避免,只會隨着權利意識而越演越烈。

千萬別以為事不關己,把自己的隱私不當回事,認為跨國金融都是有錢人才能搞,只要強制他們交更多稅就好。事實上,在金融全球化之外,數位金融與金融科技(fintech)的時代正加速來臨,站在數位金融交叉路口,想像一個人人使用可追溯性數位貨幣的社會,是否為了懲治那避稅的1%,而維持現在的法制架構不變,讓社會的100%交付更多自由,換來金融監控無所不在

抑或是,一起追問有沒有更聰明的做法,既能確保稅收,徵稅成本低,兼顧透明與隱私原則,又沒有政府或任何人為操弄的弊端?

被經濟學人喻為信任機器的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也許是對巴拿馬盒子有興趣的人,更該關注的事物。同時擁有去中心化、安全、不可逆、共同參與、公開透明,匿名與無法竄改等特性,而具有改變現行世界信任機制的潛力。一旦隱私機制更加完備,稅務制度更可以其為底層基礎建設而重新設計。

甚至,當沒有人或人組成的團體可以被信任之時,也能夠探索搭配自我運行與自我執行的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而更有彈性與適應性地找尋今日難題的答案。

巴拿馬的盒子開放之後,人們在盒子裏翻找,卻忘了盒子外的世界即將徹底改變。

(楊孝先,跨領域網絡工作者,g0v零時政府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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