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連續第三天審議《2014年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但直至3月4日下午1時休會也未能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會後表示,會將有關草案調至議程的最後一項,令本屆立法會沒有時間再審議,而本屆政府亦不會再向立法會提交任何有關版權條例的草案。
在三天審議中,泛民議員多次使用議事規則中點算出席人數的方法「拉布」(冗長辯論,用議事規則消耗時間,拖慢議事進度),包括剛勝出新界東補選、於2日才首次參與會議的公民黨議員楊岳橋亦曾提出點算人數。
會議上,蘇錦樑曾引用金庸武俠小說《倚天屠龍記》,把「拉布」的泛民議員比作垂涎屠龍刀而各懷鬼胎的各大門派,指他們宣稱拉倒草案是為了網絡公義,其實是為了獲得選票、在立法會號令天下。他又引用小說電影版中殷素素臨終前對兒子張無忌說的話,要市民「一個一個」記住阻截草案的泛民議員。
但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隨後同樣引用《倚天屠龍記》回應蘇錦樑,指張無忌當時回答殷素素說「我不要報仇,我要爹爹活過來」,認為當局應接受議員提出的修訂,讓草案復活。
認住呢班人,一個一個咁認住,就係呢班罪魁禍首,扼殺咗香港經濟發展。
有關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的立法在香港已「拉鋸」了近10年。2006年12月,港府首度發表諮詢文件,探討「如何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2011年,港府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因社會反對意見而暫緩;2014年,港府經公眾咨詢後再次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今年1月二讀表決通過,現仍在等待三讀。
港府表示,此次修訂是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因香港版權法已經涵蓋實體作品,但未適用於虛擬的網絡世界。但有市民認為,相關立法涉及政治操控,類似網絡版「23條」(《基本法》中引起最多爭議的有關國家安全立法的相關規定),且2014版的草案仍有許多問題。
蘇錦樑表示,版權條例能為香港創意產業提供長遠發展的基礎,亦可以擴大對網民的豁免範圍,不能通過是「全香港的損失」。他又指,政府的責任是根據公眾利益作諮詢研究,然後將最成熟、最平衡的條例草案交給立法會審議,他認為在這些方面政府已經「做足」。
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也對草案此次未能通過感到痛心,指香港可能被其他國家列入黑名單,影響外資在港投資和年輕人入創作行業的意願。
但泛民會議召集人、工黨議員何秀蘭則表示,民主派議員不會無條件通過「惡法」,有責任保障公民權利,並希望下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下輪諮詢中找到平衡。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又將草案比喻為古希臘、古羅馬神話中經常出現的九頭蛇,形容條例劇毒無比、為禍人間,導致民不聊生,一旦通過會令市民生活在恐懼、恐慌和苦困中,阻止條例通過是香港的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