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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平反13個月:等待,失望,將抗爭到底

刊登於 2016-02-02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在呼格墳前痛哭。攝:TIAN ZHONGYU / IMAGINECHINA/ AFP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在呼格墳前痛哭。

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因1996年4月9日發生在呼和浩特市的一起女屍案(下稱呼格案),在當年刑訊逼供及「嚴打」、「從重從快」破案的司法政策下,被錯判為強姦犯和殺人兇手,於當年年6月10日遭到槍決。那一年,他只有18歲。

2005年真兇趙志紅落網,交代了自己在呼格案中的犯罪經過。然而直到2014年11月,在呼格吉勒圖家人長期上訪及多方關注和推動下,此案才終於進入再審程序。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吉勒圖父母獲205萬元國家賠償金。

又過了1年多,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於2月1日凌晨發布消息,稱自改判無罪後,「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在這份追責名單中,包括當年呼和浩特市12名公安局人員、7名監察院和8名法院人員,除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依法另案處理」外,其餘26人所受處罰均為「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等黨紀處分,而沒有提及任何法律責任。

呼格吉勒圖的家人對這份「追責結果」表示非常失望。

今天,對造成呼格冤案的27人追責進行了公布。我們真沒想到會是這樣一個追責結果。這就是對社會一個交待嗎?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命關天就一個處分而已。根本沒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處分太輕,責任不明,輕描淡寫。這就是追責到底?

新浪微博認證帳號@呼格吉勒圖父母,2月1日發布

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力格圖在接受網易新聞採訪時稱,對於追責結果徹底失望,「我們並沒有希望追責要致人於死地,我們只想要被公平地對待,死去的弟弟被公平對待」。

據昭力格圖稱,在初期提出閲覽法院卷宗未果後,因為相信如此轟動的案件一定會嚴格在法律框架內追責,所以家人至今也沒有看到卷宗。

他同時確認對此案負有責任的27人,多年來並未對自己家人作出任何道歉,無論以個人名義還是代表單位。他說,「我們一直在等。等到的結果是,『呼格案』當年一審的代理審判員胡爾查、宮靜,不但沒有追責,反而被提升為呼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太寒心了,太失望了。」

被問到下一步的打算時,昭力格圖表示「我們會上訴,天亮了我會和爸媽商量這事。不管最終如何,我們一定會走法律渠道抗爭到底,讓該擔責任必須擔責。」

62
在當年「嚴打」和「從重從快」判決的法律政策下,呼和浩特法院在事發後62天便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及多名警員因「迅速破獲大案」獲集體二等功。

聲音

失望,非常失望,沒想到會出現這種結果,這也算追責?中國的法律沒有進步只有倒退了。真失望,太失望太失望了。最高的處分是一個行政記大過,怎麼能夠讓他們在以後的辦案當中警醒呢?

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力格圖

我們從始至終並非想要追責所有的辦案人員,只是希望起碼能對那些主辦人員比如那些對呼格嚴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個明確的法律責任認定。⋯⋯我真的擔心,這種浮皮潦草的追責,能讓當年那些辦案人員認識到錯誤嗎?連責任都沒追究到位,以後他們能盡力去辦好案嗎?

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

他們用62天冤死呼格吉勒圖,卻從真兇落網到冤案平反耗時9年。他們號稱「依法治國」,卻在對司法案件的追責中處處彰顯黨權。他們敢對如此影響巨大的冤案公布這麼蜻蜓點水式的「追責結果」,要麼是覺得別人特別傻,要麼是覺得別人特別好欺負。

中國網友

「呼格案」被追責人員的升遷情況

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2012年升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4年12月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對呼格案作出「特別指示」的時任呼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後升任內蒙古公安廳巡視員,現已退休。時任呼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刑警隊隊長的劉旭,後升任內蒙古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長,現已退休。在呼格案一審判決中擔任代理審判員的宮靜和胡爾查,於2015年6月26日升任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呼格吉勒圖案二審期間負責此案的審判長楊小樹,已從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升任副廳級審判員。時負責呼格吉勒圖案的檢察官彭飛,已經退休在家。 (資料來自網易新聞)

來源:新華社網易新聞北京青年報搜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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