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即輿論長期關注的「聶樹斌案」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延長複查的截止日,聶案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與聶母張煥枝一同前往該院詢問複查進展,但被告知「因複查工作需要」,複查期限再次被延長三個月至12月15日。聶案另一位代理律師陳光武因病沒有前往。
自去年12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高院複查聶案之後,山東高院曾於今年6月表示,因「案情重大、疑難、複雜」,決定延長聶案複查期限三個月。代理律師李樹亭於7月29日向複查合議庭提交了新的證據。另一位代理律師陳光武則在個人微博表示,他們近日向山東高院遞交了若干份調查申請,因此再次延長複查期並非山東高院惡意拖延。根據最高法關於適用《刑法》的解釋,延長審理期限的申請並無明確的次數限制。
因特殊情況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長審理期限一至三個月。期限屆滿案件仍然不能審結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1995年,未滿21歲的河北工人聶樹斌因「強姦殺人罪」被執行死刑。2005年,涉嫌多起姦殺案的王書金供稱自己為「聶樹斌案」真兇,由此引發輿論對河北高院此前判決的質疑,以及多位律師、學者要求重審此案而奔走呼籲。
2011年,60位刑法學者和律師在石家莊召開「聶樹斌案研討會」,並集體向最高法和河北高院發出《關於儘快啟動聶樹斌案再審程序的呼籲書》。2013年,河北高院仍然裁定王書金非聶案真兇,駁回其上訴並維持原判。直到去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高院對聶案進行複查,開啟了中國異地複審的先河。
長期關注聶案的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專家洪道德此前曾分析指,由於案件距今已久,重要證據的鑒定需要高科技的設備儀器來操作,這需要很長的時間。而對於聶案複查結束後,是否仍會由山東高院審理的問題,洪道德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只是指定山東高院複查,所以複查後由哪家法院宣判仍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