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的話 ] 談論城市的慾望空間,怎少得了LKF。今晚落老蘭?這地方集結了太多記憶、又永遠無暇去記憶。節拍,與酒,與慾望,它永遠面目迷幻──即使它的黃昏裏集結着大量舉V字手自拍的遊客。而沒錯,就是這個隨70年代末Disco時代來臨而起家的蘭桂坊,曾經是那樣一處譏諷傳統、宣揚個性與自由的地方。這裏有夜夜豪客把妹,也曾經有銘誌六四的文人藝術家聚腳地。「夜宿蘭桂坊」,而我們只能說時光之中有着太多故事,在這篇文章裡,我們訪問明星DJ、協會董事、酒吧老闆、夜蒲常客……共同講述一個、一千個蘭桂坊的故事。
蘭桂坊是一個迷幻城中城。
它從七十年代漸露端倪,至九十年代一舉成名天下知;再到如今奢糜鋪張,夜夜笙歌舞不停,蘭桂坊依然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基調:
不羈狂野,熱愛自由;儘管放蕩形駭,醉生夢死,卻是難得糊塗;酒過千杯,換來千個傳奇,──何樂而不為?
而其實,蘭桂坊既不本土,也不見得只管崇洋媚外!從七十年代到當下,差不多每一個時尚名人、風流名士、大小明星、旅港外國人,都必須到此一遊。
為蘭桂坊揭開序幕的,是絕世的經典的士高 Disco Disco(DD),那兒不但華洋雲集,更是從帶有各種性別和種族歧視的上流社會文化中,叛離出來的奇葩,「只要有型,誰都不會被受歧視,即使你來自華富邨、深水埗。」
據說,搖滾巨星 Rod Stewart 、麥當娜,奧斯卡著名演員 Sean Penn ,以至英年早逝的藝術家 Andy Warhol ,也曾經在 DD 的舞池上留下了絕世芳蹤。 你或許知道,DD 曾經是世界十大的士高之一,排名第六。
01 生於「週未狂熱」
蘭桂坊生於「週未狂熱」(Saturday Night Fever)的文化海嘯。
七十年代的 Disco (的士高)文化,從電影銀幕席捲全球,給當年的年輕人帶來巨大衝擊,多少少男少女為它傾情,同性戀者得到伸張,時尚品味大放異彩,而那時的香港人,一般還生活在各種保守的中西文化傳統之中。
著名 DJ , Disco Disco 的始創功臣 Andrew Bull 認為,「60 年代的西方學生運動,只能在香港引起有限關注,但的士高文化卻為我們帶來改朝換代。」
Disco Disco 在 1978 年 12 月於蘭桂坊開業,就在現時的 Volar Club 位置。當時的蘭桂坊只是一條污糟混亂的「垃圾街」。據說, 1880 年的蘭桂坊為不少西方性工作者的聚居地,也曾經是「媒人婆」的大本營,所以也叫「媒人巷」、「紅娘巷」。
而這些史前史,現在都只是為了襯托蘭桂坊的傳奇而存在,因為人們總會問「未生之前的你,從何而來?」那麼這樣的答案,大概可以助長一些聯想。
02 蘭桂坊祖父 Gordon Huthart
如果盛智文被傳媒捧為「蘭桂坊之父」,那麼 Gordon Huthart 應該被追封為「蘭桂坊祖父」。
他是當年連卡佛總監 Robert Huthart 的兒子,他在那個同性戀還是非法行為的年頭,提出了公開的挑戰,為派對的權利、個性文化,搖旗吶喊。他創辦的 Disco Disco 甫一開張,隨即聲名大噪,幾乎被人們奉為神話。
DJ Andrew Bull 憶述當年,那時他還是半島酒店 The Scene 的士高的常駐 DJ ,他說:
「 Gordon Huthart 常來故意和男人跳舞,因為他知道自己會被保鑣趕出去。 Disco Disco 是 Gordon Huthart 的代表作,那兒的每個人都予人很酷的感覺,不論來自華富邨或是深水埗,每個人都有不同尋常的一面,像是新生精英階層,而且那是因為這個人有獨到見解和創新思維,而非出身富貴。」
Andrew Bull 看見的 Disco Disco ,是一個譏諷老舊傳統、繁冗禮節,宣揚個性與自由的地方,他說:
「每個夜晚,大家都在盡情釋放人性本我,這可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以嶄新方式探索各種可能。」
前警員 Mike Smith 則在其著作《In the City of Dragons》中寫道:「 Disco Disco 是向搖搖欲墜的殖民化道德觀念發出的首次也是巨大的嘲弄。」當時門票 40 港元的 Disco Disco 引來了各種各樣的客人,從電視名人、流行歌星、模特兒、設計師、髮型師、攝影師、藝術家,到紡織大亨和國際巨星,如 Rod Stewart 、 Madonna 、 Sean Penn 、 Andy Warhol 等等。
想感受昔日 Disco Disco 的氣氛,可收聽 Andrew Bull 在 Disco Disco 的經典音樂收錄(soundcloud.com/dj-andrew-bull)。
03 盛智文登場
Disco Disco 於 1986 年結業, Gordon Huthart 把它賣掉。 1983 年,盛智文(Allan Zeman)的「加州餐廳」開業,著名的 Club 97 俱樂部,也同年在 Disco Disco 的對面展開了延續至今的事業,今天仍然是同志勝地。
翌年,盛智文更以3千2百萬元購入整幢加州大廈,多年下來的收購行動,已令他成為蘭桂坊產權的最大持份者(7成業權)。就因為他的獨具慧眼,乘時而起,更獲得港府的賞識, 2003 年被委以重任,主管和改革海洋公園,因而廣為香港人熟識,更被香港傳媒封為「蘭桂坊之父」。
這位來自加拿大、德國出生的猶太裔香港人(入了中國籍)是位公認的商業奇才。2010年他決定把加州大廈推倒重來,重建成一幢為娛樂事業度身訂造的新加州大廈,12月初就會全數入伙。
由盛智文一直在背後支持的非牟利商會「蘭桂坊協會」,其受薪董事 Tommy 方亮璇指出,加州大廈的前身是一間舊式超級市場,在加州餐廳出現之前,香港極少正宗西餐廳,香港人除了港式「豉油西餐」的選擇外,就得上大酒店品嘗。
自此,蘭桂坊出現了很多外國人經營西餐廳,成為香港西餐文化的發祥地。現時協會的100個會員中,約有40%是餐廳,50%是酒吧,10%是 clubbing 的會所(經濟規模當作別論),而地理界線已經延伸至 Greater Lan Kwai Fong(大蘭桂坊),而不再僅僅是德己立街一段小社區了。
04 首個「夜蒲股」問世
現時 clubbing 之風盛行於蘭桂坊一帶,全港的 clubbing 會所都集中在蘭桂坊一帶。都是高消費類型,開一支香檳酒,等閒是以一、二千元消費起計的,亦唯有這樣才能負擔得起超高昂的租金,這個潮流約始於 11 年前。
2004 年, Magnum 集團的 CEO 、耀才證券行的行政總裁黃熙仁(Rocky Wong)創辦了喜喜會所(Hei Hei Club),奠定了時下 clubbing 文化的初型,成為本地年輕人的 clubbing 典範。
Hei Hei Club 後來變成 Billion Club ,再改成 Dizzi Club 。其後 Rocky 更打造了佔地過萬平方呎,極盡奢糜,氣派超凡的 Beijing Club 和 Magnum Club ,並在2014年的3月成功上市,成為香港首個「夜蒲股」 Magnum (2080),令蘭桂坊娛樂場所的脈搏,翻譯成股票市場驚心動魄的波幅,更在今年3月成功轉售予內地家電集團奧克斯的董事長鄭江,用來在香港借殼上市, Rocky Wong 套現4億元。
另有業內人士指出,蘭桂坊有很多 clubbing House 都是開了一兩年後就突然結業,卻不會跟你解釋原因,然後很快地又會以全新面目──全新名字,重新登場,其實都是同一個老闆。
在蘭桂坊夜蒲為樂的年輕人,無論是本地薑還是鬼妹鬼仔,一見有新場就會蜂擁而上,就好像大家都在爭相分享那位新登場處女的初夜權一樣,令初創的新場,例必天天爆滿,經營者就是要賺你頭一段。等到熱情消退,不再新鮮,就依樣畫葫蘆,照辦煮碗,以至令 Tommy 也慨嘆:
「香港人大都貪新,甚至忘舊!就像香港商場文化的縮影。那些 clubbing 的消費群,不少都是富二代,豪花的金錢也許都是他們的父母的,即使經濟低迷,對他們都影響不大,令 clubbing 持續得到支持。」
05 有些人,隨著 64 吧的結束離開蘭桂坊
筆者曾在1990至2004年期間不斷進出藝術人與傳媒人集中地的 64 吧(Club 64),既是酒保也是常客,對昔日的蘭桂坊本就耳熟能詳。
只是自從 64 吧於 04 年結業之後,那些隨着64吧的結束而離開了蘭桂坊的中外客人,大多均與今天的蘭桂坊不相往還,不過那些還歷歷在目的過去,還是不會忘記。
64吧的由來是因為「毋忘六四」,始創於 90 年,主持人 Grace Ma 馬麗華還記得當年是《號外》雜誌的陳冠中,受到 Disco Disco 的感動,首次提出把蘭桂坊打造成酒吧街的概念,其後即得到某位政府高官的認同,並着手整頓蘭桂坊的「垃圾街」污名,為後來者開出了泱泱大道。
位於榮華里的 64 吧,開業之初,旁邊的食肆都只在日間營業,晚上便空出了很多空地,可供我們露天買醉。到 95 年之後,食肆見有利可圖紛紛營業至深夜,還領了酒牌,便把 64 吧迫回到門前的丁方之地。
但 64 吧最重要的,還是每逢周末,酒吧的內廳都會擠滿了人,因為有很多人在 jam 歌,玩各種樂器的即興演奏,通宵達旦,成一時佳話,是另一個版本的「週本狂熱」。
Grace Ma 憶述 1992 年除夕夜的慘劇,一萬五千人擁進只是彈丸之地的蘭桂坊,結果釀成 20 人慘死的人踩人悲劇,那就發生在德己立街的斜坡轉角處。其實早在慘劇發生之前的萬聖節已出現的大量群眾,已經令 Grace Ma 深感不安,但還沒想到後果竟是那麼嚴重。
慘劇過後,蘭桂坊的生意一落千丈,自此每逢大時大節,警察就會實施人流管制,令常客和員工都如同走難,需要過五關斬六將。當年整個社會對蘭桂坊的幻想和誤解,近乎宗教狂熱,是何其地盲目。
「然後因為 97 回歸,香港雲集了4千多位來自全世界的傳媒人,因為 64 吧鄰近香港外國記者會,為數極多的傳媒人出入,成為一時無兩,雲集了各國傳媒力量的場所。」
Grace 說:「然後就是 2001 年的九一一事件, 64 吧竟出乎意料地生意大好,原來所有老外朋友都需要出來 airing (透氣),因為眼光光睇住整幢世貿大廈倒下來,每個人的心情都極其沉重,壓力奇大。後來我發現每當有大事發生的時候,人們就很需要一個地方聚首一堂,互相慰藉。」
2003年沙士也是如此。Grace 說:「 2003 年沙士爆發,整個城市陷進一遍愁雲慘霧,但我們還是有不少客人無懼疫情,大都是很多年的老朋友,尤其有很多藝術人,當大家都面對死亡的時候,他們看待世界的態度就很不一樣,他們照樣會熱情地擁抱,令我深被感動,但 64 吧始終是個公眾地方,更因為我曾從事醫療工作,實在非常擔心病毒通過間接傳染而擴散,還幸大家都相安無事。」
「然後就到了 03 年 7 月 1 日的五十萬人上街遊行,那對於我們來說實在是一度強心針,大家又變得很開心了,因為那些年裏,整個香港都非常消沉。但這邊開心完, 04 年的 64 吧就遇上業主賣盤,大幅加租,被迫結業。」
猶記得 2004 年的 10 月 31 日, 64 吧結束營業的那兩天的場面,何其壯觀熱鬧!多年熟客紛至沓來,為那昔時浪漫的此情不再,痛快一醉。然後 Grace 放下了 64 的包袱,搬到了上環,換上 71 吧的招牌,昔日 64 吧的客人亦分流到 Sense 99 和 71 吧,沒有人再留戀蘭桂坊這個地方了。
06 Le Jardin Club,大豪客的隱蔽後園
與 64 吧毗鄰的 Le Jardin Club ,是一間擁有廿多年歷史的隱蔽清吧,藏身在後巷山邊,全不起眼,甚至有點破落殘舊。
酒吧經理 Jackey 曾經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蘭桂坊酒店頂樓會所工作過,面對過三種不同類型的客人。他說:
「 FCC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入會,客人除了記者、出版商、攝影師、文化人,就是大律師、醫生、建築師等。蘭桂坊酒店的客人則是富裕階層,但因為太過 formal ,客人反而沒那麼樂意花錢,小費亦不多。」
「那兒有不少喜愛夜蒲的富家子弟客人,都喜歡不停轉場,因為那才叫『型』,常聽他們大聲地吹噓:『我今晚去咗六、七度呀!你又去過邊度呀?』相反地, Le Jardin Club 的客人都很忠心,像我們一類的小店,對待客人的態度,更像朋友。」
「其實很多鬼佬都不太喜歡酒店的 formal ,而我們的環境,就似泰國芭提雅那些原始的隱蔽酒吧,可以讓其在這兒玩得瘋狂,甚至脫剩內褲,瘋狂跳舞。只要他們玩得開心,便更樂意花錢,小費也非常賞心悅目!」
Jackey 指出:「我們昔日有很多鬼佬豪客,他們都在港生活和工作超過8年以上,自認很熟識香港,甚至自稱香港人,他們等閒可以一晚花費 5、6 千元,豪請場中不相識的客人飲酒。他們是那種做一單 deal ,等閒便是過億元交易的人,亦因此工作壓力極大,對他們來說花費十萬八萬,就等於我們花費幾百元而已。但即使他們在晚上都表現得非常熱情,日間卻是判若兩人,異常冷淡。蘭桂坊的日與夜,簡直是變身一樣!」
Jackey 說去年佔中期間生意暴跌,現在亦大不如前:
「我計算過,單是去年,我們就有 15 位居港多年的熟客離開了香港,去了新加坡、上海、北京、台灣或回歸祖國,他們說:『很喜歡你們的酒吧,但香港的經濟實在太差了!』留下來的,昔日來港工作的豐厚住屋和子女教育津貼都沒有了!」
07 自由行在蘭桂坊:旺丁不旺財
雲咸街和上環一帶的 SoHo 區的酒吧文化,可說是蘭桂坊版圖的擴張和叛離。始作俑者是 2002 年在雲咸街開業的,楊受成長子楊其龍主理的高級餐廳會所 Dragon-i 。其後因為租金愈來愈昂貴,很多著名酒吧、餐廳都紛紛各奔前程,近年更移師到西環尾和堅尼地城一帶。
自 80 年代中期,已經流連蘭桂坊,最喜歡昔日蘭桂坊街頭氣氛的 Peter Fung ,廿多年來便長年在老字號德國餐廳 Schnurrbart 打躉,他見證着:
「香港的酒吧街文化,絕對是源出蘭桂坊。外國人不管來自那間酒吧,都愛拿着啤酒站在街心聊天,今日的人流,較諸昔日,差得遠了!」
對於近年舉目皆是的自由行旅客「迫爆蘭桂坊」, Tommy 和 Peter 都認為:
「其實是一種錯覺,他們只是一班頭顎顎的人群,僅是到此一遊,絕大部分都不會坐下來消費,他們亦進不了設有會員制的 clubbing 會所,自由行旺丁不旺財!」
08 複製蘭桂坊?
然而最大爭議的熱話,除了盛智文個人擁有的全新加州大廈的落成即將全數入伙,標誌着蘭桂坊向高空發展的娛樂事業一切就緒,還有盛智文揚言要在國內打造8至16個國內版蘭桂坊的豪言壯語,而第一個便將會在今年底於前海誕生。
但我們不禁要問,蘭桂坊可以被複製嗎?內地不是有很多仿照蘭桂坊而創建的著名酒吧街嗎?例如北京的後海,上海的新天地,還很有自己的特色。而即使那些極盡豪華的夜場,也在國內到處開花,亦早已超越香港人的想像,那麼「蘭桂坊」的概念究竟是什麼?
忙於創業的這位「蘭桂坊之父」沒空回答,答案可能會在年底揭盅。但此刻,聽聽蘭桂坊長期擁躉 Peter Fung 的分析,或可供我們事前參考,他說:
「蘭桂坊誕生的 30 多年以來,也是國內開放改革的同一個歷史時刻,這些年來,外國人來港經商,都一定會去過蘭桂坊,他們再通過香港這個踏腳石,走進國內,也會同時將蘭桂坊的文化想像帶進了國內。於是乎,蘭桂坊變成了一種象徵,人們一想到夜蒲、溝女,就第一時間想起『蘭桂坊』三個字。但實體的蘭桂坊是不可能被複製的,它是由當年一間間小鋪,慢慢地營造出來的一個社區文化氣氛。」
後記
蘭桂坊從無中生有,距離 Disco Disco 的啟蒙時代,一晃眼已經三十多年。現在的蘭桂坊走向高端、精緻化,而其主體消費群還是西方人和上流社會,但畢竟酒吧文化源於西方,亦是西方生活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
而實際上蘭桂坊最吸引人的地方,正是讓我們可以較輕鬆地與來自世界各地的中外朋友,把酒談心,互相理解。
另一方面亦會有人指責,蘭桂坊是香港的耶路撒冷,充斥對白人的慾望與崇拜,也許反映一定程度的事實,但這種批評反過來也會助長狹隘的民族主義,造成既無益也無聊,排斥異己的仇視情緒。
儘管蘭桂坊已不再青春可人,但青春的躁動不會停息,慾望也不可能被絕對操控。酒是中立的,大和尚當街向途人伸出要錢的手,很無恥,但也是中立的,你可以斷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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