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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面二孩」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刊登於 2015-12-27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修正案,「全面二孩」自2016年1月起正式實施。攝 : Kevin Frayer/GETTY
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修正案,「全面二孩」自2016年1月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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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下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7票贊成、2票棄權、0票反對,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即元旦以後,一對夫妻可合法生育第二個孩子,不必再為其繳納罰款。

《修正案》同時規定,符合生育規定的夫妻可獲得延長生育假期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11月3日報導:衛計委:生二孩等法律,不許「搶生」

在中共中央10月29日發出「全面二孩」的「黨令」之後,除少數符合政策的群體(見端百科)外,大多數中國人生何時生第二個孩子才能免於處罰,成為近日熱點討論話題。

據《湖南日報》報導,湖南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衞計委」)黨組書記、副主任詹鳴10月30日稱「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現行生育政策的夫婦已經懷孕第二個子女的將不作處理」。

然而,此言很快便遭到更高級別衞計委官員的否定。

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才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國家衞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

國家衞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表示,「全面兩孩政策必須依法啟動實施。」國家衞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也表示,「全面兩孩」的實施需要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在新華網等官方媒體的報導中,第二個孩子比相關具體法規提前「落地」被稱為「搶生」,是需要「避免」的行為。

按照國家衞計委下屬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姜衞平的解釋,在中共中央宣布「全面二孩」之後,除經全國人大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外,還需各地履行實施方案報批、地方人大修訂計生條例等環節,才能使「全面二孩」政策最終「落地」。

中共中央曾於2013年11月通過實施「單獨二孩」的政策,即如果一對夫婦中至少一人是獨生子女,則他們可生育兩個孩子;至2014年7月全國絕大多數省份才完成地方法規的修訂工作,相隔約9個月。因此有人推測,「全面二孩」正式實施估計也要再等大約9個月的時間。

5 元/月
自1982年起,中國政府為鼓勵計劃生育政策實施,在獨生子女滿十八週歲以前,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月發放5元人民幣的獨生子女獎金(現為每月5至10元,各地略有不同)。據國家衞計委介紹,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聲音

西方民主國家立法往往是先經議會討論表決,獲得大多數同意通過之後,再由國家元首簽字生效;我們則剛好相反。我可以接受人民代表大會被稱為立法機關,如果黨中央被稱為「立法機關總指揮」的話。

中國網友

一邊是號稱依法治國的黨中央,一邊是黨中央下令制定的法律,夾縫中的這段日子究竟該聽誰的確實容易搞糊塗,比如湖南衞計委黨組書記詹鳴就掉坑裏了。

中國網友

雖然「單獨二孩」從黨令到法律用了9個月的時間,但我仍然不建議現在就為「全面二孩」開始造人,畢竟政府效率是不可測的。

中國網友

中國計劃生育

「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口控制政策,屬於基本國策。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以控制中國人口數量為目的,提倡晚婚晚育,限制生育。中國計劃生育以獨生子女政策為基礎,農村夫妻只有一個女孩、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獨生子女、自治區和一些省的少數民族(壯族除外)等幾種情況可以生育兩個子女;新疆少數民族農牧民、青海少數民族牧民可以生育三個子女;西藏自治區對藏族(幹部除外)實行自願計劃生育政策,提倡已有三個孩子的夫婦不再生育。根據國際法,計劃生育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以保障生育權為目標。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國實行限制性計劃生育政策。近年來,中國人口的結構問題凸顯,總和生育率接近世界最低水平,老齡化嚴重,兒童性別比畸高。計劃生育的目標和理論依據都受到質疑。中共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宣布全面二胎化,在中國大陸實行36年的一胎化正式走入歷史。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京華時報廣州日報人民日報新華網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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