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雨傘反思與前瞻

周永康:傘落之後,革命是否唯一出路?

回顧雨傘運動,港人的公民抗命實際只是有限度實踐。

刊登於 2015-09-27

#雨傘運動#香港

編按:傘後一年,論斷成敗或許尚早,卻是檢討經驗的時機。一場歷時79天的大型社會運動,值得端詳反思的地方不勝枚舉,近日各界亦陸續開展不同方向的檢討,從運動策略、溝通機制、應否退場、和平還是勇武抗爭,到佔領者與市民關係、警民關係、公民社會的後續發展等等。藉此時機,端傳媒邀請了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序言書室創辦人李達寧、《信報》前總編輯練乙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共同就着特定議題聚焦討論,希望透過文字交鋒,令彼此論點得以充分辯證,深化檢討。

2014年11月26日,旺角,示威者穿上保護裝備與警方對峙。
攝:Chris McGrath/Getty
2014年11月26日,旺角,示威者穿上保護裝備與警方對峙。 攝:Chris McGrath/Getty

雨傘運動是香港人的光榮,絕非戲言。運動期間,香港人展現了前所未見亟欲參與改變的氣魄、意志及意願,傘運前恐怕世上無人能想像得到:香港人竟然如此堅毅不屈。然而,運動中後期,「公民抗命,無畏無懼」以外,多了「以武制暴」的路線提倡,也在後來被多番詮釋,與建國大夢、武力革命等路線被視為理念相通的倡議。陳健民教授《革命的誘惑》一文提出了革命論在香港的種種限制,30年的民主運動,在北京8.31的大閘前似乎無路可進,到底我們應該怎樣去檢視所謂革命呢?以武制暴此際是否可以為人民充權(empowerment)?公民抗命又是否窮途末路?傘起傘落之後,革命又是否唯一出路?

以武制暴的出現,確實是雨傘運動中後期面臨種種政府策略拖延、警暴不止、內部焦慮下的反彈。部分抗爭者認為在警察暴力面前,必須「還拖」(還手),施予顏色。「以武制暴」,似乎是面對政權警察聯手,抗爭者無計可施下被逼出來的產物。其時十一月旺角山東街清場後,屢屢可感受到抗爭者與警察互相仇視的氣氛。抗爭者為了保護自己及其他人,提出我們必須「以武制暴」,制止警察的暴力。但在部分抗爭者而言此一為己為戰友的良善立心,在當時的社會氣氛下,都被憂慮此倡議將破壞和平運動的言論所淹沒。後來光復行動,踢篋阻嚇大陸遊客/水貨客就被視作為勇武有效的例子,在社會中為人爭論一番,例如認為勇武如果只是威嚇他人,只會令人卻步,難以擴大支持陣營,換來一翻左右膠港豬的標籤論戰。

「武」與「暴力」有別

其後,以武制暴似乎就成為了有別非暴力公民抗命的行動綱領分水嶺。但細心觀察,「武」如果是以保護自己及他人出發,無傷害他人之意,非為憤怒「綁架」自己後向他人瘋狂施襲,這理應仍是非暴力行動的界線之內。因為武與暴力,確實有別。「武」的精神為止戈為武,化解對方的暴怨,其實也希望雙互達到和平非暴力的境界,不得已時,須出手制止對方失控的暴力,但絲毫無怨恨對方之心,並希望去除對方的戾氣。最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此,自己出手制止時,是否同樣喪失對自己的控制,為憤怒情緒駕馭,不視對方為人,也對對方的處境、為何事束縛,毫無深究下去的意圖。最後,自己完全認為對方被我「義武還拖」是對方咎由自取,不共同爭取民主、破壞社區,甘願成為極權者的爪牙,即使被打亦咎由自取,不值可憐。最可怕之處,是武者的精神及自利利他(包括對手、阻礙者)的立心,完全喪失,在出手之後,自己淪為失控的人,與魔鬼無異。以武制暴,本身可以有其極大的道德力量,以實踐制止失控的暴力,超越對立的情緒。以武制暴的精神,如能貫徹自利利他的旗幟,無異是為眾人充權,最終建設一個沒有戾氣的世界。否則,以武制暴的實踐上,最終增添戾氣,以仇恨及去除對方的存在為己任,在說服大眾參與抗爭的過程中,將充滿着無限挑戰,甚至可能反噬自己的善良立心。

以武制暴與公民抗命,儘管有互通的勇者精神,但傘運過後,不少人都帶有懷疑的問:雨傘運動不是見證公民抗命的無能與限制嗎?香港未來的抗爭之路,到底何去何從?

回顧雨傘運動,港人的公民抗命實際只是有限度實踐。極權存在、小圈子選舉存在、共產黨霸權存在,從來都不是憲法賦予他們法定權力這般簡單,而是當地人民願意附和特權者,和政權合作,拒絕反抗社會的政治、經濟、社會不平等結構,政權才有百般權力驕縱行事。特權者的權力,確實是由人民賦予的,因為人民與政權合作,方能讓機制運作,從中分一杯羹。不少香港人的「常識」(即使是抗爭者):經濟發展就是重要,發展需要穩定,穩定需要合作,合作方能讓政權安逸管治,發展經濟。社會中方方面面的日常運作如常,其實都是在和政權的高度合作。要反抗,就需要公民不合作。但傘運初期,即使警方發射87顆催淚彈,除了三區大馬路被佔領外,社會依然是高度運作如常,學生有限度罷課,議會運作如常,零碎罷工、罷市更無出現。高官沒有跳槽、只有數名委員辭去公職、政府公務員、教師、紀律部隊、市集、商戶大家都是拒抗「堅抗合作」,不合作運動只能有限度展開,未能更大力地撼動政權。反過來看,這代表香港的抗爭空間存在很多空間,才能有更顛覆性的發展,扳倒現在的不平等社會運作結構。當中對於「經濟發展」此等看似常識,但實際如同社會禁忌的修辭,尤其需要大力思辯當中謊言所在。

回到社區去談我們的城市

要在香港拓展下一步的反抗力量,除了抽象的談香港與中國的權力之爭,我們也必須回到社區去談我們的城市。

要在香港拓展下一步的反抗力量,除了抽象的談香港與中國的權力之爭,我們也必須回到社區去談我們的城市。因為香港就是由形形色色的社區組成,構成我們的香港。如果我們不能談到我們想要一個怎樣的城市和社區、怎樣突破社區政治被扼殺的局面,我們將繼續只有鬱悶封閉的屋苑、不允許創意公共活動的公園及街道、連鎖店進駐的冷氣商場及領匯街市、車勝於人及單車的街路設計、逐漸被連根拔起的社區商店、路舖、小販、市集、藝術家、音樂人及花鳥蟲樹景。社區完全完拒絕社區公民參與,以致會出現區議會一億元撥款興建「不能避雨亭」,但長者、中年人、青年人依然沒有一個讓他們連結共享快樂的地方。區議會、業主立案法團與管理公司互相扯貓尾,市建局與地產商大行其道,歷史文化大眾故事消失在我們的「經濟發展」洪流中。

當社會種種層面我們都無法參與其中,但我們卻視參與權被剝奪為等閒之事,此正正需要四方八面的權力重奪、反抗、拒絕合作,不是為了成為新一代霸權,而是要參與權打通、開放,歸還給每一個公民。我們不能再容讓我們無法決定城市的方向,以往城市被政權在九七前後都被單向定形為「國際金融城市」、「未來的紐倫港」、「亞洲國際都會」、「全球城市」、「珠三角巨型城市群」的功能城市,已令社區定位被海量遊客及四方八面的投資者牽着走,反噬社區及城市應是當地人與他人共享的愉快社區及城市。我們需要民間草擬香港約章去重劃香港未來的政治經濟藍圖,向一個可持續的共生方向發展,重劃中港的權力分配模式。同樣我們需要在着力推行的《社區公民約章》,在地醞釀更有力的連結力量,革新社區政治文化,由共同參與去推動在地革新。「民主、參與、社區、公投、共生、尊重、城市、運動、選舉、一國兩制……」,都是命運自主的旗幟下我們不能迴避的種種事項,需要港人共同奮力勾畫及想像其未來。

如果革命過後,我們的城市運作邏輯依然如是,換上另一批霸權,這樣的革命,是否徹底,又是否得其意義?

革命,並非暴力的專利。如果革命過後,我們的城市運作邏輯依然如是,換上另一批霸權,這樣的革命,是否徹底,又是否得其意義?回過頭來看,如果一年前的雨傘運動證明香港人可以勇敢、可以折射光輝、可以展現魄力和利己利人的憐憫慈悲之心,有誰能否定港人如此光榮一刻?這一刻展現的個性,確實是任何未來變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基礎的精神和態度。沒有他們,什麼也沒有可能。如果如斯重要的基礎被互相攻訐掩殺,無疑令人惋惜。這樣的精神個性如確是如此珍貴重要,我們更是要予以肯定,在未來的民主路上予以發揮。肯定雨傘運動的光榮,方有肯定革命的基礎。深切檢討固然重要,但如果我們連自己的成就都無法肯定,難道未來可以建基在浮沙幻影之上?

(周永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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