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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俄羅斯軍隊2月24日武力入侵烏克蘭,烏克蘭和西方國家就持續指控俄羅斯犯下戰爭罪行,呼籲國際法律機構發起調查。
大赦國際在俄羅斯開戰第一天就指出,俄軍肆意攻擊平民區和醫院等目標,在烏克蘭弗勒達、哈爾科夫和烏曼的三次襲擊中,造成至少6名平民死亡,12人受傷。
隨着戰爭持續,關於俄軍攻擊烏克蘭居民區、醫院、幼兒園、人道走廊等非軍事目標的報導和指控層出不窮。
據聯合國統計,截止3月10日,衝突已造成至少549名烏克蘭平民死亡,957人受傷;超過231萬烏克蘭難民逃離國家,190萬人在國內流離失所。
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2月28日宣布,對有關烏克蘭境內發生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的指控展開調查。3月2日他又發表聲明稱,已經收到39個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提交的有關烏克蘭情勢的報告。
本文通過梳理相關資料、新聞報導及評論,將回答以下三個問題:戰爭罪行包括哪些行為?國際上如何管轄戰爭罪行?普京有可能承擔法律後果嗎?
1、戰爭罪行包括哪些行為?
戰爭罪的現代框架誕生於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納粹德國政治、軍事、司法等領域的一系列領導人員被指控犯下戰爭罪、反人類罪等罪行。
在那之後,國際社會發展了關於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和侵略戰爭問題具體的國際法理。
1949年8月12日頒布的《日內瓦四公約》具有重大突破意義,它確立了對戰時平民的保護原則。隨後1977年又通過了兩份附加議定書,分別增加了對國際性武裝衝突和非國際性武裝衝突的所有受害者的保護。該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已獲得194個國家簽署,相當於全球所有國家都簽署了。
199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下稱《羅馬規約》),其第八條對戰爭罪有一套詳細描述,包括嚴重破壞1949年《日內瓦公約》的行為,例如故意殺害、酷刑、非軍事必要恣意破壞侵佔財產等;嚴重違反國際法關於國際武裝衝突法規的行為,例如故意指令攻擊平民、轟炸非軍事目標、強姦、性奴役等;嚴重違反國際法關於國際非武裝衝突法規的行為,例如故意指令攻擊宗教、教育、慈善相關建築物,歷史紀念物,醫療單位和運輸工具及人員等;以及其他內容。
《羅馬規約》於2002年7月1日生效,並由此成立了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該法院主要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目前有123個成員國,即《羅馬規約》的123個締約方。
值得注意的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當中,美國、俄羅斯和中國均不是成員國。美國2000年12月31日曾簽署《羅馬規約》,但在國會批准前取消了簽署。俄羅斯2000年9月簽署了《羅馬規約》,但俄立法機構(國家杜馬)一直沒有批准,2016年普京宣布退出締約國。中國沒有簽署且反對《羅馬規約》。
2、國際上如何管轄戰爭罪行?
- 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
由於俄羅斯和烏克蘭都不是成員國,因此理論上,國際刑事法院對烏克蘭境內發生的戰爭罪行不具有管轄權,除非烏克蘭提出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聲明。
於是烏克蘭提出了聲明,接受國際刑事法院對其領土上發生的《羅馬規約》所規定罪行的管轄權。卡里姆·汗正是基於此,宣布國際刑事法院對烏克蘭境內犯下的任何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或戰爭罪的行為具有管轄權。
根據烏克蘭的聲明,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可追溯到2013年11月21日,即烏克蘭親歐盟示威運動爆發的時間,這場運動導致俄羅斯在2014年3月吞併克里米亞。
不過,國際刑事法院並沒有警察部隊,法院需要其他國家協助逮捕嫌犯。根據《羅馬規約》,國際刑事法庭不允許缺席審判。如果經過調查、取證並且實現起訴,但嫌犯一直待在非締約國的俄羅斯境內,相信普京不會將他們引渡。
國際刑事法院對於侵略罪的管轄權,限於針對締約國國民或發生在締約國境內的罪行,而烏克蘭並非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對侵略罪的調查,也可以經由聯合國安理會認定並提交,但俄羅斯可以使用安理會的一票否決權反對任何移交。
- 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ICJ)作為《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可對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進行民事裁判,但不能起訴個人。
烏克蘭2月底已經向國際法院起訴。在3月7日的國際法庭聽證會上,烏克蘭指俄羅斯關於烏克蘭東部發生「種族滅絕」的說法是荒謬的謊言,還指控俄羅斯違反了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烏俄雙方均為簽署國。烏克蘭要求法庭採取緊急措施制止俄羅斯的侵略。法官表示會儘快作出裁定。
俄方律師代表沒有出庭。俄外交部發言人對此表示,俄方認為,國際法院對於俄羅斯向烏克蘭發起的「特別軍事行動」沒有管轄權,俄方以書面形式向國際法院闡釋了自身立場。
事實上,如果國際法院作出不利於俄羅斯的裁決,執行該判決的任務將由聯合國安理會承擔,即俄羅斯亦可以直接否決掉制裁自己的提議。
《聯合國憲章》雖然也將侵略列為非法行為,但是否構成侵略由安理會斷定,俄羅斯同樣可以行使否決權。
俄羅斯和烏克蘭也均未簽署《國際法院規約》的「任擇條款」。該條款意味簽署國單方面聲明,承認對於接受同樣義務的任何其他國家,國際法院的管轄權具有強制性。
烏克蘭還提出將俄羅斯從安理會除名,不過這仍然需要俄羅斯的同意。
- 普遍管轄權
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是國際法的「原則」之一。根據此原則,如果所犯罪行被認為是危害全人類的,並且極為嚴重,那麼任何國家都有權對其加以懲罰。無論被控犯罪者的國籍、居住國或與起訴國關係如何,甚至即使其罪行是在起訴國領土之外所犯,該國也可以對此人行使刑事管轄權。
3、普京有可能承擔法律後果嗎?
世界歷史上不乏國家領導人因戰爭罪受審,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就是一個著名案例。他統治下的塞爾維亞在1990年代捲入克羅地亞、波斯尼亞和科索沃三場戰爭。這令他獲得「巴爾幹屠夫」的稱號,並被海牙國際戰爭罪行法庭列為戰犯,遭到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等多項指控,最終在等待審判期間死於監禁。
不過對於俄羅斯對烏克蘭的入侵,倫敦大學學院國際法專家桑斯(Philippe Sands)教授和其他許多專家認為,類似紐倫堡審判,解決方案的關鍵還是外交和國際協議。他呼籲世界各國領導人設立一個一次性法庭,起訴對烏克蘭的侵略罪行。
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國際和平與安全教授詹姆斯·高(James Gow)則認為,幾乎不可能將普京送上審判台,只要俄羅斯政府不合作,被指控的俄羅斯人不出國,國際檢察官就無計可施。
不過高又指,收集並保存戰爭罪行證據仍然是有價值的,因為俄羅斯的情況可能會改變,調查可以產生潛在的心理和政治效果。
審判米洛舍維奇的國際法庭當年曾表示,審判過程的「最大成就」,就是向公眾提供了大量證據。這些證據仍然是公共記錄的一部分,供公眾查閱,「成為防止試圖惡意竄改歷史的屏障」。
《羅馬規約》定義了戰爭罪,然後世界上最多核彈數的三大國家都沒批准? 但他們就是國際戰爭的三大來源啊……
匿名者的攻擊有效嗎?
题目取得很吸引人,但内容却没那么“国际法”。
反正俄罗斯都能否决,普京怕啥……中俄的一票否决权真是遗患无穷。
國際法院是ICJ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而非CIJ
已更正。感謝指出。
五常的一票否决权真的是个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