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3年10月7日的哈馬斯襲擊和隨後的以巴戰爭已快兩年。截至今年8月,戰前居住在加沙的230萬左右的居民中,已有超過6萬人死於戰火,還有更多人陷入危急的生存狀態。但戰爭結束仍然遙不可及。8月,以色列內閣批准了一個全面佔領加沙的計劃,以色列國防軍開始徵召超過13萬預備役士兵,以推進基甸戰車II(Operation Gideon's Chariots II)作戰計劃,意圖全面佔據加沙的事實首都,加沙城(Gaza City)。
目前,加沙地區全部的基礎設施與居住區都幾乎遭受災難性損害,戰前的人口中心如汗·尤尼斯與拉法,現在都已經不適人居。加沙城是為數不多還存有一定建成設施的區域,集中了現存200萬加沙人口中的一半人。以色列國防軍則從8月底開始於城市外圍進行試探性進攻,9月初在轟炸和定向爆破的掩護下,正在向城市中心推進。以色列官方於9月9日向加沙居民發出最新警告,要求他們立刻、全面撤出加沙城。這意味着以軍的攻勢已進入加速階段。
以色列官方宣稱的戰略目一貫是「徹底打垮哈馬斯對加沙人口的控制,解救以色列人質,摧毀任何對以色列造成的安全威脅」。今年年初,停火協議使得33名以色列人質陸續獲釋,但隨後在5月停火崩潰,戰事恢復。
但就算是根據以色列軍方內部的評估,在6萬名死於戰火的巴勒斯坦人中(其中超過一半是未成年人),大概只有不到9000人被識別為與哈馬斯相關,這意味着超過83%的巴勒斯坦傷亡是平民。與此同時,仍然有20名左右倖存的以色列人質掌握在哈馬斯手中,而哈馬斯儘管面臨領導層大量死傷與嚴重的軍事壓力,仍然能利用加沙人的困境和自身對資源的掌控力,從平民中補充自己的戰鬥員。
因此,繼續進攻加沙城只會從邊際上削弱哈馬斯的力量,無助於實現以色列的「戰略目標」,並且毫無疑問會讓加沙的人道災難雪上加霜。

發生在富饒之地上的人造飢荒
加沙城走入饑荒的災難狀態並非突然,而是戰爭的進程與以色列當局有意識控制的綜合結果。
就在以色列批准攻佔加沙城的戰爭計劃前後,聯合國糧食計劃署(WFP)旗下的「糧食安全綜合分類」(IPC)第一次宣布,加沙城及其周邊進入最為危急的「第五階段」,也就是災難或饑荒(Famine)狀態。根據聯合國定義,如果沒有足夠的干預與行動,加沙城的居民在未來幾周內,「即使採取了一切可能的對策,仍將面臨糧食和其他基本需求的極度匱乏。」 這意味着「每一萬人中至少有兩人死於飢餓或疾病,超過30%的人口患有突發性營養不良,並喪失了所有收入來源。人們只能獲得一兩種食物,每人每天的卡路里攝入嚴重不足,20%的家庭面臨着極度嚴重的糧食短缺。」
加沙城走入饑荒的災難狀態並非突然,而是戰爭的進程與以色列當局有意識控制的綜合結果。早在2023年戰爭開始之前,以色列就控制了加沙的海、陸、空進出,嚴格限制加沙地區的人員與物資往來。戰前加沙地區人口稠密,地形狹長,有2/5左右的土地用作農業生產,可基本滿足食物的供給與多樣性。10/7襲擊之後,陷於震驚與憤怒的以色列全面封鎖加沙的物資進出,徹底斷絕外部援助的進入。

聯合國形容,這是一場發生在物資富饒土地上的飢荒。雖然在美國的斡旋與國際壓力下,內塔尼亞胡政府逐漸放開口岸,允許有限的物資進入加沙;然而其總量並不能充分維持加沙人口的營養所需,僅僅是將對糧食的威脅維持在饑荒的警戒線之下。
加沙的人道主義境況在年初的停火達成後一度有實質性好轉,今年2月,有1.5萬噸水果蔬菜、1.1萬噸肉類與魚類被運進加沙。但正當外界認為停火將會順延為正式的停戰、釋放全部人質時,哈馬斯與以色列的第二階段停火與談判破裂,內塔尼亞胡政府採取「全面封鎖」,試圖逼迫哈馬斯交出人質並全面投降。
自那之後直到今年8月,以色列允許運入加沙的食物只有糧食計劃暑認為最低限度的30%,總共僅有不超過150噸肉類被送進加沙,這可能會對整個世代的加沙人口造成長期的發展影響,整個地區也只能依靠節省和消耗之前的儲備來度日。
必須指出的是,根據當代國際法——無論是《羅馬規約》還是《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都明確將以「饑荒」作為工具推進戰爭的手段視為非法,並將針對平民的人造饑荒列為戰爭罪的構成要件。以色列作為加沙的軍事佔領當局,本身就有道德和法律義務為佔領區提供基本的飲食、衛生與醫療資源,因此以色列及其支持者所引用的「軍事目的」和「自衛權」在道義與法理上是完全說不通的。
更何況從實際效果來說,以色列繼續製造如此重大的平民苦難到底還能服務於什麼合法和合理的軍事目的,也十分值得懷疑。以方刻意阻撓食品與人道救援的進入與分發,毫無疑問已經涉嫌在國際法上的犯罪行為——但對於這一犯罪的性質我們會在下文進一步探討。

無政府狀態
他們所面對的「敵人」和「行動對象」,則是數十萬乃至上百萬飽受戰火摧殘、面臨嚴重饑荒的加沙民衆。
僅僅從食物進入加沙的數量還遠不能把握當下人道災難的全貌。
從戰前截至戰爭的頭15個月,負責在加沙地帶分發食物與物資的,原本是以聯合國近東救濟署(UNRWA)為首的、數個機構經營幾十年的後勤網絡,在當地有超過400個物資發放點和成熟的發放流程。但以色列及其支持者歷來指控UNRWA是哈馬斯的合謀者,為後者提供政治掩護與物質資源。開戰後,內塔尼亞胡政府進一步認定加沙現存的人道物資發放網絡讓哈馬斯「不正當染指援助材料」,以鞏固對加沙的政治控制。
但對此指控,以色列並沒能提供實質證據,而哈馬斯對加沙的控制力在持續遭受打擊後已大不如前。實際上,由於哈馬斯作為加沙事實行政當局的垮台,外加以色列拒絕施行民事管理責任,目前阻礙加沙人道物資有效流通、分配到最有需要的弱勢群衆(老人、兒童、病人、孕婦)手中的最大威脅,反爾是無政府狀態。民衆自發的哄搶、黑市囤積居奇、以及武裝幫派團夥的有組織掠奪,都給真正缺乏力量的平民們製造了無數額外麻煩。哈馬斯只是這些因素中並不佔據絕對影響力的一環。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些戰後崛起的幫派團夥中,有一些就是以色列支持甚至武裝的。
在今年3月戰端再開之後,以色列一方面全面阻擋物資進入,另一方面又癱瘓、瓦解了現存的分發網絡,排擠既成的聯合國與成熟NGO的工作。在美國政府的默許以及部分美國私人機構的參與之下,以色列參與組建並注資了所謂的加沙人道基金(Gaza Humanitarian Foundation, GHF)作為加沙地區食品與物資的主要分發渠道。
GHF缺乏運營人手、經驗以及國際公認的合法性,從一開始就不斷陷入爭議與麻煩。就在該機構5月正式運作前夕,其美國籍領導人Jake Wood宣布辭職,指出該組織存在多處致命缺陷。6月,參與諮詢與協調工作的波士頓諮詢公司(BCG),同樣宣布終止與GHF的合作關係。從任何角度來看,該基金的運行方式都只能用充滿醜聞和非專業來形容。

在實際運作中,GHF將之前數百個物資發放點減少到只有4個,發放的食物只有罐裝幹食,而非熱食;發放原則也經常是不加任何區分和組織的「先來先得」、手快有手慢無。加沙居民經常需要步行十幾公里去擁擠的發放點與數不清的人爭搶可憐的一點物資。這對健康人來說尚且無比勞累,更何況經歷了十幾個月狂轟濫炸、缺醫少藥、僅得溫飽的加沙居民?無異於折磨。
聯合國統計,5月以來,有超過1000名加沙民衆在尋求援助的過程中死亡,其中有大概800人被以色列軍方及其私人軍事承包商以維護發放秩序的理由殺死。以色列方面認為純屬的誇大,並且將責任歸結為哈馬斯從中作梗與聯合國相關機構的無能。
以色列在內外批評與壓力(包括美國總統特朗普)下,於8月曾經短暫地宣布所謂「人道主義暫停」,減緩加沙部分地區的軍事行動,允許更多外界救援物資進入。但隨着「基甸戰車2行動」如火如荼展開,以色列不但拒絕承認加沙城正面臨饑荒,甚至以軍事需要為理由,對進入加沙的救援又施加了新的限制。
以色列軍方希望加沙城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平民「疏散」到他們指定的南部地區。但所謂的疏散地既沒有足夠的飲食也沒有基本的居住庇護設施。大批加沙城居民也已經厭倦兩年來被以色列軍隊到處驅趕,決定留守不動。
國際法本身並不將戰爭導致的平民傷亡一概算作違法:軍事行動只要符合比例原則,那麼為了足夠大的軍事目的,非交戰人員造成的生命與財產的附帶傷害(而不是刻意傷害)就是不幸但卻可接受的。而客觀來說,以色列國防軍之前的交戰守則,的確對平民傷亡有一定的控制標準與內部規範。
但這一切都在加沙戰爭開始後發生改變。以色列軍隊已經大幅放寬了自己的行動標準,允許中層軍官為打擊更低軍事價值的目標而容忍更高的平民傷亡。這一指導政策的變化,結合以色列社會與軍隊在10/7襲擊後不斷蔓延的復仇與恐慌心態,會在當下的加沙攻勢中助長愈發激進的行動模式。而他們所面對的「敵人」和「行動對象」,則是數十萬乃至上百萬飽受戰火摧殘、面臨嚴重饑荒的加沙民衆。
我們不需要多少深刻洞見,就能看到一場(比已經發生的一切)更加巨大的人道災難,就在世人眼前緩緩展開。這一災難的現實後果自然是幾百萬人平白地承受困難,以及以色列在國際上面臨愈發擴大的孤立。

以色列可以被指控為「種族滅絕」嗎?
國際法為「滅絕種族罪」所設立的「意圖」標準設立了極高的門檻,只有在其它的合理可能解讀都被排除之後,法律才會考慮認可行兇者有着「部分或全部滅絕該族群」的意圖。
歷來對以色列持批評態度的人,早就把以色列對西岸的佔領和對加沙的封鎖稱作「種族滅絕」(genocide),但這一說法在更廣泛的輿論中並沒有獲得更多共鳴。當南非在2023年把以色列以種族滅絕的罪名告上國際刑事法庭時,收穫的嘲笑與憤怒遠多於贊同。只是隨着以色列軍事行動的漸次展開、遷延不決,越來越多人才開始重新審視在這場戰爭、乃至對巴勒斯坦長期的佔領策略中以色列的種種意圖和做法。
猶太國的誕生本身就與作為原型案例(archetypical case)的納粹大屠殺密不可分。以色列向來不遺餘力地將其抬升至當代人類共同體道德意識的核心關注點;也正是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審判中,以色列法庭開創了將《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國際法原則納入國內法、並行使普遍管轄權進行審判的先例。(納粹罪行發生在以色列境外,甚至以色列誕生之前)
因此指控以色列在道德上、哪怕不是法律上犯有種族滅絕的罪名絕非小事,值得做一些辨析。
戰爭法分別管轄開戰理由(ius ad bellum )和戰爭行為(ius in bello)兩個部分。前者規定什麼情況下戰爭本身具有合法性,後者規定在武裝衝突中各方行為的合法性界定。在當代國際法中,開戰的法律歸屬於《聯合國憲章》,其中規定戰爭作為實現國家目標的手段非法;主權國家合理運用武力的場合只有行使自衛權與聯合國授權的集體安全行動。而戰爭行為的法律歸屬於《國際人道主義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s, IHL)其中由高到低規定了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滅絕種族罪被放入罪中之罪。
不管國際社會如何看待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關係和以色列國家的地位,10月7日哈馬斯的無預警大規模襲擊作為以色列行使自衛權的理由並無太大爭議。早期,人們探討的還是不那麼吸引眼球的「戰爭罪」,爭論以色列空襲帶來的平民傷亡與財產損失是否復合比例原則的要求——作為對比,美國主導的國際聯軍在2016-17年的摩蘇爾之戰對ISIS的轟炸儘管規模也很大,但控制平民傷亡的標準遠為嚴格。

而「種族滅絕」在戰後全球的道德意識中佔有特殊地位。當人們提到這個詞,腦中聯想到的是納粹大屠殺和盧旺達大屠殺的場景,或許再加上前南斯拉夫內戰期間的種種暴行。相對於公衆印象,當代國際法實踐對種族滅絕的定義也既寬泛而嚴格。寬泛之處在於國際法對種族滅絕的「規模」與「殘酷」並沒有納粹屠殺和盧旺達屠殺那樣高的門檻,哪怕「只有」幾千人,乃至幾百人的受害者,只要滿足種族滅絕的構成要件,就仍然可算作法律意義上的「滅絕種族罪」。而嚴格之處在於,國際法為「滅絕種族罪」所設立的「意圖」標準設立了極高的門檻,只有在其它的合理可能解讀都被排除之後,法律才會考慮認可行凶者有着「部分或全部滅絕該族群」的意圖。
這往往使得現實中在法律上認定「種族滅絕」比較困難,而認定「危害人類罪」與「戰爭罪」則相對容易。後兩個罪名缺少前者所擁有的道德感召與新聞價值——雖然從實際生命損失的角度,可能毫不遜色。
以色列政府對待「種族滅絕」指控的辯護,向來也是利用這個概念語義中的模糊性。他們指出自己軍事行動中造成的平民傷亡都不是蓄意為之,而是行使軍事自衛權打擊混跡平民、利用平民做人肉盾牌的恐怖組織的無奈之舉。而指控大屠殺倖存者及其後代建設的國家在施行種族滅絕,本身就是荒謬的反猶主義故態復萌。將一個或許是不幸的但卻無奈的境況,與無法想象的、邪惡的頂峰規模等量齊觀,就是在稀釋和削弱後者的獨特性,為反猶主義偏見開脫。
應該說,這種辯解在加沙戰爭之前至少具有一些表面上的合理性。
但就算不考慮種種涉及種族滅絕的複雜爭辯,如前文所述,單就開戰以來以色列蓄意破壞基礎設施、以饑荒作為政策實現政治目的的做法,本身就涉嫌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這裏的另一層問題是,在這些罪名之外,是否能再提出「種族滅絕」作為罪上之罪呢?

隨着以色列加沙攻勢的軍事、戰略利益愈發顯得渺茫,猶太定居者在西岸的活動愈發大膽。「行使自衛權以維護安全」的說辭愈來愈不能服衆,越來越多外界的人認為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只是為了徹底將加沙地帶摧毀為不適居住的地區,為即將到來的種族清洗、強迫遷徙做準備。而以色列國內的軍政要人在10月7日襲擊之後時不時發出的一些言論,也被外界認為滿足種族滅絕的「滅絕意圖」的標準。內塔尼亞胡作為總理和戰爭內閣首腦,到目前為止還算比較謹慎地和一些極右翼人士的更極端的言論拉開距離。但他自己多次引用猶太聖經《申命記》中關於亞瑪利人的段落(申25:17-19),多少有一些「抹除」加沙人、乃至巴勒斯坦人身份之威脅的意味。
國際刑事法院或許不會很快就南非起訴以色列種族滅絕案做出判決,而以色列及其最大的支持者美國向來對國際刑事法院的判決與管轄權不屑一顧。但從國際輿論風向與道德意識的角度來說,以色列一刻不約束自己魯莽的軍事行動,一刻不表現出切實改善加沙人道狀況的努力,外界就越來越不會顧忌把其所作所為與「種族滅絕」的形象聯繫起來。這對以色列在國際社會長期的風評與地位,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結束戰爭的內外條件不樂觀
敵意和惡意釀成苦果需要發酵的環境,而這些環境往往由冷漠、偏見、自以為義鋪就。
不管怎麼說,圍繞「種族滅絕」的爭論對於加沙現場狀況沒有什麼實際影響。單看短期內的現實,最重要的是如何撬動各種力量讓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政府改變自己的行動。
可惜的是,目前來看無論是內部因素還是外部因素,似乎都不足以改變以色列領導層決策的軌道。阿拉伯國家儘管在道義上譴責以色列和哈馬斯,但是他們並不願意破壞與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關係,也不願意冒險損害與以色列新近鑄造的共存秩序。對於日漸動盪的中東與世界,海灣國家對外部環境穩定和安全的渴求,壓過了任何對巴勒斯坦人道義的支持。
歐盟與英國希望以外交承認巴勒斯坦國地手段迫使以色列政府改變做法,但卻沒有更進一步的採取壓力——例如終止最惠國貿易待遇、全面禁止對以色列武器出口、甚至對參與違反國際法的組織和個人發起制裁。他們同樣需要在堅持道義和維護與以色列還有美國的關係中維持一個痛苦的平衡。面臨歐元區經濟疲軟、俄羅斯的地緣政治威脅、還有國內民粹右翼崛起帶來的政治不穩定,歐洲並無額外的精力與膽量在巴勒斯坦問題上消耗為數不多的政治資本。
美國總統特朗普雖然偶爾表現出對加沙苦難的關注,但他的注意力從來沒有持續、一貫地投注到這個議題上。今年2月開始,美國決策圈中斷斷續續流出所謂「加沙再開發計劃」,雖然缺乏任何具體的細節和實施的現實性,卻讓色列國內的極右翼大受鼓舞。「清空加沙人口,重建猶太殖民點」的言論此前在以色列國內一直處在邊緣地位,如今卻被越來越多人隨口提及。

以色列國內的情況則更加微妙複雜。隨着兩個極端正統主義政黨退出聯合政府,內塔尼亞胡愈發依賴極右黨派的支持。國安部長本·古維爾與財政部長斯莫特里奇激烈反對任何對加沙的人道援助與停火倡議,堅持將戰爭「進行到底」。儘管有越來越多的以色列人對戰爭造成的社會經濟負擔感到厭倦,希望通過談判來換取人質獲釋、結束戰爭,但此中動機並不是對加沙居民苦難的同情。10月7日襲擊對以色列猶太公民的心理打擊是致命的,整個社會再沒從傷痛、復仇、受害的情緒中走出來。以色列國內7月的民調顯示,79%的猶太受訪者對加沙居民的遭遇毫不在意;另一個調查顯示47%的猶太受訪者認為加沙的饑荒是哈馬斯製造的謊言。
換言之,內塔尼亞胡或許因為腐敗、司法改革、沒能預判襲擊招致以色列猶太選民的痛恨,但他對加沙居民的冷酷無情卻並不是理由之一。以色列內部反對內塔尼亞胡的政治力量自然也受到大部分選民之偏好的約束,不能以過於公開和激烈的方式從加沙的角度批判總理的所作所為。內塔尼亞胡或許由於貪戀權力而被極右翼小黨劫持,在加沙的戰與和上表現出了激進的殘忍;但在更廣泛的戰略層面,他不想將加沙管治權交給任何巴勒斯坦權力實體,遑論讓哈馬斯參與戰後權力安排的立場,反映了大多數以色列猶太選民的心聲。
歷史的教訓無數次指出,系統性、大規模的人為人道災難,並不從一開始就完全出自刻意計劃。敵意和惡意釀成苦果需要發酵的環境,而這些環境往往由冷漠、偏見、自以為義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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