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媒體之殤:冰山一角露出後,新聞的公信力沉進海底

究竟什麼樣的生態,會使得一整個縣的大半駐地記者操守淪陷,媒體公信力大面積坍塌?
2018年12月25日,花蓮縣長徐榛蔚(中)在就職感恩會開始前等待進場。
台灣 媒體 政治

「這兩個禮拜以來,我看到不論是『東廠』或者是所有的附隨組織,不斷地還在操弄抹黑……」去年12月25日上午,在花蓮縣長交接典禮上,新任縣長,也是前縣長傅崐萁的妻子徐榛蔚致詞時,意有所指地回擊外界質疑。

到了下午的感恩就職活動上,根據縣府提供的講稿,徐榛蔚更是直白:「『東廠』進駐花蓮導致生靈塗炭,造成重大的損失⋯⋯在強調弊案的情形之下,東廠甚至惱羞成怒,利用《鏡週刊》、《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等媒體做不實的報導,企圖以媒體迫害花蓮。」

徐榛蔚疾言厲色指控的「東廠」、「迫害」,為的都是一樁在台灣新聞及地方政治史上罕見的重大醜聞:「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曝光。

十二月十九日,台灣地方選舉結果揭曉後一個月,《鏡傳媒》率先曝光了這兩筆採購案。它們分別在2017、2018年發包,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這意味著承辦人有權力直接和鎖定的對象議價、採購。

根據已經披露的事實,這兩起採購案是在前縣長傅崐萁任內發動,縣政府前任副秘書長謝公秉被指為實際執行本案的人士。在《端傳媒》的採訪中,至少有兩位駐地記者指稱他們曾被謝公秉約見,提議他們按月交出一些採訪中所得,主題為縣民對縣政府施政的意見反映。縣政府則按月付給記者酬勞。

根據政府公開資訊,2017年,共有三家平面、十一家電視台記者參與這項標案;2018年度則有一家平面媒體和十家電視台延續標案,大部分電視台記者皆為連續兩年度得標。2017年參與標案的電視台記者每人大約獲得台幣17萬元,平面媒體14萬元。2018年每人約28萬元。

得標的平面、網路媒體包括:聯合報、更生日報、花蓮電子報。

商業電視台包括:中視、台視、三立、民視、東森、年代、TVBS、壹電視和中天電視台。

公共媒體則有原民電視台和客家電視台。

只要是生活在台灣的人,大概都可以看出上頭這張名單裡,主要商業電視台無一倖免,即使身為公共媒體的原民台和客家台,都有記者參與了這起「採購案」。

儘管新任縣長徐榛蔚連番指控「東廠抹黑」、「媒體迫害」,但案件爆發之後,包括《聯合報》、東森、客家電視台、原民台、台視、壹電視在內,陸續在一到兩天內表示記者都已自請離職。三立和TVBS在調查過後,直接表明記者違反新聞倫理與工作規則,予以免職。中天、民視駐地記者則被暫時停職,靜候公司進一步調查。

公共電視總經理曹文傑接受《端傳媒》訪問時說明了公廣集團處理本案的過程。她說,自己在去年十二月十一日先接到同仁舉發,提到網路流傳花蓮地方記者參與「標案」的信息。她上網看名單時,「很慶幸沒有公視和華視駐地記者」,但同屬公廣集團的客家電視台駐花蓮記者赫然在列。

曹文傑說,隔天她召集客台台長、新聞部經理及公視新聞部經理開會討論,同時宣示立場:如果報導情節屬實,涉案記者違反公視明訂的利益迴避原則,必須開除。在初步調查中,記者表示是休假期間、使用自己的器材拍攝。但在調查還沒完成時,涉案記者就已經自請辭職。曹文傑強調,未來如果不幸再發生同類事件,一樣適用這起案件的處理原則。

但曹文傑也說,公視曾經在縣長交接前發函花蓮縣政府,詢問客台記者參與標案的確實情況,也要求提供一份客台記者繳給縣府的「工作成品」。結果花蓮縣政府表示成品的「著作權」屬於縣政府,不願提供。

傅崐萁因涉入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經14年纏訟,法院判決8月徒刑定讞。  圖為2018花蓮地震時傅崐萁到災區視察。
傅崐萁因涉入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經14年纏訟,法院判決8月徒刑定讞。 圖為2018花蓮地震時傅崐萁到災區視察。

這起案件會爆發,可說出於某種因緣際會。前縣長傅崐萁早年涉入一樁股票內線交易遭起訴,案件纏訟14年後,終於在去年八月定讞,傅崐萁被判入獄八個月。九月十四日,行政院指派當時的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代理花蓮縣長,做完傅崐萁所餘下的三個月任期。

蔡碧仲上任後,十月初,民進黨花蓮縣議員莊枝財去函縣府,要求提供民國106、107年度(2017、2018年)「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和「縣政宣導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勞務採購案的相關資料。當時的行政暨研考處處長謝明宏檢視後發現,這些標案並沒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上網登錄,便要求承辦同仁立即將決標結果登上「政府電子採購網」。

「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的資料成千上萬筆,登錄之初,並沒有任何人發現這批非比尋常的「採購案」。一直到選舉過後,十二月十日,一個署名「事情不能只看表面」的臉書帳號發出貼文,一步一步教人如何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蒐尋出這批材料。引起媒體和立法委員跟進,全案因此爆發。

「花蓮這件,只是冰山一角。」不只一位現任地方記者受訪時,用「冰山一角」形容這場風波。這起事件,既反映了花蓮極為特殊的地方政治生態;也展現了台灣地方政府與媒體關係的某種「共同面貌」。

以剛剛上任就職的徐榛蔚來講,她是傅崐萁的夫人,即使先生犯法身陷囹圄,但「五星縣長」聲名依舊。憑著十多年在地經營所累積而成的雄厚政治實力,國民黨依舊提名力挺,徐榛蔚一路主打低調悲情牌,最終獲得超過七成的選民支持力挺,勇奪勝選。花蓮政壇出現了「夫傳妻」 —— 或者乾脆被形容為「家天下」的奇異格局。

即便先生身陷囹圄,但憑著10多年在地經營所累積而成的雄厚政治實力,徐榛蔚一路以來主打低調悲情牌,最終獲得超過7成的選民支持力挺,一舉勇奪破12萬票。
即便先生身陷囹圄,但憑著10多年在地經營所累積而成的雄厚政治實力,徐榛蔚一路以來主打低調悲情牌,最終獲得超過7成的選民支持力挺,一舉勇奪破12萬票。

可以想見,如果傅崐萁案件沒有定讞,人沒有入獄,順利完成縣長任期交棒妻子,就不會有代理縣長蔡碧仲「依法行政」,公開25筆應上網而未上網的「標案」的機會。傅崐萁任內縣府與記者之間千絲萬縷的「特殊關係」,也根本不可能曝光。

標案曝光後,花蓮記者圈頓時陷入一片詭譎的低氣壓。有人為丟了工作的記者加油打氣;訴諸黨派鬥爭的政治陰謀論傳聞更是甚囂塵上;甚或還有人發起「獵巫行動」,直接點名一位前記者在背後操弄一切。

縣府承辦單位的反應也引人側目。標案曝光當天,花蓮縣政府新聞科發出了一篇新聞稿,宣稱與媒體記者簽訂勞務採購契約,取得輿情上呈給決策者作為施政參考,「就像請師傅來修剪花木、進行環境整潔是一樣簡單的道理」,並無不法。

但「修剪花木說」一發出就遭質疑,這篇聲明並沒有經過代理縣長蔡碧仲同意,而是相關承辦人員擅自發出。蔡碧仲要求追求責任,相關人員索性請假不上班,直到徐榛蔚上任為止。

蔡碧仲。
蔡碧仲。

蔡碧仲接受《端》訪問時直言,這篇聲明是「他們一廂情願的解釋」。他說縣府可以跟任何人建立類似的勞務關係,但涉及媒體,「可以跟公司簽,不能跟記者個別簽,這會有差別。」

記者問,政府採購法中確實允許公務員有一定的裁量空間,在這起案件中,這空間被用在指定特定記者承包本案,這難道不是法律賦予的職權?

蔡碧仲不否認這些標案的確是「依法」操作,承辦人確實有裁量權限。但他強調裁量不能違反比例原則,不能違反目的性原則。他質疑,如果記者標案是合目的性的,為什麼一披露以後,所有大的新聞台、報社全部不由分說地直接逼退記者?「如果這個是屬於見仁見智的(事情),會這樣子嗎?一定是不符合目的才會曝光死,不然哪一樣勞務性的給付會曝光就死?」

「花蓮縣政府可以跟檢察官簽個契約,請檢察官了解一下地方有沒有貪瀆的現象,逐月或是半年一次,給我們針砭一下,一年給你30萬,可以這樣嗎?!這也是勞務啊。」蔡碧仲強調,還是要看對象、要看妥適性。

蔡碧仲如今已經卸任,開始有檢察官分案偵辦,監察院也有監委發動調查。但真正值得深入了解的,其實並不是「潘朵拉的盒子」被掀開後隨之而來的混亂,而是盒子本身。當所有外界的矛頭都指向個別記者的道德操守時,若細細探究整份標案名單,卻透出了更多的疑問:究竟什麼樣的生態,會使得一整個縣大半駐地記者的操守淪陷,媒體公信力大面積坍塌?

蔡碧仲指出,針對此爭議標案,檢調都已經分案展開偵辦,監察院也有來函調閱資料。
蔡碧仲指出,針對此爭議標案,檢調都已經分案展開偵辦,監察院也有來函調閱資料。

曾到花蓮支援採訪的記者阿立(化名)接受《端》訪問時回憶,有次要去縣府採訪傅崐萁,一開始他探問其他電視台記者有沒有要問問題,大家都搖頭。但傅崐萁來了以後,大家還是一起湊上去遞出麥克風,阿立問了兩個問題,準備再追問時,傅崐萁卻直接回答:「夠了夠了,你不要再問了。」其他電視台記者一聽到傅崐萁說不要問了,很有默契地一同離開,只留下阿立一人拚命繼續追問,但傅卻完全拒答。

「回想起來,那樣的感覺是傅崐萁在地方上對媒體的影響力很大,而且很霸氣,我不回答你就是不回答你。」

地方記者的工作環境與台北截然不同,特別是電視台。普遍情況是除了台中、高雄都會區外,一家電視台在一個縣市只有一位駐地記者,甚至公共電視在某些縣市連一個都沒有。在一本以「駐地記者勞動」為主題的論文裡,一位記者向研究者自白:

「整個縣市都是我的轄區,一個人根本不可能 cover 的了。如果臨時有突發,第一個動作就是回報長官,看能不能不要那條新聞。如果非要不可,當然還是得靠同業分工。

「每天工作時間至少在八小時到十小時之間,其餘時間也不是真的在休息,有突發,再晚也得出門。最高紀錄曾經一天發過八則新聞。之前還有駐地記者積假積到一百多天的。還好我們這裡各台駐地記者很合作,沒有分掛(派系),大家比較不會彼此陷害,否則就真的累死人了。」

花蓮縣南北長130公里;嘉義縣西到朴子海岸,東到阿里山;從平地的南投市到標高超過一千公尺的仁愛鄉都是南投縣……這些幅員廣大的縣市,各台都只有一個人負責,同業間需要「分工合作」,交換採訪成果以確保大家都能交差,這是地方新聞產製的「明規則」。

而駐地記者另一個需要確保「合作多於對抗」的,就是地方政府,因為多數消息仍然來自地方政府部門,這使得駐地記者和縣市首長的關係,完全不是傳統新聞學裡的「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這麼單純;更有甚者,記者可能是弱勢的一方,一如面對傅崐萁時的阿立。

阿立在代班時見識到傅崐萁的霸氣的一面。2014年從報社離職的阿偉(化名),見識到了另一位「霸氣」的C縣縣長。阿偉接受《端》訪問時提到,自己工作的報紙向來標榜監督立場,記者不發官式新聞稿,報導角度必須帶有批判。

阿偉說,自己2013年到民進黨執政的C縣開始採寫地方新聞,曾經三次因為新聞報導內容受到縣政府要求更正。前兩次分別是縣長財產申報漏報,以及地方交通安全疏失被揭發。第三次,也是導火線,則是報導縣長就職周年紀念會參加人數稀少,引發縣長辦公室透過台北編輯部要求他更正,阿偉沒有答應。C縣公關人員開始切斷他的新聞信息服務,首長公開行程不再通知他,對阿偉的查詢冷淡以對。

隔年五月,報社以「人力調整」為名資遣了阿偉。資遣和C縣對他的抗議有沒有關係?阿偉說,自己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但時間實在太接近了。」再者,當初報社以「人力調整」為理由資遣他,但不久之後,他的崗位又補進了新人。

小曦(化名)同樣在C縣服務。他受訪時透露,縣府每年都會編列60萬經費給當地記者公會「運用」,除了每年發行兩期《新聞學刊》之外,經費實際運用方式都是由公會理事長自行決定,最後只要想辦法拿到收據核銷即可,「平常拿了錢,有需要媒體服務的時候,大家配合意願就提高。縣長如果很重視這場記者會,公關科就會開始打電話拜託記者來。」

雖是以支持公會運作的形式來維繫關係,但等同變相的利益輸送。小曦更直言,近來理事長一職都是由相當資深的某電視台記者或是他的同黨所把持,「去年其他媒體看不下去檢舉,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因為不實核銷也是會燒到縣府承辦人的。」

「記者和縣府局處的關係很重要!畢竟10萬以內不需要招標」,小曦透露,之前縣府辦一場大活動時,地方盛傳把持記者公會的某台記者私下先收了一筆錢進個人口袋,同樣是拿發票核銷即可,然後再把拍好的帶子給服務的電視台做新聞,縣府又再花一筆錢業配(有償新聞)給電視台。但相對的,其他台都是縣府直接跟媒體往來採購業配,公司再指派記者作業。相較於花蓮案例中的「雨露均霑」,小曦坦言,C縣這種「檯面下的錢」並不是每個記者都拿得到。

對照C縣的「不著痕跡」,花蓮的手法「粗糙」得讓小曦不敢置信。「不知道花蓮(縣府)是不是傻了,這種事還招標。」

另一位地方記者小迪(化名)也有同樣的疑惑,「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那邊電視台會這麼「敢」啦,因為如果跟公務體系熟悉的話,決標人、招標者所有的資料都在一個招標網站上可以查出來,這個都是記名的,所以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敢去做這種事情啦,這是我比較覺得奇怪的。」

「有時候也是會有上面來的壓力,但至少不要對不起自己」,在不違背新聞倫理的情況下,小迪認為,可以的話當然是廣結善緣,不違法又在能力範圍內的,就盡量去幫助人家。此外,他也建議,如果是一般的地方記者遇到這種狀況,就應該要回報他的主管,然後由主管去做裁量,表明縣市政府有私下找我,直接把這個球做給公司,由公司統一公開下業配,這樣寫的也心安理得,也不用怕出事。

花蓮縣長徐榛蔚就職感恩會。
花蓮縣長徐榛蔚就職感恩會。

「公司可以接(政府有償新聞),但記者個人不能接。」這是小迪的行事標準。花蓮縣代縣長蔡碧仲也是這個標準。但傳播學者,中正大學教授管中祥受訪時強調,討論這起事件必須要一併考慮記者面對的社會壓力。他同時撰文批評,花蓮這起醜聞之所以發生,除了因為記者個人操守、地方記者的處境及其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更重要的因素恐怕是政府操控媒體及媒體機構上行下效的養成結果。

管中祥說,儘管台灣的採購法明定政府不能作置入性行銷(有償新聞),但「魔鬼的交易仍然隨處可見」。許多媒體紛紛成立整合行銷公司專接企業宣傳及政府標案,以避免道德指責。但標案的實際執行者還是媒體機構旗下的記者,甚至也有媒體要求地方記者除了採訪,還要跟地方政府「拉贊助」,慢慢地,承攬政府業務也成了不少地方記者的日常。

管中祥批評花蓮之所以會爆發醜聞,「並不單是個別記者的問題,政府及媒體老闆是共犯,甚至就是禍源。」

此外,小迪直言,「花蓮會發生這個事情,其中一個原因是駐地記者薪水太少了。」他說,現在的媒體根本就是夕陽產業,大家還努力地在崗位上工作,有時候就是憑著一股熱誠而已,可是當你生活愈來愈難過,工作愈來愈忙碌的時候,你的努力得不到你要的,眼前剛好有利字當頭的時候,就很難不受誘惑。

阿立也認為參與標案的花蓮記者一種可能是缺錢,真的有經濟上的需求,於是把標案當作是賺外快的機會。他坦言,確實很多地方記者會兼差,有些是跟熟識的工廠批貨去賣,有些則是自己另外經營一些小本生意;有些甚至是把記者當作一個方便跟政府、企業往來的頭銜。

除了金錢待遇以外,阿立認為,公司長期派駐記者在地方工作,卻沒有讓他接受繼續提升效率和紀律的訓練,也沒有提升他的福利、提升他的心靈,也不關心他們,「只是要他像提款機一樣,一直跟他提款,『你趕快去生新聞、你趕快去生新聞』。這樣子的狀況下,他就會產生一種心態:『好吧,我就應付你,當我有需求的時候,我自己去找我自己要的那種利益,公司不照顧我,那我只好去另謀生路。』」

但阿立說,如果有了外在的支撐,加上自己的意志,就還是能抵抗這種不當誘惑,「像公視跟華視也是被找去,他們是當面拒絕,縣政府也是盧(勉強、磨)了很久,但他們就是拒絕,不要就是不要。」

讀者評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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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事也只有花蓮才搞得出來,太妙了! 不在新聞圈的人看完報導之後的反應更妙! 大家都說喜歡公開透明,等到真的公開透明又接受不了。難不成真以為其他南部縣市不買新聞宣傳? 只不過都私下喬罷了。花蓮的確如內文所言,只是冰山一角。但可悲的是,這一角還是整座冰山裡最乾淨的一塊。

  2. 上回去花蓮問舊縣長做的如何,他老婆為什麼還選的上?他們也是講話講半句,非常官方的說:「地方人民覺得傅縣長過去很照顧地方」
    用貪污、箝制媒體的方式在照顧嗎?

  3. 聯合報,意外嗎?完全不意外。
    比起此次花蓮醜聞,台灣商業媒體每天極低的報導品質更是一大公害。
    作為對岸的受眾之一,我謹向PTS公共電視台致意,祝新年快樂!

  4. 台灣人一直都不喜歡記者,但新聞素質低落不是記者個人問題而是腐敗的環境造成的…有能力的人也就不願投入新聞業界了,真的是惡性循環。

  5. 唉 惡性循環

  6. 多个段落没有按回车键……导致段落与段落挨在一起…..

    1. 您好,我們一一重新調整修正了。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