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余漁是在性別平權的運動上,舉止溫柔照顧晚輩像一個老派的紳士,在我印象裡他身邊圍繞著的都是年輕貌美的少女們。余漁身材短小一頭灰髮,對著余漁我聯想不到與情慾相關的字眼,儘管我們相遇的場合往往是在談論與情慾有關的望題。
有一次在旺角的餐廳,轉角就是姑娘們粉紅色的廂房,余漁跟我說,很多年前他曾經有過一個年輕情人。我聽過很多關於第三者的故事,也曾捲入這樣的情愛風暴裡:成為別人的第三者,或者在關係裡有第三者,出軌的故事可是在明在暗俯拾皆是,但是我沒有想過,一場外遇可以讓一個人重新思考天國是什麼。
信仰讓我試著經營一夫一妻的關係
余漁小時候念屋邨名校,上教會,父母的乖兒子,余漁說,在保守的華人教會裡,性和婚姻是必然地掛勾,教會引哥林多前書「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6:18)來勸誡信徒保持性純潔,絕不可以發生婚前性行為,年輕的他沒有太多的質疑,直到遇上他的妻子。他的妻也是基督徒,他們因為信仰相遇相戀,牧師說烏燈黑火的戲院是撒旦的地方,偏偏這對年輕戀人都是戲迷,約會的活動和話題圍繞著電影,把上映的電影都看遍,余漁說教會堅決否定婚前性行為,但熱血方剛的男女在肉帛相見時把教義都丟得遠遠,「那時第一次感覺到信仰與真實的拉扯。」後來他們在神的見證下締結,結髮三十年,余漁說婚姻是喜歡一個人,想跟她一生一世生活在一起,直到海枯石爛。
創世紀裡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教會解釋這個意思是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締結,不容第三者的介入。
但結婚幾年後,余漁就坐不住了,結婚以後,太太忙於發展事業,後來又為了照顧一對孩子而忙碌,昔日的戲伴不要說上戲院,連余漁租來電影光碟,太太也沒空一起看。余漁形容他是被太太丟下,坐冷板凳的丈夫。另一邊廂,因為他年紀漸長,周邊的女性開始因為他的深度而芳心暗許,「即使是結了婚,我還是會不同的異性交往,有交往就會動搖,但一直守住忠貞的底線。」直到結婚十幾年後,正值中年危機的余漁說他的人生悶得發慌,「再這樣下去不如馬上死掉,我需要一些改變!」
改變是什麼?中年男人的答案可能是激情。
上帝在他四十多歲的那年,讓他遇上了二十多歲的大學實習生D。
余漁當年是D的mentor(顧問),和D特別好談, 「一開始我就對D說,我不會離婚的,D也說,我離婚她就會離開我。」
許多婚外情在開始時都有「不離婚」的理性約定,但這個看似平等的外遇關係其實暗湧重重,余漁說 「情人是充電器,和D戀愛讓我覺得能量滿滿。」這能量讓他可以兼顧太太情人,一邊奔走照顧太太,一邊和D開展他們的激情之旅,為了公平,甚至會買兩份禮物、和太太情人看同一套電影。和D的關係維持了兩三年,余漁說年輕女子縱然答應了接受無人之境的關係,但日子久了也會抱怨沒有未來,這當然也成為了戀人間爭吵的主題,余漁說D用憤怒來表達,「她會在我的家庭日打電話給我,連續打幾十個,有時候我忍不住在電話裡罵她,語氣兇得嚇著在我旁邊的太太。」對他來說,是D打破了他們的約定。
我問余漁,大時大節你陪哪位?
余漁說:「當然是老婆。」
你生日呢?
「老婆啊,我老婆可是訂了餐廳跟我吃飯的。」
余漁理直氣壯地說時,我在幻想D當時的絕望,戀人跟他的妻溫馨的約會想必讓人抓狂。如果沒有婚姻制度,沒有一對一的婚姻想像,就不會出現大時大節陪哪位的問題,人往往是在犯禁的時候才感受到制度的壓迫,不論是余漁或者D,都是在這種地下之戀裡感受到一夫一妻論述對他們愛情的壓迫。「那時候我開始覺得我是這種一夫一妻論述下的受害者,人是多樣的,怎可能有一套論述可以適用在所有人身上。」
作為信徒,余漁說教會明確反對婚外情,有婚外情就是犯罪。
流亡情海裡的戀人為愛情尋找出路,其時剛好余漁從友人間接觸到女性主義,他發現女性主義和性別平權的理論可能是他愛情的出路。余漁一直在教會背景的公司從事宣傳信仰的工作,他從來都沒有很系統性地思考過他和信仰的衝突,他身邊甚至沒有任何同志朋友,「我以前很怕同志,懼怕同志不是因為有什麼不好的親身經歷,而是因為一直以來都浸淫在恐同的宗教氣氛同,我知道我的恐同症是非理性的。」但因為外遇,他不得不從新尋找自我認同,重新面對他的信仰。
從外遇裡自我確認
我記得那是2009年,其時保守基督教派以人海戰術反對《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者的修例,由是網民發起反對宗教右翼霸權的遊行,遊行隊伍從長沙灣出發,遊行到播道會恩福堂,再到明光社辦公室,那好像是我第一次參與的跟性別平權有關的行動,我跟余漁說起這個遊行時,他說當時他沒有去,但D去了。在與D相戀後,他們時時就著性別的問題討論,認識基督徒學會,發現了信仰不是單一的詮釋,余漁對於性別的光譜和認識也拉闊了不少,「因為受到新的經驗衝擊,我開始去認識多元關係、同志、跨性別等等的性別問題。」因為外遇,余漁開始了他的反思信仰的過程,他甚至開始質疑與批評保守的基督教義。
保守教派向來視婚姻外的性為洪水猛獸,明光社在2010年發表了一項名為「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在調查中針對性沉溺的內容包括接觸色情資訊、自慰/性幻想、婚前性行為,調查發現信仰度投入度較高的人對於性的需要較低,結論是信仰可以使人抵抗誘惑。談明光社的調查可能是太極端了,但性對於保守的教會來說一直是必需抗拒的誘惑,婚外情也是絕對不為教會所容,教會時常會引用希伯來書裡「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牀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13:4)來勸勉對婚姻的忠貞,婚姻裡唯一容得下的第三者只有上帝,所以信徒藝人可以公開以「我們的第三者」來談論婚姻中上帝的影響,但若是牽涉情慾的出軌,絕對是會受到教會的譴責 。
教會甚至會說婚外情是美化的說法,正確應為姦淫,基督教對於婚姻有「六一原則」,即為「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在香港有教會團體把每年的11月11日定為「夫妻節」,取其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意思,並宣揚一生一世的婚姻是一生最大的成就。查看過香港教會的紀律守則,明確指出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同性戀都是上帝所禁止的,一旦發生除了要認罪悔外外,還會被停止在教會帶領事奉最少一年,如果不認罪悔改,便按照新約的吩咐,「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林前5:2),即是革除其會籍,為了婚外情而離婚也是一樣的不可寬恕。
事奉上帝要有貞潔的身體。
我想到Margaret Atwood的《使女的故事》,小說書美國被宗教極權國家基列共和國( Gilead ) 所佔領,國民所有的一舉一動都必須要符合基列國所詮釋的教義,女主角June所犯的罪便是與有婦之夫通姦,在基利國叛變成功前,她與已婚的Luke發展婚外關係,使到Luke與妻子離婚。這段小三過去成為基利政府掌權後拘捕June的理由,小說裡的通姦者是要被亂石打死的,但因為June有生育能力,所以被收為國家的使女,為主教們生育後代。《使女的故事》雖然是虛構小說,但內容上或者也顯示了某些保守教會的想法,天國的門拒絕通姦者。
因為婚外情,余漁忽然就成為跟同性戀者一樣被教會排拒的人,但他沒有因為信仰的衝撃而離教,反而發現另一個上帝,「教會一直呈現一個威嚴的、父的上帝,但上帝也有溫柔母性的一面,從那時候起我看到無條件愛人的上帝。」余漁說,遇上D不單只是讓他的人生重新有了激情與活著的感覺,更是一個改變他的前半生的契機,之後余漁成立性小眾的團體,推動性別與神學的思考與討論,這是外遇前他所未能想像的事。
我們都是上帝失而復得的浪子
余漁和D戀愛的時候,他直言絲毫沒有閃過離婚的念頭,沒有想過和D的未來,「今朝有酒今朝醉,現在回想起,可能也對D構成一些傷害。」 後來D決意要離開余漁,跟別人開展新的戀愛關係,「對她來說比較『正常』的關係。」余漁說,分手以後,D一直不願意與人提起和余漁的往事,「我想她不想有人再提起這段關係,所以你不要在文章裡留下關於她的身份的痕跡,否則她會殺了我。」
余漁時時有想起和D一起時的快慰和失戀的傷痛, 他偶然發的問候她的訊息,D一條也沒有回過。
分手對余漁造成很大的打擊,「我們是在電話裡分手的,當時我坐在一家快餐店裡,崩潰大哭地講電話。」四十多歲人失戀也是會傷心的,余漁因為承受不到失戀之痛趁機對太太坦白,太太得知後當然是很傷心錯愕,夫妻二人間也因此產生了隔閡,讀過心理學的余漁和太太去見婚姻輔導,而太太寫了一本筆記簿,記下了她的想法,二人約會去小旅行,「我們重新疏理事件,分享彼此的感受,發現大家都依然很珍惜對方,我會說我還是很愛太太很愛家庭的。」我問余漁,你有沒有把你跟太太和D看同一套戲的事情告訴太太,余漁說:「坦白不一定要是100%的坦白,完全的坦白可能會傷害到別人。」
如今余漁說他不再談戀愛了,但愛跟女人糾纏在一起的他希望身邊最好有一兩個曾經滄海的紅顏知己。經歷了和前度D的這件外遇事件後, 我問余漁,你有想過外遇會傷害到別人嗎?余漁問我傷害了誰,我說那個得不到未來的少女戀人。余漁停了一陣,思考說,「我沒有想過會傷害戀人。」
余漁說如果可以重來他大概不會結婚,因為婚姻制度有太多假設,是超過了他可以做到的,單單是從一而終對他來說已經很困難,「我情願建立生活伙伴的關係,在關係裡可以不停調整。」
那你覺得上帝如何看待一個出軌的信徒,他給我說了一個浪子的比喻。在路加福音裡有這樣的一個故事,有一個人把家財分給兩個兒子大兒子刻苦,小兒子放蕩敗家,當家財散盡後回來找父親,父高興地殺羊宰牛歡迎兒子,大兒子聽說弟弟回來,家裡作樂跳舞,不滿地問父親,他刻苦侍奉多年,父親沒有給他什麼獎賞,與娼妓廝混的弟弟回來,父親卻為他大排筵席,父親回答說「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15:32)余漁說我們每一個人對天父來說,都是失而復得的浪子,不管我們做了什麼,只要回家,就得到恩寵。
余漁的外遇平淡得像滿街都是的秘密,即使我寫了這麼的一個情慾糾纏,外遇者與小三雖然依然是失樂園裡的戀人們,在一夫一妻的壓迫下暗底相戀相分,我不知道上帝到底是威嚴的還是寬容得會包容人的一切惡與善、愛與恨,如果神按照自己的模樣創造人,那神也想必和我們一樣有著愛慾的身體,我不知道天國有沒有我的位置,但余漁說天國是酷兒的,「上帝看見我是我,並沒有好與壞之分,我們時常以為的好與壞,正與邪,其實在上帝那裡是沒有這個分別的,如果有天國,那天國一定是酷兒的天國,同志與直人、多元關係者、不同性別身份的人,三尖八角,都在上帝的天國裡。」
上帝並不離棄任何一個愛人,不知道在天國裡,余漁、妻和情人是不是能夠和平共處,抑或是當我們走完了俗世的生命,對於愛情與忠貞,也就會比較不以為然了 。
「因為婚姻制度有太多假設,是超過了他可以做到的」照這個方向來寫會更好,全文最亮點的話反而是這句,至於用基督徒外遇來和酷兒以及天國相提並列,一時分不出來作者是想洗白還是抹黑(真的看不出)這些年來聽過也看過太多人的故事,發現再堅貞深刻的感情,一旦牽扯到肉體都要不忠不貞到彼此難堪慘烈的地步
如果人諗到神既心思 人就係神 神一定有佢意思先訂下 一男一女既 至少我係咁諗
楼上说得对,通篇没看出婚外情与平权以及同志的关联,不过是主人公外遇对象有参与平权活动。且看下来主人公居然不认为外遇伤害到了妻子,只认自己与情人为受害者。
拿女性神學或小眾神學來為男性的婚外情辯護,實在太牽強,也談不上是什麼神學上的覺醒,只不過是作者用來安撫自我良心譴責的藉口而已。大談異性關係中男性的婚外情的正當性,等同於宣揚女性在婚姻關係中屬於被背叛也無所謂的男性霸權主義,反而凸顯出女性一直以來被欺壓的地位。這篇文章中我看不到任何神學反省,只看到兩位被傷透心的女人,還有一個三心二意的男人。
罪的来源就是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后,自以为有了智慧,可以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对错。
我們是人不是神,沒有資格被公審⋯
不知余漁的例子是一個真實故事,還是作者虛構的,又或是有真有假。余漁的故事是出於慾望,從而走上不歸路。這種故事沒有什麼可以談論的,因為從一開始就知道劇情發展大概會是這樣吧!
反而作者的寫作動機及取向就顯得有點曖昧,而且道理牽強。
人的標準和神的標準不一樣,就意味著神是有自己的標準的,也就是聖經裡說的審判。神是會審判人的,不是每個人不論做了什麼事神都會接納的。亦正因為有審判,所以不是每個人都能進天國的。
只是那個自我說服的過程似乎說明了些什麼。
樂見端有意探討小眾信徒的神學觀。雖然深入探討神學想法可能比較複雜和趕客,但對不明所以的讀者來說我覺得有一定需要啊,例如是次訪問可以更仔細地描述一下受訪者的神學想法改變。 🙂
別字有點多
簡單一個詞:自私!
這個人已經額外有宗教的束縛,結果還是外遇了,也告訴我們人的慾望(填滿空虛的心靈&性的渴求)有多強烈!
女士們,合理化婚外戀,男性是十分歡迎的👏👏,男性比女性對各種性更有需要😂。
Prone towards self-justification.
Prone towards self-justification.
Not fully convincing.
建議統一一下Gilead的譯名,同一段就出現兩個,「基列」和「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