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區裁判法院裏,曾蔭權直視法官,聆聽自己的每條控罪。法庭書記每宣布完一條控罪後就問:“Do you understand(是否明白)?”
“I understand(明白)。” 曾蔭權只簡短回答兩個字。
歷經3年調查後,前香港特首曾蔭權涉貪案終於提堂。10月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曾蔭權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兩項罪名,令這位前任特首成為香港被落案起訴的最高級別官員。
案件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曾蔭權打着其招牌「煲呔」,在太太陪同下於1時54分抵達,3時05分離開。
步出法庭後,曾蔭權指自己「問心無愧」,過去3年半都「全面配合」調查,其太太曾鮑笑薇則指「我認識了蔭權56年,他絕對是一個正直忠誠的人,他只是努力想做好自己的工作,為市民服務,他做了45年的公職,早上去教堂前就開始工作,恪盡己任,我們本來希望退休之後過着平靜和寧靜的生活,遠離政治,但可惜,事與願違,被捲入這個漩渦,最不尋常的是,過去三年半,我們每天都受到不停滋擾,但幸好我們有家人朋友和不少市民支持和慰問,我們很珍惜很感謝他們的信任,我深信法庭最後會還蔭權一個公道。」
10月5日下午2點25分,曾蔭權步入法院第一法庭,面無表情,步履不疾不徐。他首先到公眾人士區左手邊第一排靠走廊的座椅坐下,他的妻子曾鮑笑薇則坐在他的身後。
2點30分,法官入場,全場肅立,眾人坐下後曾蔭權步出公眾區站在了律師席後的落地麥克風前。法庭書記宣讀廉政公署調查主任李慧兒對曾蔭權的兩條控訴。
曾蔭權的兩項控罪主要針對他較早前租住的深圳豪宅,相關人等包括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 DBC)的大股東黃楚標及一名建築師何周禮。
第一控罪指,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曾蔭權在行政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討論向黃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一單位,以及2010年11月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第二控罪指,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曾蔭權建議向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向當時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何周禮負責該深圳單位室內設計。
曾蔭權首被披露涉貪追溯至2012年2月的下旬,香港報章《東方日報》披露曾蔭權攜妻子現身一個澳門賭場的春茗,同場人士有貴賓賭廳廳主、賭業集團高層、夜總會從業人士以及多名江湖社團人士。其後陸續披露曾一年至少12次赴澳門。廉政公署之後遂開始調查他在2005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期間曾否涉貪,曾蔭權成為第一個在任內被廉署調查的特首。他於當年3月1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以15分鐘回應各項指控,並向公眾道歉,卸任後一直行事低調。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查錫我在曾蔭權被捕後,接受端傳媒訪問表示,此案調查時間歷時3年,相信是因為需時索取大量法律意見,「據我的理解,律政司從海外問了不少法律意見,包括一些資深大律師,所需時間因此拖長了不少。」袁國強在10月5日就曾蔭權案件的聲明中亦表示已諮詢海外御用大律師獨立意見。
同一件案,如果被告是低級公務員,可能法庭未必判得重;但你是特首的話,可以判重一點也不出奇。你看到許仕仁的判得不輕,都是同一條罪名來,所以很難講。
查錫我亦估計,曾蔭權此案入罪的機會很大,「對於曾蔭權這種公眾人物,律政司如果認為沒有表面證供就不會告他,一定會很小心考慮清楚。」查錫我又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如果罪成,判刑準則要看案情和人物,「同一件案,如果被告是低級公務員,可能法庭未必判得重;但你是特首的話,可以判重一點也不出奇。你看到許仕仁的判得不輕,都是同一條罪名來,所以很難講。」去年12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為貪污案被判入獄七年半。
此前,曾蔭權被香港媒體揭發,涉嫌曾經常到澳門接受當地富豪款待(詳見另表),懷疑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即「任何人未得行政長官許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但這次廉署未有就相關指控落案起訴,查錫我解釋,這是因為相關條例沒有涵蓋特首,「一般公務員若未得到批准去接受利益,哪怕利益跟他工作沒關係,都會觸犯法例。但現在行政長官自己是不受該條例管轄的。」2008年,政府提出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泛民要求特首須受條例第3條規管,但在建制派議員反對下遭否決。
曾蔭權案涉及多項指控,調查時間甚長,獲得的案情資料甚多,律政司只會按照檢控政策,選取有合理定罪機會的案情作出檢控,亦即已公布的兩項控罪。
前廉署調查主任、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則表示,有關控罪只是整個調查的冰山一角,並非整件案件的調查結果。「曾蔭權案涉及多項指控,調查時間甚長,獲得的案情資料甚多,律政司只會按照檢控政策,選取有合理定罪機會的案情作出檢控,亦即已公布的兩項控罪。」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曾蔭權上庭同日,即10月5日指出,此案無任何政治考量,而過去3年廉署和律政司的工作「從來沒有停止過」。有記者詢問調查工作是否已完成,曾蔭權只會最終面對這兩條控罪,袁國強當場的回答「是」。
曾蔭權上月還曾前往北京出席抗戰勝利70週年閱兵儀式,並與國家副主席李源潮握手。10月1日,他還出席了香港慶祝國慶的升旗禮及酒會,4天之後就站在法庭裏,等候判決。目前,他被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保釋,11月1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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