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在這個夏天不太平。美國在6月底宣布對台灣出售總值14.2億美元的軍備,3日後,美國軍艦駛進中國的在西沙群島島礁12海浬,中國解放軍海空分途攔截。正當中美鬥個不亦樂乎之際,北韓試射洲際彈道導彈「賀」美國國慶。還記得美國總統特朗普(川普)4月在海湖莊園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後,一改當選後質疑「一個中國」政策的口風,表示與習建立了友誼。言猶在耳,特朗普對台售武,大抵門外漢也猜到這是對華施壓,要求中國解決北韓核問題的手段,台灣身為局外人,卻成了最關鍵的棋子。然而在這種背景下,台灣真的能買到好東西嗎?
這次美國售予台灣的武器之中,最大突破是56枚 AGM-154 聯合距外武器(Joint Standoff Weapon,JSOW)及50枚 AGM-88B 高速反輻射飛彈(Highspeed Anti Radiation Missile, HARM)。JSOW 是具有匿蹤外型的滑翔導引炸彈,高空投擲可在130公里外精準命中目標,但因為與台灣自行研發的「萬劍彈」外型相似,而引起打壓台灣武器研發的聲音。事實上,售台的 JSOW C 型裝配的是兩段式彈頭,前段炸開掩體或裝甲後,再引爆後段炸彈摧毁目標,而萬劍彈則為集束彈頭,散布大量子炸彈製造大面積傷害。因此無論 JSOW-C 還是萬劍彈,皆可對解放軍機場構成威脅,具有先發制人的戰略價值。
至於HARM 飛彈則為台灣求購己久的武器。「輻射」即雷達波,HARM 能鎖定對方雷達波發射源,以音速三倍施襲。在所有空中行動之前,會先執行「敵防空壓制」(Suppression of Enemy Air Defenses,SEAD)作戰,派出戰機作誘餌,引對方打開防空雷達,並以 HARM 將之摧毁;即使未能命中,亦可逼使對方關機及移防,這空檔已足夠讓己方主力戰機空襲重要目標。
台灣在3月發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為蔡英文政府這屆任期的國防戰略定下基礎。其中提出「防衛固守,重層嚇阻」,大意可理解為遠至中國沿岸基地,近至台灣灘頭,皆有「不對稱作戰」反制,以「拒敵於彼岸、擊敵於海上、毀敵於水際、殲敵於灘岸」。因此 HARM 及 JSOW 可視為實現重層嚇阻的戰略武器。
然而無論是 JSOW 及 HARM,皆需要同樣先進的戰機為發射載台,而這也是美國留下最重要的一手。中國在福建沿岸布下短程的紅旗-64、中長程的紅旗-9及 S-300 防空導彈﹐其中後者不乏鎖定台灣戰機的例子:2005年鎖定幻象2000、2015年鎖定經國號。觀乎台灣多年的漢光演習,「劇本」每年都是開戰後駐防西部的戰機轉場至東部的花蓮佳山基地保存戰力,其實台軍已心知台海上空難保主動權,在這條件下,從何談起以 JSOW 及 HARM 反擊福建沿岸機場?
當然筆者不是提倡戰機沒用論,台灣中央山脈就是極佳的天然屏障,戰機低飛能避開雷達偵測,伏擊來犯中國戰機;而台海最窄處在新竹算起約130公里,剛好是 JSOW 的高空的射程,F-16 在天弓和愛國者防空導彈掩護下,或許能在離岸不遠處攻擊有限的目標(前提是台灣的防空系統在首輪攻擊後仍有戰力),但在無遮無掩的台海突防,深入打擊中國的防空設施,卻恐怕只有 F-35 匿蹤戰機才能辦到。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曾多番表達購買 F-35 的意願,甚至在漢光演習的電腦兵棋推演中加入 F-35 助戰。但現實歸現實,美國連 F-16C/D 型戰機(台灣現役為A/B型)都不願出售下,有可能批准 F-35 嗎?
美國軍售的現實與掣肘
美國向台灣售武的法律依據在於《台灣關係法》,該法訂明可出售防衛武器,「讓美國抵抗任何危害台灣人民的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當中用字的迴旋空間很大,「抵抗(resist)」沒有指明出兵協防,因此不像《日美安保條約》及北約般形成軍事同盟關係。至於何謂「防衛武器」同樣大有斟酌空間,原則上,任何能打到敵方領土上的都是進攻武器,彈道導彈、巡戈導彈、空中加油機、長航程對地攻擊機、核潛艇、兩棲登陸艦等都包括在內。美國當年協助台灣研制經國號(IDF)戰機時,便分別以限制體積及引擎推力來「閹割」它的航程與載彈量。
不過美國對於「防衛武器」的演繹,從來很有彈性,我們可以用美國對待受和平憲法約束的日本來比較。日本擁有先進且擅於陸攻的 F-35A 戰機和空中加油機,未來還有可供兩棲奪島用的魚鷹運輸機,而最近有傳日本有意向美國購入戰斧巡航導彈以先發打擊北韓核設施,美國如何回應將是其對防衛武器定義的新底線。事實上,美國一直視 HARM 為攻擊武器而不願售台,這次開綠燈意味多少有點鬆綁,不過雙方欲再進一步,還得先跨過《八一七公報》這緊箍咒。
中美建交時簽定的《八一七公報》中,美國承諾「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及「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中美建交近40年,現在要售台40年前的武器嗎?當然不可能,儘管中方多次抗議,但美國以兩岸軍力差距為理由售賣不少先進雷達、導彈、指揮及通訊系統,亦有多種手段迴避《八一七公報》,包括: 技術轉移(經國號、成功級巡防艦)、商售(本次的 MK-41 垂直發射系統)、舊武器不再生產而以較新武器替換(C-130 大力士運輸機),以及通貨澎脹調整軍售金額等。
縱使如此,對美國來說,戰機、神盾艦、潛艦等先進載台仍是難以跨越的紅線。當年老布殊(老布希)總統向台出售150架 F-16A/B 型戰機,有其創造就業爭取連任、法國出售幻象2000戰機「搶生意」等特殊形勢,但此後台灣多次爭取購買 F-16C/D 型也失敗,只換來升級舊機至最新的 F-16V(雖然實力更強,但台灣急需新機汰換老舊的 F-5)。
若我們大膽想像,拋開《八一七公報》,到底美國軍火庫中可以出售什麼?我們不妨再以日本來參考,空中自衛隊的主力戰鬥機 F-15J 性能為基準(更強的就已是進攻武器),比台灣現役 F-16V 為佳的只有 F-15E 和 F/A-18E/F 超級大黃蜂。然而筆者認為兩種機型售台的可能微乎其微,其制約不在於載彈量、航程、性能等技術因素,而是其生產商──波音。
經過多年的併購,現時美國軍機只有兩大生產商,分別是生產 F-22、F-35、F-16、C-130 及黑鷹直升機的洛歇馬丁,以及 F-15、F/A18、阿帕奇攻擊直升機為主的波音。在美國歷年軍售中,波音只佔魚叉反艦導彈、支努干運輸直升機,以及在2008年出售30架最先進的 AH-64E 阿帕奇直升機。當奧巴馬(歐巴馬)政府在2010年宣布出售出售12枚魚叉訓練彈予台灣後,中國首次提出制裁包括波音在內的美國企業,雖然其後不了了之,但在中國經濟實力漸強下,制裁的籌碼愈來愈大。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前年訪美時參觀波音工廠,並宣布購買300架飛機,波音總裁表示中國的訂單足以支撐15萬個職位,年報更披露2016年來自中國的收入高達103億美元;而波音除了在中國擁有六間子公司或合資公司,年初更宣布在中國首次設廠,預計明年起年產100架737客機。
習近平在涉及國家安全與主權的議題上,比歷任中國領導人更願意採取強硬的態度,縱使制裁波音屬「七傷拳」,亦不能忽視這可能性,而特朗普亦不會為台灣犧牲美國企業的利益。以這思維推論,洛歇馬丁及雷神公司跟中國的生意有限,因此可以預期台灣戰機唯一的選擇只有 F-16 系列,而在雷達及導彈幾成獨市生意的雷神成為台灣軍售的大贏家更是順理成章,相反由波音壟斷的預警機及加油機,台灣大概不用想了。
軍售之後,台灣如何自處?
在兩岸軍事平衡倒向中國下,台灣只能發展以小博大的不對稱作戰。F-35 是空中的 game changer,買不到下唯有靠自行研發雄風二E型巡弋導彈及天弓三型防空導彈等;潛艦是海中的 game changer,自製仍迢長路遠下,唯有靠雄風三型反艦導彈搭配大量導彈快艇「蟻多摟死象」。中國當然也看得懂這方向,於是也發展出自己的 game changer,不是國產 001A 航空母艦,而是上周才下水的055型驅逐艦。
雖然官方沒公布性能數據,但從055型驅逐艦的外觀推測,該艦在高聳的桅杆頂端安裝了四面 X 波段雷達及紅外線光電系統,正是針對掠海飛行的反艦導彈,提升預警距離及接戰數量,這都抵銷了台灣苦心經營的反艦導彈優勢。而該艦配置112管垂直發射裝置,可裝配鷹擊─18反艦導彈,從質到量大幅提升抵抗美國干涉台灣的能力,甚至美國政府也曾在報告中承認,該導彈「嚴重影響美軍在西太平洋自由通行的能力」。
特朗普就任美國總統快將半年,《華盛頓郵報》統計564個需國會通過的重要職位中,截至6月29日只有46個上任,比奧巴馬同期183人少一大截。國務院是當中重災區,124個職位只有9人獲通過,國防部53個職位亦只有6人到位,主管東亞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和助理國防部長甚至連提名也沒有。在整個外交政策團隊真空下,軍售的決定更像是為爭取中國壓制北韓的短期目標服務,而非長期政策轉向。不要對美國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才是台灣在整個東亞棋局中自處的王道。
(Maverick,自由撰稿人,愛看軍事,相信軍備是要來看的,不是來用的)
有点意思
唉…
台灣這是個槓桿支點,只是這個支點越來越沒有存在感了,希望不要出現中美不想玩槓桿,直接開拔河的局面。
熊三导弹,美国人都想要的高科技
很喜歡端找各種專業懂的人來寫文章,不像其他一般媒體都是那些人講來講去,支持~~
缺少台湾渔船,熊三不会发射的
拿一把假钞买一把假枪
還是攻心為上
樓下,這嘲諷的有點過了,台灣就是個島,我就是個這島上的居民,您說我們100分,那這標準的評分滿分鐵定不只有區區100分啊,這軍事強權個毛啊。何況只有300公里射程的雄三最好有那麼屌啦。
台湾有毁天灭地的熊3,还需要武器?美国人太看得起自己了,台湾可是100分的最伟大的军事强权啊
楼下的,印度一直都在。就如同东海的日本一直都在,南海的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一直都在。
樓上的,印度人走了沒有?
自欺欺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