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江歌被殺案中的媒體表現:「促進溝通,彰顯理性」的初衷為何失落?

我的看法是,江歌案中的洶湧民意沒有必要去批判,那是人們樸素感情的表達;真正讓人感覺不適的是,這些感情被一些精明人轉化成了注意力經濟中的一環。
新京報《局面》欄目披露的25段對江歌母親與其室友劉鑫的採訪影片,讓案發時在場的另一位中國留學生劉鑫再次走入公眾討論的焦點。
媒體 政治

【編者按】: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國山東青島留學生江歌在自己日本東京的寓所門口被殺害,日本警視廳拘捕並以殺人罪名起訴江歌室友劉鑫的前同居男友陳世峰,案件將於今年12月11日至15日審判。近日,新京報《局面》欄目披露的25段對江歌母親與其室友劉鑫的採訪影片,讓案發時在場的另一位中國留學生劉鑫再次走入公眾討論的焦點。

本文為賓夕法尼亞大學傳播學博士候選人方可成於「新聞實驗室」發表的相關評論文章,《端傳媒》經作者授權編修轉載。

《局面》節目關於江歌案的25則影片全部發布完畢的時候,我正在深圳的北大匯豐商學院講一節「新聞案例分析」的課程。

如果這節課晚幾天講,江歌案肯定會作為案例在課上被討論,因為它突出體現了這個時代新聞報導案例的最大特徵:傳統的精英媒體不再牢牢掌握議程的設置和把關權,這一方面讓參與和表達變得更加民主,另一方面也讓民意、注意力成為被利用、被「變現」的資源,讓公共討論面臨着更多的威脅。

《局面》的初衷與現實

觀察這次事件中的媒體表現,一個核心要點是了解《局面》節目的初衷。

製片人王志安在節目上線引發輿論熱潮之後,推送了一篇《多餘的話》,對製作這期節目的初衷進行了解釋:

「我們的節目應該努力聚焦一場悲劇後次生傷害形成的過程,探究這背後的成因。我們試圖追問,在某個時間點,如果某一方的行為有所改變,雙方的誤會和怨恨是否會有所緩解,甚至從一開始就不會產生?當傷害已經發生時,我們應該選擇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人和人之間的道義和體恤,承擔和寬容,界線在哪?這個悲劇,該如何才能打開那個結?與此同時,我們堅定這樣一個原則:避免節目的播出,給本就有着極大不信任的雙方,製造額外的傷害。

……

更進一步,本案的肇始是因為陳世峰殺害了江歌,他是一切悲劇的起點。我們不希望陳世峰成為配角,而兩個受害者在不斷互相傷害。

我們希望,《局面》的每一次專訪,都是在促進溝通,彰顯理性。我們更希望,各位能夠收斂起憤怒的情緒,盡量不給新聞當事人施加額外的傷害,用善意來理解這個複雜的世界。」

這樣的初衷和願景值得讚賞。細看這期節目,也能感受到王志安在向雙方發問時遵循着平衡剋制的專業主義態度,詳細發布25則影片也說明了節目組的深思熟慮(當然,是否因為過於碎片化而影響了傳播效果,值得反思)。但是,節目上線之後的輿論走向,顯然發生了偏離,甚至與王志安所敘述的初衷背道而馳。

在微博上,王志安也在勸大家「不要簡單辱罵劉鑫和她的家人」。結果,點讚最多的評論是:「不要簡單辱罵,要複雜辱罵。」

《局面》雖然以新潮的短影片形式出現,但從根本上說,它還是一檔傳統媒體基因的節目。王志安是傳統媒體出身,他的節目也基本上是典型的傳統媒體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延續了他之前在央視「新聞調查」的風格。乃至,「促進溝通,彰顯理性」這樣的願景也帶有鮮明的傳統媒體色彩。

只是,現在已經不是那個傳統媒體壟斷輿論場的時代了。

2016年11月3日,留學日本的山東青島女生江歌,於東京中野區寓所門口被殺害,日本警視廳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陳世峰,並以殺人罪名起訴,預計案件今年12月審判。
2016年11月3日,留學日本的山東青島女生江歌,於東京中野區寓所門口被殺害,日本警視廳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陳世峰,並以殺人罪名起訴,預計案件今年12月審判。

利用民眾樸素感情的那些精明人

在案例分析課上,我請同學們在分析每一個案例時都思考:如果這件事發生在20年前,會以什麼形式被報導出來?後續的各方反應會以怎樣的面貌出現?

如果江歌案發生在20年前,如果王志安是在央視而不是在《局面》製作這期節目,結果會是怎樣?

很可能,王志安會認為自己做到了「促進溝通,彰顯理性」。但是,這樣的判斷更多會是基於自己的猜測和身邊人的評價,而不是來自大眾的反饋——因為那時候,大眾沒有發出聲音的渠道。

如果發生在20年前,千千萬萬觀眾在觀看了節目之後,同樣會憤怒,會恨不得將劉鑫全家千刀萬剮。只是,這些聲音不會被聽到。

20年後的今天,不是我們的社會突然多了很多「暴民」(我對這個詞在這裏的使用持保留意見,大家對劉鑫全家的批評完全可以理解,越過了法律邊界的言論則另當別論),而是這些人有了發聲的渠道。

當然,還有一個重要的不同是:20年後的今天,我們有了許多善於利用民眾情緒攫取利益的人,他們以「自媒體」的身份招搖過市,瞄準和利用民眾的樸素情感,賺得注意力、流量和金錢。

新榜的數據分析為我們揭示出了江歌案中賺得流量的是誰——

第一個出場的是騰訊旗下的「新聞哥」《為閨蜜擋刀而死的江歌,你媽媽終於當面問了那個人:還有良心嗎?》。和上次在涼山格鬥孤兒中的表現差不多,「新聞哥」又來充當自家《局面》欄目的推手。這一次,《局面》節目組應該會認為「新聞哥」是個豬隊友了吧。

隨後出場的有:曾打造出《奇葩說》的米未傳媒旗下公號「東七門」;「HUGO」、「思想聚焦」、「悅讀」等營銷號;「咪蒙」及其旗下「才華有限青年」;「視覺志」及其旗下「她刊」。

這些帳號背後都是精明人。他們知道,罵劉鑫是一件流量巨大又無比安全和正確的事情(事實確實如此:凡是對這些帳號提出質疑的,大多會在評論區被憤怒的民眾批評)。而今天賺得的流量,第二天就可以成為提高廣告費的籌碼。

所以我的看法是,江歌案中的洶湧民意沒有必要去批判,那是人們樸素感情的表達;真正讓人感覺不適的是,這些感情被一些精明人轉化成了注意力經濟中的一環。尤其是在咪蒙等人的文章中,這種轉化是以犧牲事實、鼓吹暴力為代價的,說是人血饅頭並不為過。

更何況,人們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公共資源是有限的,當一篇篇的文章將人們的目光牢牢拴在批評劉鑫上的時候,其他更重要的問題就得不到更多的關照了:關於兇手,關於作案動機(可能的「分手暴力」),關於如何幫助江母走出來(是她後面的人生怎麼走,而不僅僅是參加聯署呼籲死刑)。

因涉嫌殺害中國留學生江歌被捕後被移送檢方的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所乘坐車輛。
因涉嫌殺害中國留學生江歌被捕後被移送檢方的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所乘坐車輛。

怎麼辦?

小結一下:為何《局面》節目組「促進溝通,彰顯理性」的初衷未能實現,甚至走向了反面?因為曾經主導輿論場的傳統媒體不再擁有把關的權力,這種權力部分回到了大眾手中,部分則被極其善於攫取注意力的營銷號自媒體們拿走了。

在案例分析課上,我推薦同學們閲讀潘忠黨老師和陸曄老師的最新論文《走向公共:新聞專業主義再出發》。這篇論文對我們理解當下的媒介環境非常有幫助,其中有一個段落是這樣寫的:

「人們表達的急迫壓制了對事實準確的要求,觀點或視角遠比事實或真相重要,保持在線的誘惑勝過了獲取真相的賦權,逐利的動機扭曲了維護公共善的初心,而這些傾向又被政治或商業利益的追逐者(包括爭取選票的政治家、黨派媒體、非政府團體、商業機構和個人等)利用,形成傳播策略,包裝和呈現資訊;這些傾向不僅形成雜蕪的傳播活動和內容,而且激發所謂『事實已死,視角為王』的傳播規範。」

如果我們的輿論環境完全墮入這樣的境地,那是非常令人遺憾和擔憂的。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中,勝利的將不是事實、理性、公共利益,而是謊言、情緒、政治和商業利益。

回過頭來看,在江歌案的媒體報導中,有哪些是本可以做得更好的?

對於《局面》,在讚賞節目組作出的所有努力的同時,我們也有必要反思:從一開始就將節目聚焦於江母和劉鑫兩個人的關係上,這是否是最合適的選題角度?是否從選題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促進溝通,彰顯理性」的願望無法實現?王志安在涼山格鬥孤兒的報導總結中曾說:

「身處轉型時代媒體,身負一些特殊的責任和使命。它需要記者有探求真相的技術,也要有理解複雜現實困境的能力,需要有對新聞理想的追求,也要有對媒體報導影響力的敬畏。你不能簡單地用一種看似正確的原則指導自己的報導……」

雖然我曾經批評《局面》的涼山格鬥孤兒報導,但我認為這段話有一定的道理。那麼,在江歌案的報導中,《局面》是否存在未能理解「轉型時代媒體」和「複雜現實困境」的問題呢?是否因為帶有傳統媒體精英的思維模式,而對大眾的反應估計錯誤呢?如果王志安在節目中更明確地傳達「促進溝通,彰顯理性」的理念,是否效果會有所不同呢?如果節目是在審判之後,在可以獲得更多事實性資訊的時機推出,是不是會更加聚焦、更加有的放矢呢?

今後,無論是何種媒體的記者,只要是報導觸及民眾情緒敏感點的問題,恐怕都應該對今天媒介環境的巨大變化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在預估報導後果的時候將大眾的情緒和營銷號的精明與貪婪納入考量的範疇。

而對於咪蒙們來說,我們只能一方面呼籲廣告商和投資人進行更負社會責任的資金投放,警惕營銷號們的品牌形象,一方面更多地向大眾展示這些大號運行的規則,告訴消費者們:你當然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愛吃的東西,但當有人利用你的口味偏好而在食物裏摻進化學添加物乃至罌粟殼的時候,你就得留個心眼了,不要因為好吃而照單全收。它們毒害的不僅是個體,更是一個好社會賴以運轉的事實、理性。

我想我們只能繼續這樣倡導,就像潘老師和陸老師論文中反問的:「難道我們有別的選擇嗎?我們可以罔顧事實嗎?我們可以告別真相嗎?我們可以廢除理性嗎?我們可能有替代互重互愛、相關共存的人文價值嗎?」

這是一些超出個案的思考和探討,它事關我們面臨的更深刻變化和更根本問題。

(方可成,賓夕法尼亞大學傳播學博士候選人)

讀者評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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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arley125 有,妨礙司法公正,證人上法庭必須宣誓所做的供詞是真確的,否則構成犯法

  2. 初看这起案件的时候我也是愤怒的,不仅仅是刘鑫的态度,更是一种迷茫:法律上,刘鑫是犯法的吗?仅仅依靠道德审判,我们是没有办法惩罚刘鑫的,那是要付出犯罪的代价的,那么我们所期待的法律,又究竟能做些什么?

  3. 其实每次公共事件中都有人说,「我第一次支持人肉搜索」,但是过几天他们就会忘记自己曾经的暴怒,然后在下次到来的时候认为自己第一次这么愤怒。
    马东对许知远说,95% 的人发出的声音,你就不应该去听。听我认为还是要听的,只是要学会接受这样的世界。

  4. 指责江歌妈妈的评论,以及不明白江歌妈妈为什么愤怒的:
    1.刘鑫在江歌遇害之后没有报警也没有叫救护车,她自己说听不到外面的动静,但邻居都听到了江歌呼救,是邻居听到呼救才报警的
    2.刘鑫一开始说自己不认识陈世峰,后来被指出来才改口,撒了不止一个谎,妨碍警察抓人
    3.对江歌妈妈避而不见、语言伤害、搬家,现在要开庭了,会不会出庭做证并不清楚(说老实话,看过她8月底在微博发的那篇自白后,我并不相信她)
    我不赞成大众审判刘鑫,但我想问有没有法律条文可以对刘鑫的行为进行民事求偿?如果没有,那么刘鑫1没有内疚,2没有真诚沟通,这件事要如何和解?

  5. 紛紛擾擾訊息看不完,倒像以前衙門/鄉公所審案一樣,村裡面的人都來七嘴八舌湊熱鬧

  6. 還有劉鑫家對江歌媽的敵視情緒在江歌媽把劉全家的信息全部曝光後也達到了新高度。
    網民在這個事件中起到的作用不是正面的,反而是推波助瀾地激化了雙方的對立,
    說到此處也真是開眼界:
    還沒開庭,
    一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屬和最關鍵的證人之間先對立起來了⋯⋯
    目測陳世峰一方簡直做夢都在笑。
    囧。

  7. 從局面的信息來看,
    江歌媽和劉鑫之間的敵意和隔膜從案發後不久,案件還在偵查狀態中的時候,江歌媽在微博上指名道姓出劉鑫姓名以及指出她與嫌疑人的微妙關係導致一群網絡衛道士第一時間就把劉鑫放在泛「不光彩的,可恥的共犯」位置,遭致衛道士網絡攻擊就有了,
    這也是導致劉鑫說她不配合作證的因素,
    不過隨後的溝通中她自己又說「不配合作證」是氣話;
    但是「不配合作證」是讓江歌媽對劉鑫的負面情緒增加,
    加上江歌媽是覺得江歌是「為劉鑫而死」,雖然劉鑫有說明那是氣話,但負面觀感已經產生了,沒有得到有效緩解;
    然後雙方的敵意達到沸點的可能是劉鑫媽和江歌媽通話時候,劉鑫媽的冷血粗口吧。
    但是有幾個問題:
    江歌媽從一開始找錯對象了,
    在庭審前,江歌媽和劉鑫之間的私下聯絡和見面是會被兇手那邊抓住把柄來發揮「影響司法獨立與公證」的,
    總結:
    江歌媽無知,劉鑫媽惡毒,
    主控官現在在咆哮,陳世峰的律師笑開了花。
    最後,高度懷疑江歌媽的律師(如果有的話)是陳世峰家派來的臥底,竟然任由江歌媽這樣肆意逼證人出來「溝通」「了解案情」⋯⋯

  8. 洶湧而來、毫無節制的公眾輿論太令人瘮得慌。我認為,除了江媽媽,沒有人有其他過多的權力去審判她(在情義上),特別是吃著血肉饅頭的咪蒙(「我第一次這麼支持網絡暴力」)。除了簽名請求判處陳世峰的死刑,沒有看到真相或者是接近真相的公眾其實對整個事件毫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