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犬傷人後中國多地捕殺流浪貓狗引辯論,顯管理和立法缺失|Whatsnew

幾乎每年全國人大均有代表提議建立《動物保護法》或《反虐待動物法》,獲得社會上不少簽名支持,但均無下文。
2022年4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一隻貓坐在狗身上取暖。攝: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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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崇州市城郊結合地區的一小區內,一條未拴繩的羅威納(Rottweiler)犬咬傷一名兩歲女童,致其腎挫裂傷和肋骨骨折。

當晚,隨着受傷女孩轉入ICU與狗主人被刑事拘留,這一事件發酵出了遠超其本身的全國影響力:官方的國家通訊社新華社持續跟進案情進展,並對如何躲避犬類攻擊提出建議,一些地區官方就此開展了對流浪狗的捕殺行動。在網上,官方和社會圍繞伴侶動物和流浪動物已經非常尖銳的爭論就此再次集中爆發。

根據社交媒體上目擊者提供的視頻和圖片,目前至少有北京、成都、重慶、石家莊、西安、貴陽、長沙、鄭州、亳州等城市開展了官方的捕/殺狗行動,除針對未牽繩、未提供狗證的犬隻、在街頭的流浪狗、不符合規定的大型、中型犬之外,也有一些合法飼養的犬隻以及流浪貓被捕殺。

其中,觀察到由派出所或專業打狗隊組織大規模捕殺的情況最多的是北京和上述的事發地成都。在兩地養寵人圈子中,有多個版本的「危險地圖」在分享和更新。此外,關於居民小區、產業園區和高校內自行捕殺流浪貓狗,乃至「校貓」「校狗」的報導也大幅增加。

尤其引發恐慌的是,已有數十名養寵人通過不同渠道爆料稱,自家網購和在線下超市購買的貓狗糧包裝袋上發現針孔,疑似投毒,且有養寵人聲稱自己接觸了這些食品後中毒就醫。

虐殺流浪動物引發市民反對乃至抗議

各地大量流浪貓狗遭到撲殺,將中國的城市流浪動物管理問題置於風口浪尖。許多養寵人都呼籲停止捕殺和毒害動物,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主張捕殺流浪貓狗是必要的安全和衛生措施。(延伸閱讀:《在香港,被「人道毀滅」的動物們》)

2010年前後開始,中國大城市中開始流行通過TNR(抓捕-絕育-放歸或領養)減少流浪動物數目,其中絕大部分由私人和小型公益組織操作和承擔費用。然而,此次亦有很多人質疑稱,TNR並不能降低流浪動物數量,撲殺才是最經濟有效的方式。

相關研究一般認為,僅考慮有效性,兩種方式都可以減少流浪動物數量,但考慮到新的棄養和外來移入,只有在持續投入大量精力的基礎上才長期有效。因而目前在城市環境中,兩種方式都有繼續採用的現實需求。(延伸閱讀:《動物保護,怎麼可以只有「零安樂死」?》)

中國大陸互聯網上的流浪動物保護者較為擔憂的,還有捕殺貓狗新聞引發的報復社會和虐待行為。2023年就曾發生多起連續「處刑式」 虐殺流浪貓狗並拍成視頻販賣的事件,其中較著名的包括了網紅「傑克辣條」虐貓事件,當時曾引發一些網民線下聚集抗議。

因流浪貓狗遭大規模捕殺,北京、西安、石家莊等地本月已再次出現規模不一的零星舉牌抗議。

2023年7月26日,湖北省宜昌,一名男子帶着他的狗在長江邊乘涼。攝: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2023年7月26日,湖北省宜昌,一名男子帶着他的狗在長江邊乘涼。攝: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財產?家畜?寵物管理灰色地帶一直未解決

長期以來,伴侶動物和流浪動物的福利和處理方式一直是簡中互聯網爭議的焦點。尤其是疫情期間,上海、北京等多個城市都發生了入戶撲殺感染者寵物的情況,在國內外引起很大反響。(延伸閱讀:《殺貓、封路、強制隔離,中國式抗疫是如何形成的?》)

防疫人員可以隨意處置寵物生命,和中國的法律體系中寵物的模糊地位有關。法律將動物歸類為「物」,故寵物目前理應作為財產受物權法保護,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並未明確規定寵物是否屬於物權客體。《動物防疫法》中規定的家畜範圍也不包括貓狗和其他常見寵物。

2009年,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常紀文曾主持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此後幾乎每年全國人大均有代表提議修立《動物保護法》或《反虐待動物法》,獲得社會上不少簽名支持,但均無下文。

法律地位模糊,不僅使寵主在寵物遭到傷害時難以維權,被寵物咬傷的受害者在維權時同樣也遇到困難。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由於在法律上狗主人和狗的關係不明確,在惡犬傷人的案件中,絕大多數肇事寵主只是作為民事侵權處理給出了賠償,除致人死亡外,很少有人因寵物致人受傷被追究刑事責任。(延伸閱讀:《最強限狗令的背後:多個部門管不好中國城市裏的一隻狗?》)

此次崇州惡犬傷人事件後,《文化縱橫》等媒體和個人也發文呼籲明確養犬人的刑事責任,預防悲劇、減少濫殺。但目前看來,官方對此沒有太多反應。

此外,寵物領域立法不明確導致各地行政裁量權空間過大也是這次討論的重點。這次咬人的羅威納是典型的烈性犬,但並不在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的禁養目錄中。資料顯示,中國各地有關禁養品種的規定十分混亂。其中爭議最大的是,成都和其他很多地區也禁養「中華田園犬」,即民間所稱的「土狗」。但實際上,「中華田園」犬和「中華田園貓」只是對未進行嚴格育種的貓狗的統稱。很多人認為禁養「田園」貓狗既沒有依據,執行中也存在巨大的漏洞。

目前,捕殺和反對聲音都還在繼續,事件仍在發酵中。

讀者評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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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知道欺凌弱小的地方

  2. 每次都這樣,明明有規範養寵條例,平時不好好落實,非要等到出了事再來一場運動式執法,順便擴大愛寵者和厭寵者的矛盾。落實規範養寵很難嗎?出台反虐待動物條例很難嗎?……垃圾分類很難嗎?建美麗公廁很難嗎?全民核酸很難嗎?……還是缺一條指示嘛

  3. 「一個國家偉不偉大,道德水準高不高,可以從他對待動物的方 式判斷出來。」–聖雄甘地
    “The greatness of a nation and its moral progress can be judged by the way its animals are treated” — Mahatma Gandhi

  4. 在中共政府眼中,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否只有“生仔”及“殺”?

  5. 懶政、運動式治理的又一次體現,只是可惜了那些受牽連的動物和人們

  6. 看这类新闻报道的评论区就知道某种族今天的处境完全是他们罪有应得。也怪可怜的,虐杀流浪猫狗是某种族为数不多可以践行他们言论自由权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