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政府指ICU非通風報信,居民不解政黨插手屋苑事|Whatsnew

「就算是其他街坊,大家都好怕不敢講這麽多……今日我講這麼多,我都覺得我已經好危險。」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政府指ICU非通風報信,居民不解政黨插手屋苑事|Whatsnew
2026年3月26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在大埔街市工作的居民王淑蘭指有街坊作為義工協助索取授權信,是政黨「打手」,向在記者展示其中兩段「打手」的WhatsApp訊息。攝:林振東/端傳媒
編按:大埔宏福苑火災的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於3月19日開始持續聆訊,端傳媒將每周整合重點,本報導為第3、4日聆訊重點。其他相關報導,可參閱「香港世紀大火」系列。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於本周完成第3(3月24日)及第4日(3月26日)聆訊。政府、市建局及宏福苑物管公司「置邦物業管理 」的代表律師,均嘗試回應和澄清上周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提出的多項指控。

其中,政府代表大律師孫靖乾指,所謂ICU人員提前通風報信的說法毫無根據,其通知是需要預約承建商的註冊檢驗人員(RI)以協助檢查;市建局代表則稱,在樓宇維修中,局方角色僅為促進者,沒有資源、亦不可能核實承辦商的紀錄是否有篡改;也沒有能力處理有關的違規行為。

另一方面,多位宏福苑居民陸續作供,當中包括曾被送往深切治療部的居民、被困火場一夜的工友以及痛失雙親的遺屬。除了政府法律代表疑慮委員會未審先判,不少作供的生還居民則自責未有拯救鄰居逃生。同時,根據他們的供詞和受訪言論,點名建制政黨民建聯和宏福苑大維修一事連繫甚深;由投票挑選承建商,到災後是否接受政府安置方案,都有其身影。

其中一位有份作供的居民王淑蘭,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感到壓力:「我們走每一步,都好像有人看著我們。」她說。「為何一個屋苑的事,不停由頭到尾都有政黨參與?」

2026年3月24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政府代表大律師孫靖乾。攝:鄧家烜/端傳媒

政府代表指ICU通知為預約

杜淦堃在首兩日指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人員在10月28日巡查宏福苑前,事先以訊息通知承建商;涉事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名字,亦在當日聽證後在政府電話簿網頁中消失。孫靖乾表示,留意到有關人員被描繪成「通風報信」、「打龍通」,政府認為「是一個毫無客觀根據,以及嚴重偏離事實的指控。」

他指出,ICU檢查時需要RI協助監督、採樣及跟進,不論ICU抑或屋宇署都會與RI預約檢查時間。ICU人員和承建商的溝通,與檢測僅相差一日,「盡量將時間壓縮了」。另外,就ICU人員被指在現場檢查時,只選取方便觸及的棚網位置檢測;孫靖乾指,ICU於上午作出通知,下午到現場,加上棚網範圍大,「實際上是否有足夠時間可以做到所謂的『做手腳』的行為?」

不過,根據首兩日聽證,二判盈利豐負責人陳耀輝的證供顯示,他在10月27日,即檢測前一日收到宏業要求購買阻燃棚網,更換網腳的普通棚網。杜淦堃當時認為,這批新棚網在ICU巡查前送到宏福苑。

至於ICU被指在2024年9月回覆市民查詢時,指「沒有相關條例要求發泡膠板要有阻燃標準」,及未巡查已指發泡膠板阻燃;孫靖乾指,承建商RI的委派代表曾表示使用了非易燃發泡膠板,ICU只是複述收到的回覆。另外,ICU在2024年10月到場視察,當時非易燃發泡膠板尚未貼在窗上,ICU人員亦有指出發泡膠有火險,並就阻燃性膠板作出查詢及跟進。

不過,有居民向端傳媒展示居民交流群組截圖,證明2024年9月已經貼上發泡膠板。

另一個有關ICU的重點,是杜淦堃日前指ICU的每年審查目標只有25宗,佔有關小型工程總數0.1%,與屋宇署新指引的至少抽查20%有別。孫靖乾表示,針對第一級別小型工程,視察可分成三類:文件審查、完工後視察及施工前視察。孫指出,屋宇署的20%指引,是以文件審查下、而又為施工監督計劃下的工程項目為基數,再抽查當中不少於 20% 的項目。

2026年3月26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攝:林振東/端傳媒

文件審查不需實地檢測,ICU在2025年進行了逾1100宗,約佔全部工程的4.3%。第二種完工後視察,旨在檢驗工程是否符合申報,ICU去年進行了224宗,比例約為0.8%。至於杜淦堃陳詞提到的0.1%工地審查,其實是施工前視察,檢查承建商有否偷步開工。

孫認為,文件審查和施工前視察是不同性質的視察,不能混為一談;屋宇署每年進行了100宗施工前視察,比例約0.1%,亦與ICU施工前視察宗數佔比相同。

另外,火警當日,宏福苑8座樓宇中,有7座的火警警報被關閉。杜淦堃日前就消防處12次的現場風險評估,及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多次申請延期停用火警系統提出疑問。孫靖乾今日表示,在相關停用的通知表格上,涉及火警警報一欄為空白,未有填上停用;有關詳情會於證人作供階段作進一步陳述。

孫靖乾重申,在2023至25年間曾發生多場涉棚網起火的火警,有關部門未有及早察覺隱患,反映現時機制存在漏洞、投訴機制顯著不足,政府責無旁貸。然而,有人誤解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的陳詞為結論,一些政府人員被指名道姓,令他們及其家人被起底。他必須在此作出澄清,事實並非如此,「以免給人一個委員會是未審先判的錯誤觀感。」

市建局稱無力處理違規,競委會控告圍標集團

火災後,針對圍標的檢討備受關注。在第3日聆訊中,市建局及競委會代表都同意存在「系統性」問題。

宏業在市建局的評級與現實不符,未有正確反映宏業訴訟紀錄一事備受關注。杜淦堃日前指出,證據反映鴻毅似乎篡改了宏業的定罪紀錄,而市建局則沒有核實勞工處和屋宇署的紀錄,「可以說是照單全收」。

2026年3月24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市建局代表大律師呂世杰。攝:鄧家烜/端傳媒

市建局代表大律師呂世杰於今日陳詞時表示,在樓宇維修保養的範疇,市建局角色僅為「促進者(facilitator)」,通過「招標妥」提供資訊,協助業主揀選工程顧問或承建商。

由於人力及財政緊絀,在2023年至24年間,每名局方人員需處理57宗「招標妥」個案。呂世杰指,局方不可能,亦沒有預留任何人力資源直接參與樓宇收復工作,包括審核所有投標者提供的資料。他又指,若有人有心合謀提供虛假紀錄,「市建局沒有可能在正常『招標妥』的操作下偵測到異常。」

呂世杰指,被指對疑被篡改的紀錄「照單全收」,局方不敢苟同:「明示或者暗示市建局並沒有盡忠職守的説法實在有欠公允。」局方認同樓宇維修的作業流程積弊已深,「招標妥」需要加強,但不應視「招標妥」為解決所有違規行為的靈丹妙藥;市建局亦非執法或調查機構,不可能憑一己之力去處理各樣違規行為,而應以宏觀且全面的策略著手。

競爭事務委員會法律代表李曉亮於當日陳詞亦表示,「香港的樓宇復修市場見到長期出現有系統性和廣泛性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幽靈標」、壓抑式投標、俗稱「豬仔標」的掩護式投標。

他指出,2024年至今,競委會共有5個進行中調查,牽涉 68 幢私人樓宇、15 幢工廈,64 間公司。

李曉亮稱涉圍標的反競爭行為「非常難偵破和檢控」。原因之一是香港目前的《競爭條例》以民事訴訟為範本,但舉證時卻需按照刑事標準,所有證據一定要符合唯一不能抗拒(Irresistible Inference)的情況,方可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作出推論。他指,這種做法有別於其他司法管轄區如英國、歐盟、澳洲等地,令合謀行為難以舉證檢控。

李曉亮提出兩項建議,一是在罰款的訴訟階段時,競委會可以民事基礎進行;二是引入外國行之有效的法律假定,當某實體收到競爭對手的競爭性資料,除非有合理解釋,否則可假定為反競爭行為;三是大大提高相關罰款的刑法。他亦重申,若只針對圍標刑事化,會有「見樹不見林的效果」,其他陋習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幽靈標」等亦應一概納入討論。

值得一提的是,競委會於3月25日入稟控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涉案金額高達7億元,涉及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包括大埔宏福苑。不過,競委會代表於第4日聽證會上表示,有關宏福苑大維修的調查未完,不排除涉及兩個或以上的圍標集團及有後續檢控。

2026年3月26日,年逾八旬、曾任3屆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司庫的居民洗善卿作供。攝:林振東/端傳媒

居民作證指屢見政黨插手屋苑事

在第3及第4日聽證會中,15位宏福苑居民與外牆清潔工人陸續作供。根據13位居民的供詞,披露更多宏福苑火災前與當日防火設施層層失效的問題,以及政黨似乎在宏福苑大維修前後均無處不在。

年逾八旬、曾任3屆宏福苑法團管委會司庫的居民洗善卿供稱,多年前曾有居民控告時任法庭主席貪污,敗訴的訟費卻由時任當區區議員、民建聯黃碧嬌代付。洗善卿對此表示不解,她認為區議員的薪金應用於社區:「(但)這個權是她控制,我都無話可說。」

到投票挑選承建商時,父母皆在火災中離世的居民阮仲文供稱,他觀察到大部分街坊都不想要現在中標的承建商,「不知何解開票時它是最高票,還要(比其他入標商)多好多,一定背後有些事,我們不清楚。」

在大埔街市工作的居民王淑蘭則供稱,不時聽到街坊說黃碧嬌向住戶索取授權信,亦耳聞有假授權票,她亦形容招標過程「黑暗」,「我們爭取過亦反對過很多事,但永遠都是失敗,好多人干擾我們。」她在供詞中指大埔另一屋苑八號花園維修工程造價貴,又提及其中有民建聯的身影。

其後她在場外受訪時指,有街坊作為義工協助索取授權信,是政黨「打手」,過往若有居民關注招標書內容,會被這些義工責罵。火災之後,「打手」聲稱可代表居民,並建議街坊可以「將意見交畀『嗰個黨』」,由他們和政府溝通。

她向在記者展示其中兩段「打手」的WhatsApp訊息,其中提到有一位名為「家彪」的人,呼籲未有被燒毀的宏志閣的居民,就加入政府收購方案直接聯絡他,以達成戶數過半。「家彪」又建議街坊:「以免日後在安置上出現x慢人一步、次人一等」的矛盾」、「如解說員聯絡你們,一定要明確表示要『與七座一視同仁』」。

3月24日,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在電台表示,已收集到過半宏志閣業主意願,希望政府收購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鄧家彪曾以民建聯身份參與2018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

王淑蘭表示,作供時、甚至是受訪都感受到壓力,所以不會指名道姓是哪個政黨。「就算是其他街坊,大家都好怕不敢講這麽多……今日我講這麼多,我都覺得我已經好危險。但若不講,我們不停被人綑綁式控制,我覺得為什麼(不講)?又不是他(政黨)養我們一世。」

她亦不滿政府的回購方案價格,以及捐款去向不明。然而,「我們覺得好多事都不合理,但又可以怎樣?」

2026年3月26日,宏昌閣低層居民吳靄詩作供。攝:林振東/端傳媒

居民見火災隱患投訴無門 

另一方面,從多位居民的證詞看到,居民其實早就留意到火災隱憂,卻無從跟進。

第四日首位作供的宏昌閣低層居民吳靄詩,她的單位位於懷疑最先外牆起火的104、105單位之上。她供稱,雖然沒有看到有人在1樓平台吸煙,但經常聞到煙味圍繞住所的客廳、廚房和廁所窗;亦經常見到煙頭、建築廢料等。而她指出,「很久以曾試過一兩次無法推開其中一條通往大堂的逃生樓梯門。」

另一位73歲的宏泰閣居民張次濂於火災當日死裏逃生,他家中的閉路電視亦於首日成為委員會代表律師的證據。他指,當日與太太發現兩邊走火梯被濃煙攻陷,兩人與他們救出一名不良於行的鄰居被困火場5小時。三人當時共分一桶水,浸濕毛巾掩鼻等待消防救援,但由於火場高溫,每過幾分鐘,毛巾已變乾需再沾濕。

被救出後,張一度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至今仍需看精神科醫生。

張次濂稱,火災前自己曾向新任法團反映,8 座大樓同時圍上棚網相當危險,「會火燒連環船」。另外,發泡膠封窗、木板封樓梯「生口」、工人吸煙,他通通都有跟新法團及宏業反映過。他又指其他居民多次投訴,「政府部門,又話不關這個部門事,那個又不關這個部門事,我們宏福苑居民其實就好無奈。」

他指,160多人逝世,家破人亡,政府現在才有不同行動,「這個代價相當大……希望政府可以承擔面對,這件事不可以再發生。」

母親死於火災的居民證人羅曉琪表示,有居民作證時自責,覺得應該承擔更多,「早兩日居民出來,每個人都好自責,他們都覺得自己可以承擔更多,那在這件事上關事的單位、政府部門與建築商人,他們是否也應該負上責任呢?」

她於場外受訪時表示,競委會在大火後突然起訴圍標集團,「突然又可以拉人?……我們逼了、投訴這麼久,你都立不到案,你現在突然走出來,你都是想幫自己改變一下形象。沒有對與錯,但我觀感是這樣。」

2026年3月26日,母親死於火災的居民證人羅曉琪作供。攝:林振東/端傳媒

同時,她亦對涉事單位拒絕出席聆訊,或未有現身作供感到失望。「大家都對他們有期望,不是不出來幫自己辯解吧?……還有ICU,被點名『通水』,我覺得它自己可以出來解釋一下,給機會它自己辯解,不要我們大眾揣測、未審先判嘛。」

目前,備受質疑的ICU、鴻毅有關人士及黃碧嬌尚未現身作供,宏業建築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則拒絕出席作供,僅提交證人陳述書。相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獨立委員會沒有強制傳召、取證的法定權力。

一位曾作供的居民梁浩軒在會外受訪時表示,他要求需要為事件負責的人,「去作出應有的一個責任,以及可能最後,他們有一個懲罰。」然而,他相信有一定困難。

「因為它(委員會)始終沒有法律效力,」他說。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 端傳媒編輯部 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速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