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三年疫情封控衝擊,中國經濟恢復速度、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話題一直備受關注。2023年9月底,河北省承德市程序員因「翻牆」被沒收百萬人民幣的海外「違法所得」,引發爭議。有自媒體發表文章指出,經查閱承德市過去三年的財政預算表,2023年「罰沒收入」比2021年增長了超過一倍,佔公共財政收入的比例達四成,罰沒收入的增長佔全部公共財政收入增長的87%,即「財政收入增長主要靠罰沒(罰款、沒收)」。
這一現象是承德市政府的獨立行為,還是能反映出中國地方政府「財政靠罰款」的整體趨勢?我們可以通過數據分析來檢視這個狀況。
罰沒收入與中國地方財政收入構成
罰沒收入屬於政府「非稅收入」,而中國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分為兩部分,分別是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即公共財政收入)與基金收入,前者由「稅收收入」與「非稅收入」兩類組成,後者在數額上主要由土地出讓金構成。罰沒收入即屬於非稅收入中的一部分。
罰沒收入包括交通罰款、工商罰款、治安罰款等,執罰者可以是行政機關,也可以是司法機關及被授權機構。從財政預算的角度而言,罰沒收入預算為預測性指標,不應作為收入任務指標下達。亂罰款曾經是中國政府治理「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對象之一。就在今年2023年7月31日,中國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還要求整治「三亂」問題。
《財經》曾分析了中國247個城市2018年到2021年間的罰沒收入與稅收收入的比值,排名最高的30個城市來自9個省份,其中廣西、湖南、內蒙古、黑龍江、遼寧、河北、貴州、四川各有3個及以上城市上榜。
但近兩年來,中國基層政府「以罰增收」的行為並不侷限於中小城市。10月8日,上海市一男子在小紅書上發文稱,其被警方告知從2021年10月到2023年5月於同一路口騎自行車違章58次,需繳罰款2900元。而他此前並未收到有效通知,導致持續違章。
又如,針對個體戶等小微市場主體,監管機構多次「小過重罰」。僅因銷售不合格蔬菜,陝西省榆林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洛陽市相繼發生處罰過當事件。
2022年8月,陝西榆林,夫婦賣菜收入20元被罰6.6萬元。
2023年2月,福建福州,老農獲利14元被罰10萬(福州當地市場監管局在老農無力支付罰款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3年6月,河南洛陽,賣菜大爺掙21元被罰款11萬元。
上述案例雖有經國務院督查組認定處罰過當,或經當地法院裁定後不予強制執行,但也折射出地方財政收支壓力和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