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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執法者違法而不受制衡,對法治的傷害更大

我們不能忘記,違法者和良好公民同樣應受法律保障,絕非警察的敵人;警察使用武力只能為了合法目的,而非「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讀者來函:執法者違法而不受制衡,對法治的傷害更大
2019年8月7日,法律界發起黑衣遊行,主題為「不要政治檢控,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編者按】有話想說嗎?端傳媒非收費頻道「廣場」的「讀者來函」欄目歡迎各位讀者投稿,寫作形式、立場不拘,請來函community@theinitium.com,跟其他讀者分享你最深度的思考。

許多人說香港的法治正受破壞,特首亦指責違法示威者「損害香港法治」。然而,我們不能想當然地以為問題一說便清。釐清法治正怎樣受損、哪些問題在破壞法治,更能有益於事。

首先,相信大多數人也明白,違法並不等如損害法治,正如有市民衝紅燈或亂拋垃圾,我們也不會指責他們損害法治。因為法治社會並不用假設每一個人也不會違法,而是違法後要面臨法律後果,受限於法,體現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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