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台灣的大陸委員會發佈旅遊安全提醒,呼籲國人暫避時免前往香港。這是《逃犯條例》修法以來,台灣政府首度發布旅遊提醒。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重申,就算《逃犯條例》通過,國人在香港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確保前,台灣政府不會接受來自於香港的逃犯。他並指出,不排除條例通過後,香港自由、人權法治倒退,形成難民問題,陸委會將研擬妥善的應處方案。
時間回到6月11日,香港政府審查《逃犯條例》前夕,陸委會官網開闢《逃犯條例》專區,提醒台灣人《逃犯條例》一旦修正通過,包含到港旅遊或過境的國人,都可能因此遭羅織罪名、送至中國大陸受審。與此同時,超過20個台灣民間團體發出共同聲明,呼籲台灣立法院臨時會應邀請行政院專案報告並發表聲明,政府應研擬發布緊急命令停止《港澳條例》部分適用,並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的港資赴台。

去年二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目前香港與台灣並無刑事司法互助,即使香港有與20國簽有「逃犯移交」協議,但不適用於台灣,因此台灣無法要求香港引渡陳同佳來台受審。今年二月,香港保安局以陳同佳案為由,向香港立法會提具文件,擬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