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香港著名跨欄運動員呂麗瑤,去年11月30在其個人facebook發文,公開指控在10多年前就讀中學時遭前教練性侵犯經歷,引起香港社會譁然,案件於今年5月4日提堂。昨日,香港裁判官以「證人供詞有疑點為由」,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但也表示法庭判決不能反映事實全部。香港性別研究學者阿離撰文評論此事對香港的影響,端傳媒獲授權轉載。
呂麗瑤案判了,朋友說,「睇到啲留言,真係唔知講咩好」(看到留言,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我在臉書上)一個follow的專頁評論到:「睇留言,就知班人渣最想生活既地方,係印度。」(看留言,就知道這些留言者最想生活的地方,是印度。)
但是,稍定心神細讀網民留言、又作為女性主義者(又去過幾次印度)的我,反而想到對話的必要——為了使我們的社會不致退回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