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端傳媒給大家說了兩個「魔幻」的故事,一個在香港旺角,另一個遠在東歐的保加利亞。
一件事情可以名之為「魔幻」,必定看似不可思議:例如從高禮帽裡抓出一隻的兔子;鍊住雙手的人從浸入水裡的木箱逃出來。又或者,百科全書原本是用來紀錄萬事萬物,但在作家的筆下,某一本百科全書反過將世界改變成它所記述的樣子。
但人類社會真實發生的事件,不可能像作家的筆,能夠隨心所欲地「反物理」。因此稱作「魔幻」的,往往是它裡頭藏著一個(或幾個)意想不到的機轉,讓我們明明認為走進了一條南北向的隧道,九彎十八拐後,一出來迎面對著升起的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