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 花滿月,回應圓桌話題《先賺到錢,再來用賺得的做喜歡的事,你認同嗎?》
我認為題目裡的「喜歡的事」可以解讀為「感興趣的事業」又或者只是「業餘愛好」。 如果只是業餘愛好,那麼賺得錢之後能更好的完成的話,那無可厚非。我認為文中的馬雲先生拍電影是屬於業餘愛好這類。
如果是「感興趣的事業」的話,社會上有人為理想放棄高薪,放棄穩定的生活,有人選擇先穩定下來,再談追夢。 我曾經的想法可能更趨近於前者。在高中時期我一直想考取美術學院,但由於父母的阻止,我一直未能接受太多的正規美術教育,父母的說法就是:「先穩定下來,以後賺錢了想畫再畫,當作業餘愛好就可以,當作專職事業的話你可能都吃不飽飯」。 現在的話,大學期間追夢道路上並不是很理想,父母年齡也漸高,我需要承擔起家庭責任,而不是只顧追夢,靠著微薄薪水一個人去過活。因此我的想法也改變了,更趨近於賺錢後再去談理想。目前的最大願望就是畢業工作後攢夠錢去國外修讀藝術學位,圓了人生一個念想,至於畫畫是否能成為我的專職工作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以前跟一個朋友談天,他就問我:「你會不會以後找到收入較好的工作後捨不得放下自己的工作而去留學?」我的回答是「我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