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逾三萬名警察及退休警察集會,支持濫用私刑被判罪的「七警」。集會的畫面一出,很多人立即想起40年前(1977年)警察衝擊廉政公署(廉署)、抗議廉署打擊警察貪污的集會。雖然兩者性質不同,但因為這次集會規模是1977年以後最大的警察集會,難免令人有所聯想。
「七警案」中的七個警察,2014年在金鐘佔中清場時,拘捕了曾對警察潑液體的曾健超,然後把已經被綁起的曾拉到暗角,不斷拳打腳踢,事發經過被電視新聞人員拍下並報導。最後七名警察「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名成立,其中一人「普通襲擊」罪名成立。
警察毆打一個被綁着的被捕者,怎看也是違法的。警務人員知法犯法,被法庭判罪,為什麼會有過萬警察集會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