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頭的聲音急切,「妳3分鐘後再打來,我剛進飯店,給我喘口氣休息一下。」還沒應答,電話便切斷,時鐘的指針指着晚上近10點。隔了一會再撥號,阿財(化名)的語氣這才緩和許多。當旅遊客運司機近10年,這是他尋常的一天:1日遊行程,清早出門,載香港客人在台北繞了一整天,近夜深才回到淡水。隔天他還有連續兩個3日遊的行程。稍一計算,都知道他將連續工作7天,會違反《勞基法》規定7天內得休息一天的排班規定,但阿財說:「你要是說休息,車行就會跟你說:『累喔?好啊,那你不要做,都給別人做。』」
台灣旅遊客運司機的超時工作在近年是普遍現象,不少重大交通事故與此脫不了干係。2月13日,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在國道發生嚴重車禍,導致33人死亡,不少司機看了出事時最後的錄影畫面——過彎毫無減速,車身擦撞護欄後翻車墜落,都異口同聲:「這是太累啦,開到恍神。」事後,司機家屬指出發生意外的司機已連續上班超過10天,台北市勞檢處也確認司機連續出勤1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