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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在工作中貧乏,消費社會裏的窮人

在滿是生產者與普遍就業的社會裏,貧窮是一回事;在生涯規劃以消費選擇為中心,而非集中於勞動、專業技能或工作的社會裏,貧窮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所身處的社會,工作極為重要。親朋戚友相逢,多以「現在做甚麼工作」打開話題。這類問題把工作預設為常態,去判斷一個人,端視乎他是否正在工作。假若我們給出的答案非穩定長工,而是隨興趣而活,短期工作以獲取最近所需即止,則會招來發問者以至周圍質疑的眼光,甚至被教訓指導,被指摘興趣不能當飯吃。

現代意義下的工作已與工資報酬掛勾,我們習慣以一個人的工作來判斷其生活意義,如果勞動不能換取工資酬勞,即屬次等,鮑曼把之稱作「工作倫理」——人不應滿足現狀,需要不斷追求,工作乃是高貴道德,且是責任,而既然工作意味著有所報酬,不工作的人即是不道德的懶人,貧窮乃是窮人不夠努力投身神聖工作之故。簡言之,「工作倫理」指令人們不斷工作,獲取「對社會有用」的身份。

「工作倫理」不是自然而來,鮑曼指出這是由早期資本家所發明出來的產物。我們可以想像,在農業社會裏,國家所能管理的土地有限,農耕者或工匠手藝人有自己的土地與空間,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節奏與進度,從中獲取工作意義及生活所需。再多的工作並沒有意思。當歷史轉入工業社會,可耕之地變少,大型工廠取代手藝工活,人們唯有投身工廠工作。然而工廠工作乃是按別人定下的目標而行事,重複、不帶情感且無意義。資本家開始抱怨那些嚮往自主的工人們厭惡規律,無法把工作做好,於是創造出「工作倫理」的觀念——工作本身乃是神聖而高貴,重點不在於為何工作,而是能夠工作。這個觀念盛極至今,舉個近一點的例子,這就好比今天社會幾乎無人不抱怨工作之苦,卻沒有任何人願意放棄「工作」,甚至為能夠工作不至失業而額手稱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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