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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吳靄儀:又釋法?香港《基本法》還值什麼?

今次宣誓風波又鬧釋法,這次釋法,損害勢必更加嚴重。

全國人大常委會每一次解釋香港《基本法》(簡稱「人大釋法」),基本法的公信力和穩定作用都被削弱一截,不只是香港人在法治之下的保障受損,每次中央都要付出代價。憲法文件的莊嚴,基本法在香港及國際應受的尊重,必然在於當權者對基本法的條文及精神的尊重,如果隨時任由人大解釋,那又有什麼莊嚴可言?事實上,宣誓「擁護」的,究竟是什麼?

今次宣誓風波又鬧釋法,這次釋法,損害勢必更加嚴重。大律師公會緊急聲明正確指出,這將會是人大首次介入已在進行的香港司法程序。釋法的目標和作用,等同篡奪法庭在基本法之下享有的審判權,也就是褫奪香港居民訴諸法庭及公平審訊的憲制權利及基本人權。無論官方如何解釋,事實也勝於雄辯。

還有更難看的是,本案「原告」是特首,聘用基本法委員會成員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出庭代表。原告特首,因有機會輸而不放心,就藉釋法企圖向法庭施壓,惟恐施壓不成,進而靠政治途徑尋求在判決前釋法,確保法庭沒有機會自行判決,公開為之,全世界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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