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後不久,紐約的大街小巷都貼滿了一條政府提示。這提示算不上「溫馨」,甚至還帶有隱隱的威脅:If you see something, say something。
這句話乍聽起來一清二楚,但越深究就越模糊。我們似乎知道這兩個 something 意味這什麼:第一個應該意味著「可疑物品」或「可疑人物」,而第二個應該指報警或者對周圍人的及時提醒。但即便如此,這句話卻沒有將這兩者明說。它採取了獨特的語言策略──訴諸日常表達中看起來不言自明但又言而未明的東西。
這好比我們用雙手去捧起一汪水,不用力和太用力都會讓水從指尖溜走,於是就必須要找到一個模糊但是有效的力度。這句話的效果是一樣的:它的作用不能通過清楚的表達來實現,甚至這種明晰的表達在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