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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雷洋案:公權力與性道德

公眾應該質疑公權力的做法,而非跟着公權力的思路去探討個人性行為。

雷洋案:公權力與性道德
圖為北京警方正在封查一間涉及賣淫的娛樂場所。

性作為一種具有先驗特點的身體能量,可以被積極引導,參與塑造個體自我,與個體創造力相互彰顯。當公權力披露與公共利益無關的性行為時,公眾應該質疑公權力的做法,而非跟着公權力的思路去探討個人的性行為。這些觀點已經在鄙文《嘿!今晚繼續去性交》裏說明,此處不再贅言。

出人意料的是,在歷史上,極權東德卻是個性自由的國家。這一方面是其崇尚天體的文化習慣使然,另一方面,性自由成了東德政治壓抑下的社會性宣洩出口。

中國也不是個性壓抑的國家。但它的詭異之處在於公權力對性道德的操控──性道德被用於特定目的,施加在特定人群。性道德在女性身上表現為約束,在男性身上卻往往是炫耀和濫用──越多對異性的控制,越多性交關係,越顯示出男性的權勢。性交易的出售者比購買者更容易受到污名、罰款、拘留等懲罰。公權力的挑戰者更容易被性羞辱並承擔毀滅性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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