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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董家驊:在梁彼得案餘波中,思考歧視

梁彼得案的震盪,逼着我們許多人回到自己的生命經驗中,思考歧視的本質。

董家驊:在梁彼得案餘波中,思考歧視
2015年2月11日,紐約市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聽審後被護送離開法庭。

2014 年 11 月,紐約華裔警察梁彼得在巡邏時槍枝走火,誤傷了非裔青年 Akai Gurley,又沒及時搶救,導致Gurley 傷重不治。梁彼得被起訴二級誤殺罪等五項罪名。2016年2月,陪審團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梁最高可能面臨十五年徒刑;這在華裔美人社群引起極大反彈。

許多人質疑,為何白人警察過去誤殺非裔美人都被判無罪,而偏偏這次是華裔警察有罪?在許多華裔美人的眼中,梁彼得是美國主流社會給非裔美人的「交代」,以迴避系統性的警察暴力與種族歧視。換句話說,梁彼得成為美國警察暴力的替罪羔羊。

2016 年 4 月初,法官宣判本案前夕,傳出可能「從輕量刑」的風聲,導致紐約州眾議員 Charles Barron 揚言癱瘓紐約。紐約華人社區甚至呼籲:華人餐館在宣判日歇業一日,免得若真的輕判,成為暴力示威下的犧牲品。結果 4 月 19 日宣判,梁彼得被判定成立的二級誤殺罪因罪證不足,減輕為刑事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判處五年緩刑和 800 小時社區服務,無需入獄。判決結果造成非裔美人強烈不滿,認為整個司法系統避重就輕,高舉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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