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日前在日本沖之鳥礁(島)附近水域捕魚,被日本視為非法扣留罰款,引起台灣政府不滿。馬英九甚至派「海巡九號」到當地水域「護漁」,引起國際關注。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岸國有權主張12海里的領海,和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換言之,沿岸國有權對位於領海線起12海里與200海里之間的水域,對漁業等有關海洋資源的活動進行管理。台灣漁船被捕的地方,在日本沖之鳥礁200海里內(但在12海里以外)。如果沖之鳥礁有資格主張專屬經濟區,那麼日本對台灣漁船的執法絕無問題。
但這種資格備受爭議。沖之鳥礁是一個珊瑚環礁,整個礁盤面積甚大,有8平方公里。環礁的形態像個大碗,中心低,周邊高。退潮的時候,環礁邊緣不少部分能露出水面;但漲潮時,只有共計9平方米的兩塊礁石能露出水面,最高點不過幾十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