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農曆大年初一於香港旺角發生的通宵騷亂,被官方定性為「暴亂」,警方表示,至今拘捕共65人,其中37名被捕人士,於2月11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當中36人被控「暴動罪」。這是香港自九七回歸以來,本港首次將公眾集會定性為「暴亂」。至於以暴動治罪,上一次為2000年在喜靈洲戒毒所的囚犯騷亂事件。當時有囚犯放火及擲石,6人被判暴動罪成,判監4至6年。此次旺角騷亂中,首批提堂的37名被告,包括34男3女,年齡由17至70歲,當中有7名學生,13人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