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本次對台軍售的背景、種類及數量
2015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通知國會,決定向台灣出售18.31億美元的防禦武器,國會參眾兩院的重要議員對此表示歡迎,並呼籲今後將加快對台軍售的審批程序。理論上,國會30天內若無反對意見,便告定案。
這是奧巴馬任內第三次宣布對台軍售,也可能是任內最後一次,在這之前,奧巴馬總統向國會通報的對台軍售總計已超過120億美元。美國國務院政治和軍事事務局發言人戴維•麥基比(David McKeeby)說:「這項軍售符合《台灣關係法》和我們幫助台灣維持足夠自衛能力的原則」。他還更進一步表明,美國並沒有改變長期以來建立在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基礎上的一個中國的政策。
軍售項目可能包括飛彈巡防艦、AAV-7兩棲突擊車、AH-64阿帕契直升機等等防衛性武器。雖然目前軍售項目還沒有確定,但可能包括導彈護衞艦12架、AAV7兩棲突擊車、一架阿帕契直升機以及刺針、標槍和陶式導彈等。從名單中觀察,似乎偏向補強或增強在台國軍的現有裝備,但台灣最想要的F-16 C/D 戰機、及柴電動力潛艇等比較敏感的武器,則沒有出現在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