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中國社會所面臨的問題,從個人層面而言,是我們每個人所面臨的焦慮和不安,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言,是彼此之間冷漠,缺乏信任。現代中國社會是一個功能缺失的社會,隨着單位制和計畫管制的逐步瓦解,許多必要的中層組織才剛剛開始在中國社會出現。這些新型的社會組織如何發展,卻已經成為一個熱門的議題,然而,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一直被擱置,也是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的問題:我們為什麼需要NGO。
NGO這個詞的本意指的是「非政府組織」,即自願自發、獨立於政府、旨在提供社會服務或宣導某項公共政策的組織。這個簡單的定義,正勾勒出NGO組織的意義。在一個正常運作的社會中存在一個公共域(public sphere),是由介於政府和個人之間的各類組織構成的,如商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它們是廣義上的NGO,獨立於政府的權力架構,又涉入公共事務範圍。NGO之於一個社會的意義,就如市場機制之於經濟的意義。
已經有很多人討論過中國NGO面臨的制度困境,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我們目前所面對的,事實上,當我們仔細閱讀托克維爾的文章時,不難發現在任何一個轉型社會中,這樣的問題都無法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