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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劉勵超:海濱風波 社會付代價

除非計劃非常迫切,否則何不先徵詢專責小組,爭取支持,然後才由城規會審議?

劉勵超:海濱風波 社會付代價
尖沙咀海傍。

尖東海濱近日正醞釀着一場政治、管治、經濟和文化風暴,事緣早前康文署與新世界發展屬下的非牟利機構(下稱「私營伙伴」)合作優化尖沙咀海濱(下稱「計劃」),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規劃許可,在徵詢公眾意見期內引來三百多份反對意見申述。有團體質疑計劃是特首向支持他的發展商發放政治酬庸,指摘有關政府部門不按既定程序把計劃公開招標,繞過海濱事務委員會,直接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誤導後者以為計劃已獲前者支持,在附加一些規劃條件和建議後便批准了申請。事件經媒體廣泛報導、輿論質疑,及市民申請司法覆核後,康文署本已宣布打消今年內與該私營伙伴簽署合作協議的念頭,豈料不旋踵即宣布分階段諮詢公眾,但計劃是否公開招標則不在諮詢之列。面對各種質疑和司法覆核的風險,康文署仍展示「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雄心,於是掀起新一浪的非議。

肥豬肉抑豬頭骨?

尖東海濱風波涉及多個問題,首先是利益輸送。由於發展商在梁特首甫當選後率先表態「政治效忠」,有人認為是特首投桃報李,把計劃的商業利益盡送發展商。這種質疑假定計劃是一塊可為私營伙伴帶來豐厚商業回報的肥豬肉。以筆者理解,私營伙伴營運和出租優化後海濱的商業設施(如餐廰茶座、小食檔、紀念品店) 所得的盈利只能用作繼續優化和管理維修尖東海濱工作,發展商沒有直接經濟得益。發展商其實早於多年前已成立公司與政府合作,營運在其酒店及商場附近的星光大道,因應輿論謂其借優化海濱為名「搵着數」為實,聲言營運星光大道以來都未曾賺過錢,不存在利益輸送。有批評者指發展商志不在計劃中的「小生意」,而是其在海濱坐擁的商業設施會大大受惠於計劃引來更多遊人在這些設施消費。究竟計劃會否真的產生synergy(協同效應),為尖東的商業設施帶來更多人流和生意,有待批評者拿出客觀和實在的理據而非只是懷疑。再者,計劃若是成功,尖東海濱其他發展商豈不是不花分毫也可坐享其成?所以若真的有利益輸送,也不只是一個「梁粉」受惠,但批評者卻只是針對「梁粉」。 值得注意的是,直至現時,申請司法覆核者,並非發展商在尖東海濱的其他商業競爭對手,反是政治團體和個別市民!

與利益輸送指控相關的,是有團體和政黨指有關政府部門不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計劃,也是申請司法覆核的主要理據。就政府不將計劃公開招標的決定,傳媒報導指政府認為計劃一則非牟利,二則計劃涉及重置之星光大道一向由新世界管理,而合約尙未到期,三則新世界曾向政府表示計劃若以公開招標形式選擇私營伙伴,該公司無意參加,故此政府選擇直接與該私營伙伴合作。這樣的解釋團體明顯不接受,要留待審議司法覆核的法官大人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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