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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黃之鋒:修憲運動前哨戰 建構平衡機制

在政府準備冷待政改議題之際,民間必須自行擬定政治議程和時間表,超越過往「進入體制改變體制不公」的思路,嘗試建構屬於公民社會的平衡機制……

黃之鋒:修憲運動前哨戰 建構平衡機制
2014年6月27日 , 香港法律界舉行黑衣靜默遊行,抗議國務院「白皮書」干擾司法獨立。

公民社會對於修憲的討論,在暑假以後彷彿暫告一段落,大體狀況為學界指出《基本法》仍不民主的產物,在中共主導起草過程的前提下,擱下全民投票和公民提名元素,因此倡議港人在後政改年代力推修憲運動,透過召開「港事會議」修改基本法不合時宜的條文,如取消立法會分組點票和收回單程證審批權,方可體現人民自主。

相反,法律界人士則抱有保留,正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上月接受訪問,表明社會可以討論基本法有什麼部分「實行得不夠好」,但擔心若然港人和中共投入修憲討論後會得不償失,因在港人倡議修憲之時,中共亦同樣能藉全國人大修憲,壓制香港所剩無幾的核心價值,因此必須謹慎應對。

面對着學生與法律界人士在修憲爭議上各執一詞,以致傾向泛民主派的前朝官員陳方安生,亦與王光亞異口同聲地形容修改基本法為「打開潘朵拉盒子」,而泛民政黨即使早在2011年的雙非爭議表態要求修法,今天也礙於較為負面的社會氛圍,只能說什麼「黨內未有共識」或「需要詳細討論」云云,繼續保留在灰色地帶游走的一貫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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