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錦英苑揭發父子三屍倫常慘案。據報章報導,現年52歲陳姓父親,在大陸經營的生意失敗,又與妻子離婚,最後因中風要留在家中。陳與兩兒子一起居住,10歲大兒子患有自閉症,而8歲小兒子則就讀小學3年級。現懷疑陳因擔心難以再工作及獨力照顧兩子,遂萌生與兩子同歸於盡的念頭。
令人不安不單是慘劇本身,更是事主留下了「死亡日誌」遺書,詳細記錄殺子及自殺經過。可見陳在殺子及自殺的過程中,心中充滿憤慨與不滿,希望將自己的經歷公之於世。
無論如何,由於父母自己感到生無可戀,在自殺的過程中,帶走孩子的生命,這是謀殺。無論在法律上、在道德上,均完全不能接受,應予以譴責。父母為孩子帶來生命,有責任要教養他們,令他們能成長。但當自己感到未能承擔有關責任的時候,首先,應要向親戚及朋友求助。若仍然未能解決,應要向服務機構或政府部門求助。每個人的生命均可能出現困難、低谷,當我們認為山前無路的時候,我們便需要他人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