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評論| 黃湘:為什麼同性婚姻在美國能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意味着美國持續了20多年的「文化戰爭」最終以保守派的失敗而告一段落。

黃湘:為什麼同性婚姻在美國能合法化?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夫婦擁有的憲法權利在全國範圍內結婚,圖為加州同性戀慶祝活動的彩虹標誌。

日前,美國最高法院以5票贊成、4票反對作出判決,裁定憲法保障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此前美國已經有37個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宣布同性婚姻合法,這一判決意味着其他14個州對同性婚姻的禁令隨之撤銷,美國由此成為全球第21個完全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這也是美國社會的大勢所趨。2014年的一次蓋洛普調查表明,55%的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而在18歲到29歲的年輕人中間,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高達80%。

2013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就曾經以5票贊成、4票反對作出判決,裁定1996年實施的《婚姻保護法》違憲,該法律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使同性伴侶只能止步於「民事結合」,無法擁有異性夫妻具備的多項權利和福利。這項判決同時也裁定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違憲。不過,最高法院當時並未正式裁定同性婚姻是否合憲,他們也並不急於就此最終表態。

但是,2014年11月,素以保守著稱的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肯塔基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和田納西州的同性婚姻禁令,導致同性婚姻的官司再次打到最高法院,迫使最高法院對此正面回應。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 端傳媒編輯部 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