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抓拍到儿童权利

“一个难民儿童的尸体被冲上海滩,彷佛安详地睡去般的死亡景像,唤起了更多人的良知。然而,在没有儿童肖像权利意识的地方,这种新闻拍摄权显然被滥用了。更让我觉得不公平的是,这种滥用也是有选择性的。”
风物

女儿上小学后的第一次家长会,孩子安全成为一个主要议题。那时还没有难民潮新闻,起因是两个陌生人对着校园拍照。

抓拍儿童的校园安全问题

几天前,有家长接孩子的时候,发现两个不明身份的男子,站在校门外,饶有兴趣地拍着照片。他们镜头的方向,显然是对着校园,而且是在玩耍着孩子们。家长们立即拦下他们报警。警察很快来了,了解情况之后,说并没有法律可以惩罚这种拍摄行为。

在社交媒体上贴两张国外校园照片,甚至几个小学生的表情特写,写下几句观感,这是一些中国游客的日常行为。当然,更多人贴的是风景名胜前的自拍,以及餐桌上的美味。在旅途中关注校园和孩子的人,往往是有人文关怀的高级游客。他们胸前挂着高档相机,掌握了几分摄影技巧,从大街上抓拍各种表情,从来不问被拍摄者是否乐意。

警察放走了那两个拍摄者,家长们感到很愤怒。在家长会上,有人高声问道:“为什么不能惩罚他们?!”老师似乎也很理解家长的情绪,只是重复告之警察说了于法无据。于是讨论到别的安全问题,有家长提出应该关闭校门,以免孩子自行外出。校门外是一条车道。去年我曾见本地报纸上一则新闻:该校校长站在马路上,拦截、痛骂那些忽略儿童安全快速行驶的驾车者。

反对意见认为,关闭校门之后,倘若发生紧急情况,则不方便快速通行。最后的结论是,老师答应和专门看管孩子的老师或校工商量,多多留神,不让孩子们自行出门。
又过了两天,每个家长都收到校长写的一封信,告知“拍摄事件”的处理结果。校长说,全校十几个班级中,所有的家长都在关注此事。警察找到那两个拍摄者,把照片从他们的相机里删除了。“很高兴有了这样一个最终的解决”,校长写道。

同时收到的还有一个拍摄同意书。意见书上说,为了展示校园风貌,学校官方网站上需要贴一些照片,有可能还是孩子们的特写镜头。特别提醒:这些照片上网之后,学校无法控制其搜索和传播。因此,请家长们慎重考虑,是否同意自己的孩子被拍摄。同意条款又分为十人以上合照和三人以上合照两项(看来不会有一人或两人的特写),两者都不选择就表示不允许任何情况的拍摄。

这个意见书跟此次拍摄事件没有关系,而是学校的一个惯例。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也多次收到类似的信函。不只是幼儿园的宣传照片需要家长签字同意,而且一些政府或民间组织去搞活动,拍摄照片前也要征得许可。家长参加活动,当然可以拍摄自己的孩子。但是,心照不宣地,在未经许可或默许的情况下,不会把镜头对准别人的孩子,无论他/她是多么可爱或者多么调皮。

德国人对肖像权过分敏感吗?

家长拍摄和发布自家孩子的照片,满足了亲情的表达和交流,于情于理似乎都没有问题。但是,对于社交媒体上晒孩子的氾滥,也有人提出疑问:作为监护人,这些家长真的认真考虑了孩子的权利吗?一个孩子成人以后,是否乐意在网络上见到自己的光屁股照片,或者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甜食偏好?

德国人对肖像权过分敏感吗?我并不这样认为。几年前,我曾对中国的“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活动提出质疑。活动发起者号召网民随手拍下街头乞讨儿童,认为这样可以从中发现被拐卖儿童。我指出,根据被拐卖儿童去向的统计数据,到中产阶级小区的小学拍下每一个孩子的脸,发布到网络上,从中找出被拐儿童的机率更高。为什么没有人去学校拍摄,而谁都可以对准街头乞儿随手拍呢?区别仅仅在于,中产阶级家长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而街头乞儿的父母没有能力保护孩子的权利!

果不其然,那场数万人参与的拍摄活动,未能解救一个被拐儿童。而那些孩子的照片,至今仍然被当作爱心来展示。

从事媒体工作多年,我当然知道新闻传播中没有肖像权可言。一张秃鹫等待孩子死去之后美餐一顿的照片,可以让全世界关注非洲的饥荒。一个难民儿童的尸体被冲上海滩,彷佛安详地睡去般的死亡景像,也唤起了更多人的良知。然而,在没有儿童肖像权利意识的地方,这种新闻拍摄权显然被滥用了。

假如“拍摄事件”发生在难民营……

更让我觉得不公平的是,这种滥用也是有选择性的。在中国发生过机关幼儿园(其中多为领导干部或中产家庭子女)被屠惨剧,媒体上基本上见不到孩子的照片。而类似的事件如果发生在穷人身上,到处都是孩子们惊恐的眼神和悲恸的眼泪。

德国难民问题讨论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话题是:如何让难民儿童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我希望加上几个字:和德国孩子一样。我总是忍不住想,假如女儿学校的“拍摄事件”发生在难民营,也会闹得如此满城风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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