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曾瑞明:欧洲难民危机冲击本土优先思维

只停留于廉价的同情是一种虚伪,但不正视问题也是另一种苟且。
2015年9月8日,大批难民于希腊莱斯沃斯岛登岸。

人人都会赞成“杀人是错的”、“侵犯人权是不对的”。但,当看到叙利亚小孩难民陈尸沙滩时,我们或会心中不忍却又会想“唔关我事!”今天看报纸,竟还看到“才子”作家戏谑说1970年代许多“大陆人”由后海湾游泳偷渡来香港,流浮山多浮尸搁浅,他也十分理性、逻辑地没叫当年冰岛政府负责。这种把修辞取代论证的文笔,却讨好了把“本土优先”视为金科玉律的读者。不少人真的认为狠心才不会做坏事,凉薄才是自救之道。或者,只停留于廉价的同情是一种虚伪,但不正视问题也是另一种苟且。未能择善而行或许是意志不坚,但鼓励别人对恶视而不见、business as usual也是一种大恶。

据报,各国都卸责难民危机,将问题变成“德国问题”,原因竟是因为难民都想去德国。德国则促各国共同承担收容难民的建议,这得到希腊和意大利支持,东欧国家却反对。匈牙利总理昨更称难民危机只是“德国的问题”。德国其实也是将道德责任“分工”。她将难民按各州税收及人口计算分配给16 个州。但是长贫难顾,目前每天有数以万计的难民从地中海、波罗的海,从空中到地面持续不断地进入欧洲国家,欧洲国家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难民营。于是,人们希望唤起更多的国家负起责任。

这类型的道德思考当然困扰欧洲,但是同样与香港相关。因为我们都知道香港停留在“胶”、“离地”的“标签政治”层次,实质的政治和道德讨论则并无寸进。欧洲问题看来较“离身”,或可对我们有启发作用。不过,笔者的观察是不少港人或者知识分子也以“本土优先”之类的框架来理解此事。本土派或会提出这类的问题:为何有收容责任?为何不解决源头问题?资源有限之下为何不是本土优先?

道德分工

欧洲的难民人数创下了新的纪录,预料德国将接纳80万名避难者,达到去年总避难人数的四倍。人数之多会令我们一些“道德信念”冲淡,比如平等、尊重生命,并丑化成“包容”论、“大爱”论那种愚不可及的说法。但其实即使自由主义者讲平等,也会讲责任分配、道德分工的问题。这道理很简单,香港的穷人成千上万,作为个体如何能一一加以照顾?于是,我们设计了一个福利社会的制度,将主要责任交予政府,个体交税就可担当部分责任。这说明了如何构想道德分工是一个抵挡犬儒和无力感的重要方法。现实却由于欠缺某种分工制度,而令一些人将集体责任归于个人责任,却由于这责任过大而变成最终谁也没有责任(比如向支持人道救援的挑战︰“你自己收养几个先啦”)。这是我们的道德盲点。

把接收难民的责任全放在难民希望去的国家,似乎难以令人信服,这是因为这样并没有考虑这些“受欢迎国家”的承受能力,也忽略了其他因素。比如难民如果有亲属在国家A,A国似乎会有较大的责任接收难民,以让他们团聚。又如果国家B 曾在难民的国家殖民,也应负起更大的责任,因为殖民统治曾对让国家造成伤害,这样可作补偿。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当然是为什么一些虽非欧盟,但属富裕的发达国家可以䄂手旁观。“能力愈大、责任愈大”是蜘蛛侠的话。但生产这漫画人物的美国却对这问题暂未有片言只语。溯本归源,难民问题源于战争,美国在终止叙利亚和利比亚战争一事做了什么,做得足够吗?联合国报告也指出,2010年全球总共有4370万名难民,难民中有五分之四是由发展中国家收留的。

波兰总理科帕奇(Ewa Kopacz)说得清楚: “虽然我们不能接受经济移民,但我们有接收难民的道义责任”。难民和移民不同,难民是其基本权力被剥夺,或即将被剥夺的人。他们更多已历尽艰难,以生命作赌注,来到他国国境。号称人权大国的英美实应立即身先士卒。同样,中国对缅甸的罗兴亚难民也未有担起责任。我相信,如果他们提出“本土优先”或不如叫人家先解决当地根本问题(记得《庄子‧外物篇》吗?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无所处。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枯鱼之肆!”)作托辞定会很恼人。

再思本土优先

又如果说所有人和所有国家都有责任收容难民,那么又是否可行呢?全世界都要收一定数量的难民,数量当然要根据该国的经济、人口密度等一篮子因素作考虑。甚至,人们可出售这些限额。这类似碳排放的买卖,可让不愿或不能接收难民的国家可以向其他国家购买限额,也即以金钱来取代直接接收难民。这说明了即使没有全球政府,或者民族国家仍然存在,人们还是可以寻求道德责任分配的方法。付起道德责任可以有很多方式,我们也可以将责任分割。问题是,人们是否愿意放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推搪的话可能是,“如果我待人太好,我会有麻烦的”。但没有说的是正是这种思想的蔓延,令变成少数的好人有麻烦。因为这令集体责任变成了少数人的责任。

回到文首提出的一些问题。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收容难民,即使责任可以有所不同?这当然是我们对于人权的确认,如果难民的国家无法保护其人民的基本权利,其他国家的人坐视不理的话,其实等于助纣为虐。就算社群主义者,对基本人权的重视也与自由主义者无异。如果这也否认的话,只是将现代人类的底线抹除。

又为何不针对问题根源,以战终战?罗尔斯在其《万民法》中也认为有道德理由干预那些侵犯人权的国家,军事干预当然是其中一个方法,但我们必须极审慎行事,因为军事行动或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当中的成败计算并不清晰。最后,其他国家资源有限,是否应要先照顾自身利益?我们先要弄清有限是什么意思。美国的资源有限、菲律宾的资源也有限,但此“有限”不同彼“有限”,因此国际的道德分工正是要求能者付出更多,但这也不是全无限制。一些看法就认为不能要求国家收容难民到连自己文化也被稀释的地步,当然这些国家也不用先牺牲自己国民的基本权利来作人道救援。但现实的情况往往并不是这样极端,因为难民多数会去发达国家,如果她们之间有足够的道德分工,她们的资源基本上足以应付。而且,难民也往往能为其经济和社会注入动力,而非单纯的受助,这都令到本土优先和人权捍衞不一定处于敌对的关系。

当然,如果连欧盟都未能成功处理这场危机,这会给世界极差的示范,就是以邻为壑的自保心态蔓延,而对人权和公义的漠视也正在滋生。但另一方面,在新自由主义的大旗帜下,资本却仍自由畅通,当然是资本家的乐园,但人们却受资本和企业的宰制,这意味弱势会更水深火热。这种可怕的句子却成了人们支持“自保”心理的话语︰“我当年在流浮山的泥滩见到浮尸,我没有怪冰岛,我记得那天我在流浮山吃了半条新鲜味美的星斑。”(见陶杰,〈童尸的逻辑〉,《苹果日报》,5/9/2015)如果这种无情和冷漠也被算作理性,那我们的香港的确陷入价值崩溃的道德危机。

(曾瑞明,香港大学哲学博士,专研社会政治哲学和伦理学,著有《参与对等与全球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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