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曾奕文:香港80年代后才有政党?被遗忘的战后拼图

当传统的士绅已经不能代表广大的群众、尤其是战后居港的新移民时,谁异军突起?
香港革新会(Reform Club of Hong Kong)是香港早期的政治团体,由贝纳祺于1949年创立。
香港

【编者按】:本文为“SHKS”(Society for Hong Kong Studies)与《端传媒》长期合作的稿件。SHKS成立于2017年,是由全球21个国家、250多位学者组成的多学科、多院校合作的独立研究组织,协会关注香港本地、香港与中国及亚洲的关系,涉足领域包括政治、历史、社会及文化研究等,主要目标是促成本地与国际、学者与学子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并鼓励概念、理论及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从2019年2月起,SHKS每月在《端传媒》上刊出新近的研究成果。本文作者新撰写了《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一书,以下可视为作者对此书的介绍与心得。

一直以来,香港史的论著都认为本地政党在80年代后才诞生,而香港人在90年代开始才比较关心政治。(注1)这误解建基于不同的理论:包括难民心态、行政吸纳政治,以及传统中国人性格等。(注2) 然而,当我仔细阅读本地的旧报纸时,我开始发觉以上的论调颇值得商榷,并发现香港最早期的政党——香港革新会及香港公民协会在二战后便相继成立。(注3)作为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以及监察政府的政党,它们除了争取民主发展之外,还特别关注香港的房屋政策、医疗保障、教育普及、以及社会的不同问题。

如今,革新会及公民协会的历史角色已渐被遗忘,而学者关于香港政党以及争取民主运动的讨论仍然只限于80年代以后,这篇文章希望可以就着这段历史空白之处作简单介绍。

《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

作者:曾奕文

出版商: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9-04

战后香港有利政党形成

传统的士绅已经不能代表广大的群众、尤其是战后居港的新移民,桥梁功能大为失色。当时的香港,急需要新的组织去代表及帮助市民。

在19世纪的香港,无论是外藉或本地居民都会希望政府尽量不去干扰他们的生活。而政府的角色只是去保障他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以及提供一个安定的营商及就业环境。(注4)英籍官员尽量不干涉华民的生活是因为他们真心以为本地人希望政府可以让居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注5)由于殖民地政府刻意的疏远政策,间接鼓励本地居民自己组织去解决问题,因此华人领袖在战前时便藉著文武庙、东华三院、保良局及团防局等组织去管理华人事务,这些“士绅”充当了政府与居民的桥梁。

但自二战之后,香港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战后百废待兴令殖民地政府没有足够资源去加强社会服务。此外,香港从未经历过像二战后有大量居民回流的情况。再加上因为大陆的内战而涌入的难民,一时间令殖民地政府的人口、房屋、医疗及教育等政策均陷于困局。在“积极不干预”政策下,同时由于担心吸引更多的人从大陆移民到香港,港英政府亦刻意避免提供福利服务,所以该责任便被教会及其他志愿团体分担。(注6)但它们的资源及经费有限,只能够帮助少部份人士。(注7)因此,战后的香港人不单要面对恶劣的居住环境以及低收入的困境,更饱受社会不公平及贪污的煎熬。(注8)

在这情况之下,传统的士绅已经不能代表广大的群众、尤其是战后居港的新移民,桥梁功能大为失色。当时的香港,急需要新的组织去代表及帮助市民。革新会及公民协会的出现便饰演了为市民谋取福利的角色。但实际上,真正刺激起一班对政治有兴趣的人组党,是因为港督杨慕琦在1946年所提出的政制改革咨询方案。

革新会、公民协会的成立

两党垄断了市政局所有的选举议席,一直持续到60年代末。

虽然杨慕琦在1946年提出政制改革咨询,港府却没有就其定下时间表。当葛量洪在1947年接任后,政改方案更似胎死腹中。当时有一群外籍及本地人士对政治改革充满期望,并希望在政改之后能够参与其中,他们便在1949年1月20日成立香港革新会,以推动政制发展及社会改革。(注9)

当年的行政局及立法局只有官守及非官守的委任议员。革新会的委员均认为委任议员并非由选举产生,因此不能真正代表香港人。因此在该党成立后,便多次要求政府在行政及立法两局加入民选议席。该会不单在社区宣讲政改的重要性,更希望参政,以期在建制内争取改革。因此在1952年,革新会主席贝纳祺便参与战后的首次市政局选举,并以最高票当选。而在1953年的选举中,革新会更囊括所有的民选议席。(注10)

和革新会一样,成立于1954年10月26日的公民协会成员也包括了外籍及本地人士。但作为革新会唯一的对手,该党的政治理念有所不同,它认为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有赖于英国的统治制度。虽然公民协会也赞成政制改革,但其委员强调改革应循序渐进。另外,该党成员也带有“保皇”色彩,所以葛量洪形容公民协会有“比革新会更平衡和有节制的态度,他们的委员全部都是温和派及有责任感的人。”(注11)

作为一个政党,公民协会也参与市政局选举。而自此之后,两党便垄断了市政局所有的选举议席,这一直持续到60年代末。虽然市政局并非权力核心,但它对普罗大众的生活却至为重要。市政局是唯一管理本港市政事务的机构。其管辖范围包括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居住及工作环境的情况、街市、公厕及楼宇厕所、墓地及殡仪、公园及泳滩、艺术和文化事务以及娱乐设施。例如成立于1953年的徙置事务处也归市政局管辖。市政局中有部分议员会加入房屋委员会,而市政局主席在1973年前亦会兼任房屋委员会的主席。(注12)由于房屋问题在战后是香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市政局并非无关重要的。

香港革新会创办人贝纳祺。
香港革新会创办人贝纳祺。

比政府更受欢迎

革新会及公民协会自成立时已相当受市民的欢迎,市民经常主动接触两党去寻求协助或表达意见。

革新会和公民协会对于争取民主发展、推动政制及社会改革,以及作为监察政府的角色都有很直接的参与。两党,尤其是在革新会,非常重视民主发展,双方都认为政制和社会改革不可分割。因此它们不断向殖民地政府争取在立法局增设民选议席,并且要求增加市政局的权力。不过由于殖民地中保守势力的阻碍,立法局要在80年代才开始引入民选议席。(注13)虽然它们在争取民主发展的成绩未如理想,但作为市民与政府的桥梁以及推动社会改革的角色,两党还是有过一些重要的影响。

例如,鉴于战后住屋问题非常严重,革新会主席贝纳祺不断在市政局会议内游说政府官员成立专案部门去负责,终于在1954年促成了香港屋宇建设委员的成立。另外,由于香港在1961年前没有全面的人口普查,该党在政府的支持下组织了一个调查小组去一些拥挤的地区如湾仔、西营盘、油麻地、大角咀及深水埗等作出访问,并将收集到的数据连同详细的建议书递交辅政司作参考。为了令小市民不会因为租金不断上升而影响生活,两党定期检讨业主与租客条例,并多次带领反对放宽租金管制运动,其中以成功令政府决定撤回1956年的租金管制修定议案最为瞩目。有鉴于医院及医疗设备不足,两党不时向政府提议在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兴建医院及增加诊所。就人手短缺问题,它们建议在新成立的香港中文大学开设医学学位课程,更提议为中医注册以舒缓西医短缺的压力。

革新会及公民协会特别注重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它们常向政府建议教育改革,包括实施免费教育以及加强教师培训。(注14)对于成功争取中文合法化及男女薪金平等的议题,两党的贡献功不可没。(注15)除此之外,它们还提议增建图书馆、展览馆、艺术馆及音乐厅等文娱设施。两党多年来的争取也可能间接促成廉政公处及申诉专员公处的成立。

作为代表广大市民的政党,革新会及公民协会不单经常与政府沟通,更扮演著监察政府的角色。它们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研究问题,并邀请专家协助撰写报告。两党亦会就社会的不同问题做调查,然后提交建议,并定期去信政府要求解释政策。它们也会举行公众大会,以邀请普通市民及专家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些大会一方面能吸引公众的关注,引起他们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另一方面能提供机会让市民表达不满,有助宣泄情绪,从而起了稳定社会的作用。这也能令政府了解市民的期望,当中有不少意见最终亦受政府所接纳。

两个政党最后的杀手锏,就是向英国殖民地部(以及改组后的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和英国国会议员直接沟通。两党成员会定期到英国和国会议员或殖民地部官员会面。(注16)而当有英国代表到港访问,他们通常也会交换意见。例如当英国工党副主席 Denis Healey在1963年参观香港时,他便主动约会革新会就各项社会及政治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会面后Healey承诺将会向英国议会反映香港的情况。(注17)这些会面非常重要,例如港府在1971年推出市政局改革检讨白皮书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次官Anthony Royle听取了公民协会的意见而逼戴麟趾作出改革。(注18)

革新会及公民协会自成立时已相当受市民的欢迎,市民经常主动接触两党去寻求协助或表达意见。有些居民甚至视两党为传统中国的“巡府”。当委员们到不同地区视察或拜访时,不时会有居民突然到来寻求协助。例如当公民协会于1964年到新界区参观,一群小贩冒名而到场希望寻求该协会成员的帮助。他们投诉常常被警方无理检控,因此希望公民协会可以在市政局内为他们向当局反映。(注19)

为什么人们经常去寻求革新会或公民协会的协助?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发现两党有可能比官方渠道更为有效,以下事件便可以证明。在1983年2月,有最少400多名香港人因为签证问题被扣押在菲律宾。(注20)他们的亲属便到革新会寻求协助。当了解事件之后该党便马上派代表前往菲律宾以帮助那些被拘留的香港人,令他们早日回港。从香港市民委托革新会的协助,而不是直接寻找香港政府,便可以看到革新会在他们心目中的份量。

为何没落?

两党如何被80年代新成立的政治组织所取代?

两党在50至80年代初见报率高,60至70年代更是它们的黄金期。革新会吸引了四万五千人入会,而公民协会也有超过一万会员。在1971年的一次抗议租金上升运动,革新会成功收集了超过一百万个签名,占全港市民的25%。这不单反映了两党的认受性,更显示出当时的香港人愿意透过政党来展示他们的诉求。

很可惜,当香港政府在1967年的暴动之后开始推出的一系列的社会改革时,革新会和公民协会都未能改造自己以适应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另外,由于双方缺乏青训安排而缺乏接班人,党员老化问题导致立场趋向保守。

与此同时,不少压力团体自70年代开始兴起。80年代初的代议政制发展,更加激起了多个政治团体及政党出现。这些新进政治团体的成员大部分都是专业人士或大学毕业生。他们在追求民主和社会改革时充满朝气。与这些新成立的政治组织相比,老化后的革新会和公民协会便显得过时了。但更重要的是当新成立的政治团体展示了他们争取民主的决心、以预防回归后受到中国政府的控制,这两个最早的政党却向新的主人递出橄㰖枝。这导致两党都被80年代新成立的政治组织所取代。革新会由于主席贝纳祺在90年代离世而寿终正寝,虽然公民协会仍然运作,但现在只是一个议政的团体。

50、60年代的革新会和公民协会似乎比今天的政党还受欢迎,不过这种比较并不公平。在50年代有超过半数的香港市民来自中国大陆,他们最关心的是生活安定。(注21)由于殖民地政府在50和60年代在福利事务上没有投放太多的资源,一般的低下阶层生活都比较困苦,而革新会和公民协会正可以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了基本援助。因此就算两党在争取政制发展方面的成绩未如理想,当时的市民也不太介意。可是自70至80年代开始,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在香港出生。(注22)他们对政府及政治团体有更高的期望,也不会默默地忍受社会的不公义。再者,80年代成立的区议会及90年代后和立法局开始有更多选举的机会,政党的发挥空间理应比以前更多,所以他们希望政党能够代表普罗大众,亦期待各政党可以在立法局的会议中监察政府 。

不过,97后的立法会(回归前名为立法局)已因为基本法而导致权力下降。例如基本法第74条禁止议员提出任何涉及公共开支、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的议案,除非得到行政长官的同意。而“分组点票”的制度更导致大部分的私人条例草案被否决。(注23)由于未必所有香港人都意识到议员在立法会的权力下降,所以市民对于他们的期望便有所落差,也令他们所属的政党支持度下跌。香港的政治环境在不同时代都受到很多限制,1997年以前,殖民地政府经常以敏感的地理位置为借口去拒绝政制改革。回归之后,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亦不时受到中国政府的干预。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将会有更多支持民主的人士甚至普通市民会对于在宪法的框架内追求政制改革感到绝望,这不单阻碍了本地政党的发展,更无可避免地影响到香港社会的稳定。

分别建立于1949和1954年的革新会与公民协会为改善香港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尽管双方对于香港的政制发展有著不同的看法,但它们都认为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已经过时,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可惜由于殖民地政府的保守态度,导致民主发展荆棘满途。不过两党作为政府与市民的桥梁、监察政府的先锋、以及社会改革的角色则表现不错。如果我们不了解革新会及公民协会曾经作出的贡献,那么对战后香港民主发展的研究将不会完整。

(曾奕文,毕业于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主修历史与音乐,并取得音乐系哲学硕士及历史系博士资格。研究兴趣包括香港早期政党发展、香港政治史、以及中国共产党与贝多芬音乐。现任教于不同学院。除此之外,亦是香港流行音乐作曲人及监制。)

注1:例如作者Marlene Grundström 声称香港第一个政党在1990年诞生。著名政治学学者马岳认为香港政党的成立是由于80年代的代议政制发展。另一位学者蔡子强亦认为所有的本地早期的政党皆成立于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见 Grundström, Marlene, Political party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beyond the “china dimension, Hong Kong: Civic Exchange, 2006, p.3; Ma, Ngok,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State, Political Society, and Civil Society,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37; Choy, Chi-keung, “Political Parties 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Hong Kong”, in Cheng, Joseph Y.S., e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Hong Kong: Theoretical Issues and Historical Legacy, Hong Kong: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99, p.127.

注2:Hoadley, Stephen J., “‘Hong Kong is a Lifeboat’: Notes on Political Culture and Socialization”, Journal of Oriental Studies, 8 (1970): p.209-11; King, Ambrose, “Administrative Absorption of Politics in Hong Kong: Emphasis on the Grass Roots Level”, Asian Survey, Vol.15, No.5 (1975), p.422-439; Lau, Siu-kai, Society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2.

注3:拙著的第一章尝试解释为何革新会及公民协会可被视为政党票。见曾奕文 (2019) 。《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 香港: 中华书局有限公司,页12-17。

注4:Endacott, G. B., A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121.

注5:Goodstadt, Leo F., Uneasy Partners: The Conflict Between Public Interest and Private Profit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2-3.

注6:但不少学者对此论述有所保留。见Goodstadt, Uneasy Partner; Ngo, Tak-wing, “Industrial History and the Artifice of Laissez-faire Colonialism”, in Ngo, Tak-wing, ed., Hong Kong’s History: State and Society under Colonial Rule, London: Routledge, 1999. 不过他们都认为香港政府在70年代前并未太重视福利政策以及贫苦大众。

注7:Carroll, John M., 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p.146.

注8:Chan, K. W. and Leung, L. C., “Social Policy and ‘laissez faire’”, in Tse, K. C., ed., Our Place, Our Time: A New Introduction to Hong Kong Society,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316-318.

注9:革新会的创党主席Charles Edgar Loseby曾经是英国国会议员,他很可能期待自己可以带领革新会参与立法局的选举。

注10:四位当选候选人分别是贝纳祺(2100票),胡百全(1746票),李文俊(1,304票)及区达年(1224票)。《华侨日报》21/5/1953。

注11:CO1030/327, Despatch from Grantham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Colonies, 3/10/1955.

注12:刘润和 (2019) 。《香港市议会史1883-1999:从洁净局到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页116。

注13:拙著的第六章尝试探讨两党争取民主失败的原因。见曾奕文。《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页264-281。

注14:贝纳祺非常重视教育,他与一些有心人士在1952年创办了香港航海学校。

注15:曾奕文。《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页204-216。

注16:不少香港的议员、商人或有影响力的人士都会到英国作访问。由于革新会和公民协会的主要成员都是市政局议员,他们不时会获邀或主动到英国与当地官员及国会议员作沟通。这些访问一方面有助宗主国对殖民地的了解,而在野党的议员也喜欢利用到访人士对于殖民地政府的不满去攻击执政党的殖民地政策。

注17:《大公报》21/9/1963。

注18:曾奕文。《香港最早期政党及民主斗士:革新会及公民协会》,页192-194。

注19:《工商日报》30/11/1964。

注20:事源是因为当时有数百人曾经寻求旅行社帮助他们申请菲律宾的旅游签证,但当中有49间无良旅行社并没有为他们取得有效的签证,由于这些受害者违反逗留菲律宾的条件,该政府便将他们拘留。《大公报》21/2/1983;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2/2/1983;《华侨日报》22, 23/2/1983; 《工商日报》26/2/1983。

注21: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 Department, Population Census 2001: Main Report, Vol.1, Hong Kong: Census and Statistic Department, 2002, p.40.

注22:Population Census 2001: Main Report, Vol.1, p.40.

注23:Ma, Ngok,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p.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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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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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很多無知的人仍然經常問為何香港人在港英時期不爭取民主,以為這樣就辯贏了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