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香槟大厦,见证昔日香港置业平民化,到今天物非所值的贵族化

在香港九龙尖沙咀金巴利道与加拿分道交界,有座初期名噪一时,近年却声名狼藉的商住两用楼宇。它就是1957年入伙的香槟大厦。香槟大厦虽在香港地产发展史上鲜有所闻,却恰巧站在地产变革的分岔口……
这座大厦经历香港经济起伏、主权移交、消费和娱乐方式更迭等沧海桑田变化后,于去年落成60年之时,住宅单位急速空置,至今年年初B座只余少数住户,而基座商场的店铺则继续营业,直至楼宇清拆重建。

在香港九龙尖沙咀金巴利道与加拿分道交界,有座初期名噪一时,近年却声名狼藉的商住两用楼宇。这座大厦经历香港经济起伏、主权移交、消费和娱乐方式更迭等沧海桑田变化后,于去年落成60年之时,住宅单位急速空置,至今年年初B座只余少数住户,而基座商场的店舖则继续营业,直至楼宇清拆重建。这就是1957年入伙的香槟大厦。

“上楼”(置业)难,似乎是萦绕香港人的长期话题。香槟大厦虽在香港地产发展史上鲜有所闻,却恰巧站在地产变革的分岔口,是整幢楼宇分单位出售、有大厦公契,并设分期付款的首例。多年来,香港地产的变革让更多人进入物业市场,住宅成为必要的“商品”。城市的空间不断遭分拆出售,由二战前的整幢楼宇交易,到战后的分层、分单位销售,以至近年新落成细如车位的住宅(俗称“㓥房盘”或“㓥盘”),居住似乎沦为一场住宅供应与需求之间的数字游戏。

“㓥房盘”的出现,表面上是私人住宅任由发展商操控的恶果,其实与政府的批地条款、对建筑图则的监管,以及新楼宇的潜在买家有密切关系。政府最近展开为期5个月的“土地大辩论”公众咨询,要从土地供应着手解决居住问题。且让我们由香槟大厦出发,回看香港私营住宅的地产演变,或许对思考置业安居的问题,有多少启迪。

一度鹤立鸡群,随即隐没发展洪流

于网上获取信息的年代,在搜寻器输入“香槟大厦”,大概会找到“性地”、“凤楼”、“淫窟”等资料。可是翻阅上世纪50年代的报章,则会读到以“装置华贵”(注一)、“预售成绩甚佳”(注二)等为题的报导,叙述大厦“设计新颖”、由名则师“依力甘洛”设计、“环境优美”等。这位“依力甘洛”,正是给写错名字的传奇香港建筑师“艾力甘洺”(Eric Cumine)。

旧日的香槟大厦位于住宅为主的弥敦道以东区域,北面对着1957年开业的美丽华酒店(1988年拆卸,其后重建为美丽华广场一期与写字楼),西边毗邻1952年12月开业、当时全港规模最大、有1726个座位的乐宫戏院(注三,现为美丽华酒店和美丽华广场二期),可谓地段矜贵。

翻阅上世纪50年代的报章,则会读到以“装置华贵”、“预售成绩甚佳”等为题的报导,叙述大厦“设计新颖”、由名则师“依力甘洛”设计、“环境优美”等。
旧日的香槟大厦位于住宅为主的弥敦道以东区域,可谓地段矜贵。

大厦占地约12500平方呎(注四),分东翼(A座)与西翼(B座),各有正门面向北面的金巴利道,天台则立有混凝土牌匾,上有朱色题字,是曾参与创办《星岛日报》的贾讷夫先生(注五),以行楷写的“香槟大厦”及“立信置业有限公司建于一九五七年”。

立信置业由构想“分期付款”和“卖楼花”(预售未完工的地产项目)制度的霍英东先生于1954年成立,专门建造和买卖楼宇。同年,霍先生从当时的显赫商人何东爵士手上,买下香槟大厦现址地皮。(注六)10层高的香槟大厦看似寻常不过,却是昔日九龙半岛最高的建筑物,惟很快被1958年落成、楼高16层的文逊大厦(注七)取代其地位。

香港的《建筑物条例》曾于1953年研究修订,1956年6月1日连同条例下新增的《建筑物(规划)规例》生效,放宽了建筑物的高度限制,以容纳更多在1949至1952年涌来香港的移民与难民在市区居住。(注八)条例修改前,一般建筑物的高度不可超过所在街道的阔度,或不可高逾5层或80呎。条例修改后,高楼大厦在各处拔地而起,香槟大厦也就不再鹤立鸡群了。

旧日受制于环境的矜贵建筑

上世纪50年代正值香港人居住习惯转变之时,愈来愈多市民住进公寓(或称为相对于唐楼的“洋楼”),花在住所的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与日俱增,可是大厦的建筑设计和物料却普遍欠佳。(注九)

香槟大厦虽由名建筑师设计,但是大厦的规划与布局,仍很取决于能否尽用可兴建的楼面面积(行内称为“炒尽”),以及发展商的要求。因为香港可发展的土地有限、地价高昂,而发展地产项目的利润丰厚。甘洺晚年就是由于没有“炒尽”尖沙咀海港城的建筑面积,令财团蒙受损失而遭控告,卷入历时十余年的官司,最后财力耗尽,公司结业,郁郁而终。

为用尽土地的发展潜能,并提供多样、廉宜又舒适的住宅,香槟大厦A座以楼梯与升降机作为空间布局的核心,核心外围三面是住宅单位,三个核心连成一线;B座则采用中央通道的布局,通道两边是单位。两座楼宇贴近土地外围,中央只余下一个狭窄、形状不规则的空间。

大厦占地约12500平方呎,分东翼(A座)与西翼(B座),各有正门面向北面的金巴利道。
大厦分东翼(A座)与西翼(B座),A座以楼梯与升降机作为空间布局的核心,核心外围三面是住宅单位,三个核心连成一线;B座则采用中央通道的布局,通道两边是单位。两座楼宇贴近土地外围,中央只余下一个狭窄、形状不规则的空间。

大厦部分睡房面向这不规则、类似天井的空间,非但没有景观,而且空气不流通。为纾缓情况,全幢大厦安装了早年不常见的空气调节设备。此“冷暖气”设备(注十),连同自动电梯(应指升降机)、冷热水喉、煤气和电话供应等,却反而成为吸引买家的卖点。

朱彬建筑师设计、1957年落成的中环万宜大厦,引进了香港首部自动扶手电梯,当年哄动全城。就算在60年代,有升降机的洋楼还是很罕有,俗称“唐七楼”、“唐九楼”等的7层与9层无升降机唐楼比比皆是(当时10层以下的楼宇不必有升降机)。可见香槟大厦设有5部升降机,在今天看似普通,昔日却是矜贵无比。

香槟大厦设有5部升降机,在今天看似普通,昔日却是矜贵无比。
香槟大厦设有5部升降机,在今天看似普通,昔日却是矜贵无比。

由整幢出售到分层分单位

香槟大厦于1957年1月落成,虽然比铜锣湾的蟾宫大厦(同年12月完工)早,亦同是50年代以分层、分单位及分期付款方式出售的楼花楼宇,却出人意料地在香港楼宇发展史上寂寂无闻。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香港市区的楼宇要整幢购买,故业主多非富则贵,而负责租出楼宇的“二房东”和“包租婆”,则从中获取丰厚利润。当时中国大陆有大量移民涌入香港,修读土木工程的吴多泰先生便是其一。据《香港地产业百年》的作者冯邦彦教授考究,吴先生于1938年来港后,看到新移民迫切的居住需求,于是借钱租下深水埗福荣街与福华街20幢4层高的旧楼,再运用其专业知识,把旧楼修葺后逐层分租(共80层),结果短时间内全部租出,赚取了可观的收入。(注十一)

香槟大厦于1957年1月落成。
香槟大厦于1957年1月落成。

战后香港百废待兴,楼宇转让仍以每幢作单位,买得起的人不多,故物业成交不活跃。吴先生于1947年成立“鸿星营造有限公司”,承接战后的维修工程,更灵机一触,根据三民主义的“耕者有其田”主张,想到“居者有其屋”,其后在高露云律师行找到周建勋师爷,处理分层地契、买卖及按揭等问题,开创“分层出售”的做法。

韩战于1950年6月爆发,银行急于收回贷款,令地产市道紧张,物业销路欠佳。朝韩于1953年7月停战,同年霍英东先生在油麻地(本名油蔴地)众坊街(昔日称为公众四方街)一幅约17万平方呎的土地上,筹划兴建逾100幢楼宇,楼宇多数5层,个别6层高,总共600多层,平均每层800余平方呎,合共约50万平方呎。这是香港最早、最大型的屋村之一。(注十二)霍先生为加快众坊街的楼宇销售,年底到高露云律师行商讨比“分层出售”更好的做法,提出在楼宇动工前,先收取买家订金,余款有如交租般分期支付,待楼宇落成后,买家便拥有自己的物业,是为“分期付款”的崭新售楼方式。

因为买家缴交首期订金时,楼宇有如植物处于开花阶段尚未结果,所以这些楼宇称为“楼花”。又因楼宇是“楼花”,霍先生首创了香港第一份售楼说明书,助地产经纪推销未动工的楼宇。众坊街的楼盘在报刊公布后,旋即售罄,而“卖楼花”和售楼书的做法,则令整个地产界哄动,之后同业纷纷仿傚。

“楼花”的灵感来自霍先生办工厂的经验——厂方不会制造很多现货待买家购买,一般是接到订单后才生产,这样销路才有保障。“卖楼花”在今天非常普遍,全球的地产商也有采用,但当时却殊不简单,因涉及复杂的法律与变革问题。香港是全世界率先推行“卖楼花”的地方,而1954年成立的立信置业,则是首家实践这方法的公司。

兴建众坊街楼宇之时,立信置业已着手发展香槟大厦和油麻地的立信大厦。后者于1959年4月完工,比香槟大厦迟两年。众坊街的项目仍是整层出售,到香槟大厦卖楼花时,已演化成分单位出售,并订有全港首份大厦公共契约(“公契”),处理公用部分的权责,权责涉及的费用按业主买楼时的物业价钱摊分(而非后来用物业的面积来计算)。(注十三)因此,香槟大厦是香港首幢分单位出售、有大厦公契,并设分期付款的楼花楼宇。

吴多泰先生开创了“分层出售”,而霍英东先生则提出了“分期付款”与“楼花”制度。之后的“分单位”出售,更把整层买卖分成多个单位交易,成为后来的常态。
吴多泰先生开创了“分层出售”,而霍英东先生则提出了“分期付款”与“楼花”制度。之后的“分单位”出售,更把整层买卖分成多个单位交易,成为后来的常态。

由分层分单位到㓥房

吴多泰先生开创的“分层出售”,把从前整幢楼宇的交易分拆成逐层买卖,而霍英东先生提出的“分期付款”与“楼花”制度,则把购买的供款分期,之后的“分单位”出售,更把整层买卖分成多个单位交易,成为后来的常态。

如果没有这些地产变革,也许发展商会在同一幅地兴建多幢楼宇(就如霍先生早年在众坊街兴建100幢楼宇共600多层一样),而非在地段建造巨型大厦(像之后的香槟大厦及蟾宫大厦般),香港的住宅建筑物和城市景观会与现今的殊异。当然,《建筑物条例》的修订亦对这两方面影响深远。(注十四)

上世纪50年代,以木板分间楼层的“板间房”盛行,板间房普遍在唐楼中,租客要共用厕所及厨房;千禧年后,用砖墙把住宅分间成两个或以上单位的“㓥房”(分间楼宇单位)愈来愈多,㓥房通常各自装有厕所,部分设煮食设备,各类型私人楼宇甚至工业大厦也见其踪影,香槟大厦亦不例外。“㓥房”似乎比“板间房”好,但其实同样面积狭小,有通风、采光的问题,未必符合《建筑物条例》及《消防条例》,都是不人道的居所。

若果“板间房”和“㓥房”同样是时代的产物,前者是香港经济未起飞时,基层及来港移民与难民的暂住之处;后者则是香港社会普遍富庶,居住环境却没有随之而进步的无可奈何选择。“㓥房”把“分单位”的空间再分租,不过未必依合法途径,也不可视为地产业的改革。

居所成为物非所值的奢侈品

纵使世界各地大城市的市区,都有楼价和租金高昂、居住面积狭小的情况,但是香港的楼价却连续8年成为全球最难负担者㓥房租金占住户入息比率中位数达三成以上,又有滥收水电费的问题。而且无论租或买,香港绝大部分的居住空间(不计公营或资助房屋)只够勉强生存,可谓物非所值——值的大概是物业在市场的成交价值,而非就居住质素而言,至少在面积方面如是。因此,就算政府增加土地兴建房屋,也只是在楼宇供应的数量上有所应对,一般市民离安居乐业仍甚为遥远。

吴多泰先生与霍英东先生的地产变革,把住宅楼宇分拆为可负担的商品,并在法律容许的框架下求变,在昔日是创举。但是日新月异,今天再把居住空间分拆为“㓥房”,只是一种谋求低技术、高回报的手段。
吴多泰先生与霍英东先生的地产变革,把住宅楼宇分拆为可负担的商品,并在法律容许的框架下求变,在昔日是创举。但是日新月异,今天再把居住空间分拆为“㓥房”,只是一种谋求低技术、高回报的手段。

在2011年,正正是因为政府为了简易地增加中小型单位的供应,所以在一些土地的卖地条款加入应建住宅单位的最少数目,以及单位面积的规限,是为“限呎楼”。这项政策表面令住宅的供应量增加,实际上却将住宅的空间分得更小,间接造成今天㓥盘盛行的局面。纵使“限呎楼”在2015年后已减少落成,但是先例已开,而且新建楼宇的销售呎价居高不下,小型单位便成为大众购买一手私人物业的无奈选择。当大众的购买力没有显著提升,呎价又愈来愈昂贵时,住宅空间为应市场所需,亦越来越小。

吴多泰先生与霍英东先生的地产变革,把住宅楼宇分拆为可负担的商品,并在法律容许的框架下求变,在昔日是创举。但是日新月异,今天再把居住空间分拆为“㓥房”,只是一种谋求低技术、高回报的手段。而发展商建造面积细小的新住宅单位,虽让更多买家负担得起(仍要支付巨额首期和长期供款),却在空间上改变了大众对居所的期望——人的活动要迁就狭小的居所(用装修、家具配合,或调整心态、舍弃物品等),而非住宅以人为本。

居住质素要政府与民间双方长期经营,才有望提升。把生活量化为供应和需求,的确便于行政与营商,却无助改善生活质素。依照现时社会、规划和地产的发展方向,若果香港有多些可供兴建住宅的用地,楼价会否下降?人均居住面积会否增加?置业问题会否仍然缠扰港人?如果政府“土地大辩论”的结论是香港需要填海造地,兴建大型的住宅区、商业区等,造出来的“第五代新市镇”或新发展区,会否比将军澳、天水围和东涌更为人诟病?

后记

笔者于今年2月初到香槟大厦视察时,B座的住宅单位已几近全部空置。那次用相机放到最大,也看不清混凝土牌匾的下款,半猜半度看到贾_夫,当时未知是何许人。心有不甘,于是下次带了望远镜去,终于看到“贾讷夫题”四字,兴奋莫名。若果香槟大厦还是昔日的“性地”时,给旁人发现在街上用望远镜观看大厦,应该会招来奇异目光。

若果香槟大厦还是昔日的“性地”时,给旁人发现在街上用望远镜观看大厦,应该会招来奇异目光。图为笔者用望远镜摄得之书法下款。
图为笔者用望远镜摄得之书法下款。

(何尚衡(Alfred Ho),城市研究者。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系,后往荷兰修读建筑学硕士。)

注一:大公报记者:〈楼高十层 装置华贵 “香槟”大厦即将动工〉,《大公报》,香港新闻,一九五五年八月二日,第五版。

注二:华侨日报记者:〈尖沙咀香槟大厦 预售成绩甚佳〉,《华侨日报》,港闻,一九五五年八月八日,第二张第二页。

注三:Graye, Henry (ed.), ‘Princess Theatre, Kowloon’, Hongkong & Far East Builder, Vol. 10 No. 1,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Building Service Limited, May-June 1953, pp. 37-38.

注四:工商日报记者:〈十层冷暖气香槟大厦 数天内售出百分七十〉,《工商日报》,一九五五年八月九日,第六页。

注五:贾先生善写楷、行、草书,曾参与创办《星岛日报》,并担任其编辑、主笔,于日占时期更为胡文虎先生的私人秘书。

注六:冷夏︰《霍英东传》。香港︰名流出版社,一九九七年,初版,第一二三至一二五页。

注七:Graye, Henry (ed.), ‘Manson House Completed’, Hongkong & Far East Builder, Vol. 13 No. 4,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Building Service Limited, May-June 1958, p. 43.

注八:Ng, Edward (2004), ‘Regulate for Light, Air and Healthy Living – Part II – Regulating the Provision of Natural Light and Ventilation of Building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Journal, issue 37, 1st quarter, pp. 21-22.

注九: Graye, Henry (ed.), ‘Champagne Court’, Hongkong & Far East Builder, Vol. 11 No. 6,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Building Service Limited, 1955, p. 23.

注十:“冷暖气设备”为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报章用语,但楼宇是否装有暖气设备成疑,因暖气系统在香港的一般住宅几近未闻。

注十一: 冯邦彦:〈地产革命:分层出售、分期付款〉,《香港地产业百年》。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第五十八至五十九页。

注十二: 霍英东、冷夏、蓝潮、萧亮︰《澳门赌场风云》。香港︰博智出版社,二零零四年,第二十六、三十页。

注十三:冷夏︰《霍英东全传》。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二零零五年,第一版,第七十五至七十七页。

注十四:《建筑物条例》于上世纪50年代中修订、50至60年代因房屋与工厦不足所衍生的商住两用(综合用途)楼宇(1966年修例后停建),以及1969年至1987年规管楼宇采光和通风的“街影法”,也对香港的建筑发展与城市景观影响深远。

读者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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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篇文章真的挺好的,可讓人了解現況背後的歷史脈絡,也為非香港人清楚解釋了一些從來都搞不清楚的名詞。不過我倒是對香檳大廈本身詳細的沒落過程和使用上變遷很有興趣,希望以後能有一篇文章介紹這個主題。

  2. 好文,多謝作者介紹香檳大廈,還她一段重要歷史。

  3. 以物見香港,平凡却又樸實。人會騙人但老物是不會的

  4. 这篇报道诚意满满,赞

  5. 路過該處多次,卻從來沒有想到大廈背後的故事。這些老建築其實在忠實地書寫城市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