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曾金燕:中港台道德公审李净瑜,或成为专制合谋

看客们往往不了解维权人士及家属所受到的创伤,还可能对他们施以道德审判,令他们失去尊严。

台湾 NGO 工作者李明哲被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其妻李净瑜竭尽全力呼吁救援。我多次在报章上看到其憔悴样貌,十分心痛。维权人士、良心犯和政治犯家属为家人呼走奔告时孤立无援、备受牵连和打压,在中国大陆是常有的事。然而, 纵观李净瑜救夫的过程,我没有想到,在公民社会发达和反对党政治盛行的台湾,李净瑜的呼吁依旧微弱, 政府、政党未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家人不得不冲在救援最前线,这反而凸显了李净瑜何其勇敢、富有担当。

李净瑜深深担忧丈夫认罪的录影或审判现场流出,她提前向公众请求谅解,也引出台湾社会对中国政治缺乏常识认识,以及内在根深蒂固的道德洁癖等问题。这些洁癖毫不意外地施加在李明哲和救援主力李净瑜身上,争议重点从中台之间的政治主体争议,台湾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权利和保障,偷换成李明哲的个人问题和其妻母间的家庭观念冲突。

动辄“娶妻当如李净瑜”的称赞或是“恶妻逆媳”的指责,都是公众对这位“妻子”不自觉的集体道德压迫,失察甚至抹杀了李净瑜长期对台湾白色恐怖时期的档案研究、长期参与社会运动和政党助选工作的专业经验。她救援丈夫的言行,不仅仅出于爱,还基于她对一党统治的认识、对社会运动和政治活动的职业判断。也由此,公众本应该却未能够更加重视她的声音。

她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没有势均力恒的力量介入,她和李明哲根本无法与中国政府平等谈判。与中国政府“合作”操作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很可能让她失去余下仅有的家属自主和救援空间,沦为不透明政治权力运作的一个棋子;若秉承夫妇二人 NGO 工作者和社会运动人士的人权法治理念,与中国政府据理力争,哪怕不能改变审判结果,也许还能捍卫自身的一丝尊严以及赢得个别对手的基本尊重和公众的支持。

一段相对民主、平等的亲密关系里,伴侣的位置到底在哪?伴侣不能如你所愿任意改造,他/她是独立的存在,是你心动、关照、支持,你无条件给予爱的对象。现代亲密关系越发走向一种实践,它以爱为基础,双方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性,又能合作互动。“恶妻逆媳”等指责依旧根植在台湾家庭生活中,如同对“贤妻良母”的期待,对男性在家庭决策者地位的期待,和对男性缺位于家庭日常生活实践的包容。这是一种传统的、贬低且工具化女性的表现。

“娶妻当如李净瑜”以赞美的方式彰显这种文化,是一种将亲密伴侣工具化的意识形态。在这里,妻子、李净瑜,不再是活生生的独立主体,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人,她在满足“我”的期待、有利于“我”的事业生活、是依附于“我”的工具性存在。媒体报道往往也忽略了这种将人工具化的主体偷换,忽视了政治犯、良心犯人士家属遭受了多重的不公,他们本身既是代言人,也是说话的主体,有能力做决策和行动的主体。李净瑜展示了她的独立性,她不是传统封建家庭文化的顺服者,也不是专制强权的顺服者,而是深谙专制统治历史和手段、具有社会运动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独立思考、判断和行动的能力。

知识分子、革命家和活跃分子对十二月党人妻子们的赞美中,我们读到过这种意识形态,我与胡佳离婚时被认为是“破坏中国民主事业进程”的“遗憾”,其中也可看到这种意识形态。天安门母亲们、709家属们冲在寻夫寻子、捍卫对方权利的最前线,正是因为其他维权以及司法救济渠道被堵塞、完全丧失功能。这在中国无可奈何,亲情和人伦是抵抗专制压迫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想到台湾政府也一样无力,因言论在中国获罪者的家属需要走亲情路线,承担如此沉重的代价。

家人不计较功利,全因亲情去救援这些良心犯,当然可歌可泣。问题出在社会对家人角色的期待以及对良心犯本人道德状态的审视。这是李净瑜承受的主要道德压力来源。这种压力无形中与压迫良心犯、政治犯的专制力量合谋,增加了当事人的救援难度。李明哲是否道德完人,不能改变他台湾公民的身份,也不能改变他在网路因言获罪的事实。他因对民主法治的信仰在澳门被中国大陆当局抓捕、在大陆被审判,是中国政府跨境抓捕、审判海外公民的又一案例。这件事对台湾社会的震动,应该说远比之前艺人被迫道歉更加深刻。

稍微有心理学常识,对中国审讯、监狱有基本了解的人——看到李明哲在没有律师、家人支持的情况下被单独关押、在审讯做出任何认罪、悔罪——都应该理解,那是人在长期被孤立、扭曲的状态下,非理性主导的表现。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这种表现是当事人在不能理性自主的情况下的表达,不能作为证据定罪。

李明哲在法院提供的庭审视频中,谈及自己传播信息是“散布颠覆”政权罪的证据,在“颠”这个词上,他突然停住了,似乎愣了一下“唉……”,转而使用“恶意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等言辞。通观整个审讯过程,以及官方发布的李夫妇见面片段,我们可以发现,李明哲基本上不能使用自己的语言(个人的、台湾人用语的、互动的语言)来说话,而是使用中国当下流行的官方语言和用词。一个人,连自己的话语用词都不能自主选择,我们还不能理解他所面临的不自主处境吗?

2017年9月9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召开记者会,期间呼吁称,假如李明哲“被认罪”,希望台湾民众能够体谅。
2017年9月9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召开记者会,期间呼吁称,假如李明哲“被认罪”,希望台湾民众能够体谅。

李明哲等维权人士、良心犯在中国式审讯中受到的心理创伤可能长期影响当事人的各种能力(agency),需要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恰当的环境来康复。大家或许容易理解参战战士终身背负创伤后应激反应(PTSD),难以疗愈的情况,而对良心犯、政治犯受的创伤,大家不但不了解,也没有警觉意识。他们在审讯期间睡眠被长期剥夺,被亮光照射;长期坐板、被孤立,被政治宣传物料包围,在中国尤其缺乏系统的专业支持。漫长的心理康复过程,只有依靠非专业的家人和朋友。

及此,胡佳同意我披露一些私人但也相关的信息。2004年,他“被失踪”,关押在地下室。获释回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是我最痛苦的时候。他至今未必能意识到、理解到我所说的痛苦,或者无意识地遗忘这些创伤。我们俩对一些事实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基本事实和感觉不可否认。当他由“被失踪”、监禁、被羞辱、被殴打的状态回到家中,他会无意识地把我当做警察,当做关押他、虐待他的人,无缘由地对我示以敌意:用枕头愤怒地攻击我;有时拒绝我靠近他、安抚他;无意识地抵抗我、排斥我。我只有把他当做病人看待,才能够平静地面对那一个星期。而我也知道,他在被失踪、被单独关押时,曾经经历被警方用皮带捆绑,坐在身体上等等羞辱的行为。

2011年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满三年半从监狱回到住处,甚至不敢过马路,更不敢开车。我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和他在福建的山路上驾驶。慢慢地,他恢复了社会人的正常行动能力。家人也好,公众也好,在中国语境下,尤其应该警觉公权力对个体造成的羞辱、伤害,不但不应苛求受害者做道德完人,更应主动为受害者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资源康复,使他们能够走出受害者郁结,正常有力地工作生活。在哲学角度,人权法、人的发展理念都是围绕着人类尊严展开。个体的尊严和脆弱相辅相成。要承认一个现实,肉身是柔软的,人不是政治或运动的机器零件,而是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独立的存在。

肉身因脆弱容易被伤害,只要有足够的时间、空间,足够的支持,也可以疗愈。所以,尊严弥足珍贵,反对显性暴力和隐性暴力的意识和工作愈发重要。而我自己,多年仍无法完全处理警察对我的羞辱和控制所带来的创伤。大多数时候,公众和媒体关心的主要是胡佳的病情和处境,不能意识到我的经历以及更多层面的影响。试想,多年来在你自己的家里,你睡觉、上厕所、洗澡、给婴儿母乳哺乳……都有人监听监视;当你流产时,监视者也围绕身边,你的伴侣出于忌讳,无法探望放弃骨肉,绝望手术中的你。你不敢给关心的人打电话,也不敢披露自己的私人感受,因为监听者会利用这些资料、关系去恐吓,给你关心的人施加压力。

2004年至2012年大部分时间,我生活在那样的处境里。悲哀莫大于心死,失去对空间、时间、自己的身体和周遭环境的控制,我深感无能为力,试图自杀,浑浑噩噩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了求生欲望。我选择了离婚,我当时对胡佳说,离婚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没有力量照顾对方。重要的是,我们要分别照顾好自己,活下来,让自己活成人而不是革命机器或者被压迫迫害的怪物。

我到香港读研究生课程后,身体里仍残存恐惧,还持续受到有组织的攻击、性相关的威胁和死亡威胁。哪怕和亲近的人说话,我经常下意识地半途中断,怕有人监听。不信任陌生人和新朋友,交朋友非常困难。庆幸的是,通过创伤治疗师的帮助,通过对着摄像机与自己讲话,我保护自己免于崩溃,免于成为怪兽,慢慢恢复正常。很长时间我都保持沉默,直到有力量重新写出自己的故事,并且用电影表达女性承受的政治、性别、文化暴力。只有把人当做是唯一的目的,并且让自己成为人,而不是任何他人、权力或运动的工具,我们人类才算是真正地击败了专制权力、公众舆论和世俗力量的压迫。

公众对专制政权缺乏常识的认知,世俗化的道德洁癖中带有性别偏见。羞辱受害者的文化,是迫使受害人沉默的另外一种力量。比如说,要求李净瑜解释丈夫的行为动机,要求她阐释丈夫作为完人的存在,迫使她事先解释李明哲可能认罪。因网络言论在中国大陆获罪的法治缺陷转移为个人道德、行为责任,这是台湾乃至整个华语社会的问题。

在其他个案中,一些当事人无法阐述自己“被失踪”、关押、监禁、审讯的经验,无法为自己辩护,因为其私生活、性生活上看似“丑闻式”的传言,被公权力要挟。他们清楚地知道,如果说出个人经验,公众会对他们进行另一轮道德审判,他们会丧失公信力,在社会生活中被歧视、排挤,最后不得不选择沉默。

没有公众的道德压迫,公权力便无法利用个人生活要挟、迫害良心犯,也无法将政治、政府主体和法制问题,转移为个人问题。指责李净瑜高调“杀夫”来积累自己参选政治资本的人,要么自身愿意以低矮的人格来暂且偷生,要么实在不了解中国当下的政治环境,恐怕对台湾的国民党专制统治时期也健忘了。在一个强大的专制政权面前,我们不是平等的谈判对手,我们只是被操纵的对象。我们可以做的,是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独立自主空间,最低限度地降低权力对个体的碾压、伤害。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赢得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最低限度的尊重,降低激发大恶的风险。

公审一直是公权力羞辱/阉割个体、杀鸡儆猴、威吓公众的手法,其之所以有效,完全依赖于看客。只有看客参与,公审的主观目的才能实现。中世纪的断头台,封建社会的五马分尸、凌迟处死,当下ISIS的斩首视频,刘晓波的死亡直播,都是一种“公审”。科技时代以前,示众通过展示身体承受的暴力和痛苦来实现。如今则通过视频公审的方式,用被操控的真相来通过世俗无孔不入的眼光审判、羞辱当事人,将“罪犯”示众。如果没有公众看客默认公审权力的合法、合理性,如果没有公众对受害者的道德围剿,示众就无法形成杀伤力。只有独立思维的、对专政政权有清醒认识的公民,才能自我警觉,不受操纵,拒绝进入“看客”的从众心态,拒绝成为道德合谋。

不少支持李明哲与李净瑜的中港台公众,也加入到道德看客的行列,无意间成为政治迫害的同谋。当代的社会活动家,不但肩负反对政治权力和资本力量的压迫责任,还要有能力不被公众目光、道德围观要挟,要做具有独立精神的个体。艾未未、叶海燕、李天天也许是我们的榜样。艾未未用草泥马挡住生殖器赤身裸体跳跃,曰“挡中央”。赤身裸体,走向自由,摆脱社会眼光。在一个身体、性、性工作是禁忌、对女性压迫沉默的文化中,他展示自己的裸体,是最有力的文化反抗。我的身体我做主,我裸露,不再受公权力要挟,也不再受公众的道德期待要挟。当局强迫李天天男友、家人观看性爱视频并威胁、关押她之后,她公开说出自己的经历,这才是对公众与政府当局道德合谋压迫维权者、良心犯最有力的反击。

我衷心地希望,有一天,台湾社会和政权可以对李净瑜说:你安心地做你的研究和工作吧,我们会为李明哲呼吁,确保他不会因言入罪,被囚禁他乡。我们让他即刻回家,让你们的生活回复日常。

读者评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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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底下許多評論恰好就是作者極力點出的挾道德謀殺看官

  2. 我觉得就做一个妻子而言,李波的妻子要比李净瑜强的太多。不得不说李明哲老妈不喜欢她是有原因的。

  3. 这篇写得很好,说客观现实的那位,客观现实就是后极权,传统文化对女性的不尊重,道德审判,只是站在你的立场你看不到或者看到你也不敢说。李在监狱里妻子根本接触不到他,怎么施压?就算不完全认同她的做法,但也要先尊重她作为一个个体所做的所有努力。

  4. 沒有誰那麼閑,要道德公審李凈瑜!
    中國的立場是客觀的現實,就算是美國總統川普也無從施力,不是嗎?
    李凈瑜指中國施壓李明哲「被認罪」
    她又何嘗不是施壓李明哲「被烈士?」
    切記「先自重而後人重之,先自侮而後人侮之!」
    求生存沒有錯,旁邊借機得利的人真是禮義廉!無恥之至!

  5. 作者名就在標題喔,「曾金燕」

  6. 同感這篇,台灣真的蠻多人這樣幹的
    不論統獨,讓人齒冷

  7. 請問為什麼這篇文章看不到作者名稱呢?

  8. 個人覺得這樣的行為只會讓李明哲更難回家

  9. 民主化的臺灣,仍然沒有擺脫儒教的毒害。

  10. 心疼異議夫妻。

  11. 胡佳离婚也是网络一大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