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缪(Albert Camus)的《异乡人》(l’Étranger)是关于一个男人因为沙滩的太阳过于耀眼而犯下杀人罪,然后被审讯,再被判死刑的故事。这部小说是卡缪的第一部小说,自出版后,关于它的评论大量涌现。论者每每援引卡缪同年出版的一部作品,《西绪弗斯的神话》(Le mythe de Sisyphe),来看《异乡人》的主角如何与世界格格不入,如何采取一种漠不关心(indifferent)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生活的世界。
我们可以怎样看出主角对世界漠不关心呢?这或许是《异乡人》最核心的议题,因为它说明了为什么一个在世界生活了三十多年的人,对世界感到疏离,然后成为世界的异乡人。很多人会从故事情节出发,说主角在母亲死去时也没有流露出伤心的神色,来证明他对身边的人和事皆无动于衷。其实这种说法正正是主角在法庭被审判时,其他人判定他意图杀人的最大证据。因为根据卡缪自己其后的说法,一个在母亲死去时不流泪的人,在这个社会,就会被看作是一个罪人。
不过,笔者希望在这篇文章从法语的语言角度来分析主角跟这个世界的距离,看卡缪如何用“复合过去时”和“不在”的风格,来表现出主角的异乡特质(l’étrangeté)。
复合过去时和简单过去时
1943年,《异乡人》出版翌年,沙特(Jean-Paul Sartre) 如此评论卡缪的小说:“为了强调每句句子的孤独,卡缪先生选择了复合过去时(le passé composé)来叙述故事。简单过去时(le passé défini/le passé simple)是一种关于延续的时态。”罗伯-格里耶(Alain Robbe-Grillet),法国新小说的代表人物之一,于一篇访问中甚至指卡缪开始创作《异乡人》时,其目的只是为了写一篇用复合过去时的作品,后来为了令作品更丰满,卡缪就加添了一个阿拉伯人被杀的故事。罗伯-格里耶因此说:“这本小说最首要的是复合过去时。”
什么是法语的复合过去时?为什么评论提及《异乡人》时,总是把它和简单过去时相提并论呢?复合过去时是现代法语最常用的一种过去式时态,这种时态由助动词和过去分词两个部件组成(所以是“复合”),用作强调一个动作和一件事件的完成。
《异乡人》第一句“今天,母亲过世了。”(Aujourd’hui, maman est morte)就用了复合过去时。在这个句子里,助动词是est,过去分词是morte,两者一起构成了过世这个动作的过去式。1960年出版的《现代法语时态应用》指出,复合过去时在日常会话里担当叙述过去已发生的事的角色,它是一种非常生活化的表达,所以在口语里取代了简单过去时的角色。语言学家班维文思特(Émile Benveniste)认为,法语有两大陈述结构,一种是书面的和历史的,一种是说话的。历史和书面的陈述采用简单过去时,而说话的陈述就用复合过去时。当然,某些具有说话性质的书面陈述,即预设了一个说话人和一个听众的文类,如通讯、回忆录、教育书籍、戏剧等,都会用复合过去时。所以,简单来说,复合过去时用于说话体(la langue parlée),简单过去时用于书写体(la langue écrite)。因此,卡缪《异乡人》出版后,读者大为震惊,因为卡缪在文学小说这种预设了要用书写体的范畴中,却采用了说话体。如果以香港的例子来比附,可能是整本书绝大部分皆用粤语写成。
19世纪──小说最为兴盛的年代,巴尔扎克(Balzac)、斯汤达(Stendal)、福楼拜(Flaubert)或莫泊桑(Maupassant)创作小说时都是用简单过去时第三身叙述的。在这些小说中,作者仿佛缺了席,但其实仍以造物主的姿态来控制着小说人物的命运。至于读者,则舒服地坐在火炉旁的沙发椅上,来看这些虚构世界的恩怨情仇,有时流几滴眼泪,再叹息一声。因此,这种用来叙述他人故事的简单过去时第三身叙述,就成为了小说最重要的标志、最优先采用的叙述形式,就像说童话故事前,我们每每要加上一句“很久很久以前”(once upon a time)来表明我们正进入一个童话世界般。久而久之,简单过去时第三身叙述就暗示了整个历史和文学陈述的规范。
来到20世纪,小说家开始思考小说的不同形式,他们甚至有一种反小说的倾向。例如20世纪上半叶著名的小说作品中,《追忆逝水年华》只想介绍普鲁斯特的艺术世界──他认为最真实的世界;塞利纳的《茫茫黑夜漫游》有大量自传成分 ;沙特的《呕吐》仿佛是主角的一本日记。然而,这些反传统小说模式的的小说仍采用着简单过去时。直至《异乡人》出现,引入了复合过去时第一身叙述角度,小说叙述和文学作品一直以来的标志──简单过去时第三身叙述才被打破。所以,某程度来说,在小说的文学世界里,卡缪的《异乡人》也是一个异乡人(stranger)。
“干净”的书写
在法国,复合过去时是小朋友在小学时开始学的时态,简单过去时是一种更高阶的时态,可能要学生开始读文学作品时才会学到。小朋友学习描述这个世界时,用复合过去时来讲述自己日常生活所发生的事。而《异乡人》的主角莫梭先生,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是用这种小朋友在学校最开始学的初阶语言,来叙述自己妈妈过世一事。如果有学过法语,并已学了复合过去时的朋友,不难发现《异乡人》以下这段文字,其实很像我们做复合过去时练习的练习题:
L’asile est à deux kilomètres du village. J’ai fait le chemin à pied. J’ai voulu voir maman tout de suite. Mais le concierge m’a dit qu’il fallait que je rencontre le directeur. Comme il était occupé, j’ai attendu un peu. Pendant tout ce temps, le concierge a parlé et ensuite, j’ai vu le directeur : il m’a reçu dans son bureau.
收容所在玛楞沟村外两公里,我走着去。我想立刻看到妈妈。但门房对我说我应先去见收容所所长。所长正忙,所以我等了一会。在那段时间里,门房又跟我搭讪。接着,我见了所长,他在办公室接见了我。
这段文字的句式极其简洁,基本上每句都只有主语、动词和宾语,没有文学修饰,没有情绪铺排,没有评论阐述,用的又是复合过去时,就像小朋友最初学习形容自己在这个世界所遭遇的,那种“干净”(innocent)的语言状态。
这种孩童语调在其他地方也有显示。诚如众多评论已指出,主角一直用maman(妈妈),而不是mère(母亲)来指称他的母亲,书的第一句是maman est morte(妈妈过世),而不是mère est morte(母亲过世)。在法语,我对着母亲说话时,会说maman,但当我对着第三个人说关于我母亲的事时,我要用mère来转述。很简单的一个词语,无意中就表露了主角对母亲的一份亲暱与柔情。所以那些认为主角在母亲死去后没有流眼泪,是一种对世界、对伦理漠不关心的表现的解读,其实正用了社会一般的眼光去看主角,同时也忽略了法语的细微之处。另外,有时作者会刻意用一些结构不太妥当的句子,来表现出主角高兴时,说话如同小朋友般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情况。
凡此种种,造就出一种罗兰巴特所说的“零度书写”,一种无动于衷的书写。但问题是,主角是一个三十多岁,已在社会工作数年,未杀人前老板说他有机会晋升到巴黎总公司工作、有自己生活社交圈的男人。因此,主角这种叙述自己经历的方式,与他在社会所处的位置,明显有强烈反差,正表现出他与世界的格格不入。
“不在”的风格
沙特用一个甚为文学性的语言来评论卡缪的语言风格:“句子简洁,没有任何过度的描述,每句句子都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世界里,下一句句子不承接上一句的语势,两者之间隔着虚无﹝…﹞在每句句子完结时,世界毁灭了,在下句句子开始时,世界重生了:它展现出的言语,是一种无中生有的创造,《异乡人》的句子,就像一个孤岛。”
沙特的说法太过修饰性,正好与《异乡人》的语言风格相反。读者如果打开《异乡人》的首几页,就会发现大部分句子只有句子结构单位中最基本的元素:主语、动词和宾语。有评论说这是一种电报体,电报为了节省字数往往只把最重要的字打出来,那些波澜曲折的心情起伏、精微辟要的评论等,是不能出现的。
事实上,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异乡人》大部分句子没有意象、比喻、形象词、夸饰、暗示等文学修饰。但其实这些文学修饰除了显示出作者的文字功力外,它的作用是什么呢?根据罗兰巴特的说法,典雅和藻丽风格的语言会把时间因素引入书写之中,显示出历史的意识形态。简单来说,传统的文学技巧带有强烈的社会特征,例如19世纪的作家要描述一个破落贵族出身的人物,他一般会把人物钉在一个充满暗示的生活场景或时代背景中,这些暗示就是由文学修饰展现出来的,而它暗示的社会特征就补充了人物动作、人物说话和事件以外的历史面向。以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第一章第二段为例:
街面上石板干燥,阳沟内没有污泥,没有水,沿着墙根生满了草。一到这个地方,连最没心事的人也会像所有的过路人一样无端端的不快活。一辆车子的声音在此简直是件大事;屋子死沉沉的,墙垣全带几分牢狱气息。一个迷路的巴黎人在这一带只看见些公寓或者私塾,苦难或者烦恼,垂死的老人或是想作乐而不得不用功的青年。巴黎城中没有一个区域更丑恶,更没有人知道的了。特别是圣‧日内维新街,仿佛一个古铜框子,跟这个故事再合适没有。为求读者了解起见,尽量用上灰黑的色彩和低沉的描写也不嫌过分(…)
这个被形容成死气沉沉的地区,是故事主角高老头居住的地方。为了表现他居住环境之恶劣,他人生之苦难,然后衬托出他两个女儿对他的残忍,巴尔扎克在此段引文最后一句说,他要用上大量灰黑的色彩和低沉的描述来令当时的读者觉得社会不公、世态炎凉和人心险恶。所以《高老头》结局时,男主角拉斯蒂涅看着巴黎塞纳河的夜景,然后对世界说,“来吧,我们现在一较高下吧”才那么有力。因为中间的铺垫除了由故事情节带出外,也是由众多文学修饰层层递进地叠加而成。
然而,《异乡人》就尽量不在语言中传达这些社会性和历史意识形态的暗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中性的语言。基本上,叙述者/主角只叙述他眼中看到的事件。叙述事件时,没有了修饰和形容所指向的社会性暗示,这些句子因此是不指向外面的,它们只指向句子所陈述的眼前现实。而由这种句子所构成的世界,就是叙述者眼中事物的原本状态,没有加插其他人透过语言陈规而叠加在事件上的暗示,甚至没有主角自己对事物的判断。没有了这些附加在语言上的判断,世界与主角的关系因而是最直接的、最纯粹的,那就是,人在世界之中,但没有引用其他人已建立了的判断和修饰去理解世界。
对于这种语言风格,沙特认为人若然理解到世界是荒谬的这个现实,那他就会看到世界是一个个时刻与偶然的并列。所以《异乡人》的句子呈现出来的现实就是一系列的动作,动作与动作之间没有外来的判断来连系它们,每句句子就如同一个荒岛般。罗兰巴特则认为这种语言风格显示出主角对周遭的一切,包括他母亲的死亡和他自己被审判等事件,都处于不介入不判断的状态。因为语言没有任何社会特征,令他可以置身在各种呼喊与判断中而自己毫不介入。这是一种“不在”的风格,一种“不在”的语言,表现了主角在这个世界的异乡特质,他处于世界之中,却不介入世界、不判断、不连系过去与未来,只有眼前此刻的动作。
《异乡人》那种干净的书写方式,那种“不在”的语言风格,在某些情况下丧失了它的“天真”。这种天真特质在小说第一部分丧失的两个地方,正是此部分最为关键的两个情节──主角母亲的葬礼和主角在沙滩上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的时刻。这两个情节之所以至关重要,是因为杀人令主角被审判,而主角在母亲葬礼上没有流泪就成为了他意图杀人的最大证据。这两件事令主角呈现在社会的视线下被判断。杀死阿拉伯人之前,主角一直待在他那个阿尔及利亚小职员的世界里,从一个星期天到另一个星期天,时间好像是现代性来临之前那个循环时间观的世界。而根据小说的描述,他第一次进入一个社会关系网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上,主角如此形容他所看到的人:
母亲安老院的伴侣:“他的两片嘴唇在充满黑点蘑菇般的鼻子下颤抖不已。他的白发相当柔细,垂落在奇形怪状的耳朵上。”
指挥殡仪的礼官:“他身材细小,穿着古怪可笑的衣服。”
这些人物在整本小说中瞬眼即逝,除了安老院的负责人外,他们在后来的情节里皆没有再出现,但主角还是放弃原本那种不在的语言风格,转用传统现实主义的技巧来塑造这些人物的形象。类似的情况发生在沙滩杀人一幕中,整个杀人过程基本上由一系列的意象构成:
我想我只要半转身走开就行了,而那就完事了。但整个闪耀摇晃着阳光的海滩在后面逼促着我﹝…﹞那阿拉伯人还没起身,就抽出刀来,在日光下向我挥动。那钢剑刃上突发的亮光,像一条长的光芒,四射的寒浪,切近我的前额﹝…﹞于是眼前全是一片照耀,大海推动一阵沉重,炽热的呼气。对我来说,好像天空早已整个开裂,从四方八面投下火雨来。我整个人都紧张起来,我急急用手搬动那手枪﹝…﹞。
在这个场景中,太阳、大海、沙滩对主角造成的压迫感被形容得非常生动,好像杀人变成一件不得不如此的事情。而作者把整个杀人场景写得非常诗意,与小说一直以来那种干净的、孩童般的语言风格不同。由此看来,作者对这两件令主角被迫要面对社会审判的关键事件,采用的却是另一种语言风格。
如果我们结合另一点,就更可看出主角面对社会时那种不同的处理,而这种不同的处理见证到他在现实世界的异乡特质。就如上文所言,主角在杀人前,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小职员世界中,用自己的方式来直观世界,不透过陈规语言和他人的判断作为理解世界的中介。在这个时候,即在第一部分的情节中,绝大部分出现过的人物都有他们的名字,如撒拉玛诺、塞内斯特、玛利、雷蒙、艾玛纽尔、马松等。但在小说的第二部分,当主角要面对外面那个戏剧化的大世界舞台后,出现的人物基本上没有名字,他们出现的时候只以他们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身份出现:安老院院长、审查法官、律师、检察官、监狱牧师。那些是世界里重要的,却无名字的人。这种有名字与无名字的差别处理,加上两件令主角要面向社会的事件上天真风格的丧失,可以看出主角面被迫要面对社会时,那种与世界的距离。他一直拒绝让其他东西成为他与世界之间的中介,这一点令他成为现实世界的异乡人。同时,这一点也是为什么读者觉得他对世界漠不关心、无动于衷,那是源于他不审判世界,也不以任何其他人订下的规则去理解世界。就如同他在死刑前的那一声呼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Sabrina Yeung,巴黎索邦学院法国文学及比较文学博士生)
啊…看譯本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
这些天正好在看L’étranger 能基本看懂还觉得自己很厉害了 原来还只是个小学生……果然要好好记变位 这是很难翻译的法文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