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 日,雨伞运动龙和道大冲突后,TVB早上6:30时段的新闻,播出了七警打人的第一版本。
大约6:35am,TVB新闻部一个电话响起。这个时份,那个电话,只有一个人会打来。
采访室当值记者编辑,呆了一呆,最后有人拿起电话,and the rest is history。
传说中的百分百中立客观
今天,情人节宣判日,七警“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我想起了当天新闻部的勇者。
是的,这个时代,能把一条众人关注的大新闻,恰如其份正正常常地写出来的记者,都是勇者;斗胆联署声明,表明对管理层处理手法“遗憾”的人,都是勇者。
请大家不要忘记,当日紧守岗位的TVB摄影师。
请不要忘记,当日能令新闻出街的记者、采主与编辑。
请不要忘记,当天发联署信的首批28位TVB记者,年多以后,有一半人,已因各种理由离职。
更不要忘记,当日负责七警第一稿的当值采访主任,不久后被调任“首席资料搜集员”,一个几乎无事可做的新职位;另一位多年来一直主理晨早新闻、当天负责审稿的编辑,被调往晚间时段,负责编排欧洲卫星新闻,这两位高级人员不久后辞职。
TVB新闻部所拍的片段,众多传媒中最完整。主审法官杜大伟的判辞写道,他信服呈堂的TVB片段为真实、准确:
判词164段:Having carefully considered the evidence and viewed the footage I am satisfied there are no signs of tampering or discontinuity which cause me to doubt the authenticity, accuracy and integrity of the TVB footage. I find the prosecution have proved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TVB video footag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杜大伟法官认为,就算片段中间有一小段断开,也无碍了解事情经过:
判词 144 段:I am satisfied that the true sequence of events is that the relevant shot is followed by the first shot and then the second shot.The fact that there is a blocked shot in-between the first shot and the second shot does not cause me to doubt this is the true sequence of events.
法庭信纳,警员将曾健超抬到变电站,在该处将他扔在地上及即时袭撃他此等行为中,唯一可作出的推论是,将曾抬到变电站的目的,就是要袭撃他。
这一切,令我想起,当日七警事件中,TVB新闻部的瞩目争议。这些年来,本人因为做研究,和不少TVB记者倾谈过,回顾了整个事件,综合了一些观察。
TVB新闻部高层当日不满记者用“拳打脚踢”字眼,原因是有负面意思;事后在新闻部内部会议中,新闻主管问凭什么“说(警察)刻意拖他去暗角拳打脚踢?”,在主管眼中,“一名示威者双手被绑上索带,由六名警员带走。警员将他抬起,带到添马公园一个暗角位,将他放在地上,对他拳打脚踢。”这段旁白具“指警察刻意”的意味。他又问:“你是警察心里那条虫?”
“七警事件”争议中,TVB管理层、记者、新闻从业员组织皆动用“专业”、“客观”等字眼,说明己方理据。专业规范诠释空间大,是行事标准,也是争逐之话语;事件中,管理层的处理方式及理据,可归纳为几种形态:
强力平衡
所谓强力平衡,即以“平衡报导”报导为名,不需要平衡时强作平衡,过份强调平衡而引致扭曲。
事后新闻部会议流出的录音中,新闻主管质疑,应要问过当事人发生什么事才能这样写。本来,“平衡”、“持平”乃新闻专业守则之一,其中一义,乃要求记者予被指控者有机会回应,新闻主管认为行文用字指控警察有意图打人,需要当事人“回应”。
问题是,当事人不可能回应,或不回应时,如何下笔?更重要的争议:事实为何会变成“指控”?事实应否平衡?又如何平衡?
新闻管理层及部分联署公开信的记者认为,用“涉嫌”或“怀疑”过份使用武力字眼较客观;但大部分记者反对加入“涉嫌”或“怀疑”,因为警察的拳打脚踢动作,在放大及“推光”画面后,其实看得很清楚,打人事实无误,只是未必肯定是谁在打而已。
事实毋须平衡,若然用上“怀疑”字眼,更是模糊了事实。一些TVB记者指,若画面清楚可见仍狐疑不信为真,那么众多警察放胡椒喷雾的片段,都要加上“怀疑”字眼。
如何“不偏不倚”地选用字眼,也是争议焦点。管理层认为“拳打脚踢”及“暗角”用字偏颇。四字词“拳打脚踢”在一些字典中有“毒打”的意义。有参与事件的记者认为,“拳打脚踢”只有名词及动词,乃客观及经核实后的事实描述。
管理层认为“拳打脚踢”有负面意义,又牵涉到“中立”的理解。
“负面”的用字,看似令新闻失去“客观”,但为何要用“中立”的词语去描述?我们不会用正面的词语去描绘负面事件,同理,我们也不应用“中立”的言辞去描述负面事件;以负面字眼讲述负面事件,才恰如其份,才叫“中立持平”。“拳打脚踢”最后版本改为“怀疑警员殴打他,包括挥拳及脚踢动作”。
另一争议字眼“暗角”,管理层亦认为有负面含义。负责记者则认为,该形容乃协助观众理解现场环境。“暗角”一词最后改为“一个地方”。
龙门飘移
“龙门飘移”乃指执行规则时,双重标准、前后不一。
有TVB记者指,“七警事件”中,管理层要求的事实证据,达到“法庭标准”,属“龙门任搬”的不一致标准。他们指,平日很多时闭路电视拍摄到的犯罪片段,不会使用“涉嫌”字眼,因为犯罪行为见得很清楚;2016年年初二的“旺角骚乱”,TVB新闻部毫不犹疑就使用了“暴徒”“暴乱”等负面字眼。
正如前几天“一个男人持类似手枪物体企图打劫找换店”一事,闭路电视清楚影到过程,写稿不须说“一个疑似男人持类似手枪物体涉嫌企图打劫找换店”,因为有些事实,看画面已能下定论,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至于管理层称用字要小心,乃为免影响日后法庭审讯,妨碍司法公正;报导时事件刚发生,未有人被捕,亦无人遭落案起诉,根本不可能影响审判公正。“七警事件”中,选择字眼标准忽然严格,客观效果,正是减轻了对警察形象的冲击。
积极不对焦
“积极不对焦”指以极端的中立持平之名,去焦点,不尽力呈现真相。
尽管TVB新闻已把“七警事件”及后续之各界反应,作头条处理,但一众记者指出不寻常处:片段为全行最清晰及齐全,但新闻旁述并无持别指出“本台拍摄到……”等字眼,非常谦逊。
亦有记者指出,既然打人全过程都有片为证,应该用后期制作放大片段,“推光”画面,逐秒分析,指出每个动作,才能让公众看清楚事实,免于停留在“看到动了手但看不清是否真的打中”的争论。事实上,法庭呈堂时,TVB的片段乃经过放大推光,让人能看得清楚。
有记者指出,以往激进反对派在立法会内投掷物件,TVB新闻曾把投掷的物件以后期制作,加上红圈突出重点,协助观众理解。七警打人新闻片段于早上数小时,旁白被删去,由于画面较暗,观众不易理解,也看不清楚发生什么事,如此手法,亦属“积极不对焦”,客观结果,事件就淡化了。
“七警事件”是新闻部分水岭,好一部分积极主动的记者意兴阑珊,值得大家留意,事件过后,首批联署28位不同意主管处理手法的TVB记者,至2016年中,已有14位离职(最新数字未有空调查);要强调的是,记者离职很难说完全与七警事件有关(有最少一位表示乃私人理由),正如TVB新闻主管后来升了职,也很难说与事件有关。
但从有一半记者离职的事实可见,人事大变,不须大动作,只要缔造一个不理想的工作环境,有志者自然识趣,也正中下怀。
离职潮后,采访部聘请大量新人;透过人事编排,部分记者及采访主任,工作受到更严密管束;采访部权力重组,只有少数人有权编排新闻主次。这些强化了的规程成为运作新定律,纵使最激烈的冲突过去,新设的管控措施,很多仍然实行。
杀君马者道旁儿
七警案法官判辞有八百多段,法官认为,多家传媒所拍片段,皆属可信,而且所见一致。不禁要问,七警为何众目睽睽下,纵使记者就在不远处,却照样肆无忌惮,以为抬到暗角就无人看见?这是一种什么心理状态?
杀君马者道旁儿。一众爱字堆、撑警传媒,也要负很大责任,你们制造了错觉,为他们壮胆,以为支持者众,心雄;以为去到投诉警察科加监警会,梁振英统统安插了自己人,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结果,爱你等于害你。
作为TVB新闻部一个早期逃兵,我明白离开很容易,留下的更艰难。
有朋友翻起了内地资深记者杨继绳,早前获哈佛大学颁发Louis Lyons Award的几句话,谈记者这职业:
这是一个卑鄙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制造弥天大谎,欺骗亿万受众;这是一个崇高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针砭时弊、揭露黑暗、鞭挞邪恶、为民请命,担起社会良心的重责。
这是一个平庸的职业,回避矛盾,不问是非,明哲保身,甘当权势的喉舌;这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胸怀天下,思虑千载,批评时政,监督政府,沟通社会,使媒体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
……这是一个舒适而安全的职业,出入于宫阙楼台,行走于权力中枢,灯红酒绿的招待会、歌舞升平的庆典,访大官,见要人,春风得意,风光无限。如果用文章与权势投桃报李,今日的书生可能是明日的高官,今日穷酸可能是明日的富豪;这是一个艰难而危险的职业,且不谈穿梭于枪林弹雨中的战地记者,就是在和平环境中,调查研究,探求真相,跋山涉水,阻力重重,除暴揭黑,千难万险。一旦触及到权势集团的痛处,不测之祸从天而降。
是卑鄙还是崇高、是平庸还是神圣、是浅薄还是高深,在于从业者本人的良知、人格和价值取向。真正的职业记者会选择崇高、神圣、深刻、凶险,鄙视和远离卑鄙、平庸、浅薄、舒适。然而,在卑鄙与崇高、平庸与神圣之间,没有鸿沟、没有高墙,黑白之道,全凭自己把握。如果一脚踏进了黑道,就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自己写的白纸黑字,是永远抹不掉的证据。
还是那一句:愿互勉之。
(区家麟,资深传媒人,电台节目主持)
文章原载于作者网志,经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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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gej
说话是要有证据的,说端传媒皮厚可以,请拿出证据证明端传媒皮厚,否则端传媒有权告你诽谤!
Very encouraged. HK isn’t dead just yet.
在香港近年传媒越来越自我审查越来越被赤化的时候,TVB的新闻部还能有那么多的新闻人坚持原则,可歌可泣